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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追回圆明园兽首铜像又如何?

法国法院驳回中国律师团关于圆明园铜兽首禁止拍卖的请求是意料之中的结果,我对那些为祖国文物勇敢挺身而出的律师和人们由衷尊敬,但我没有像那些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一样血脉贲张顿足捶胸,我的脑海升起了一串问号:中国的政府们何时真正重视过国宝文物?从清政府到现在,有多少文物被暴殄天物或者流失海外?又有多少爱国主义教育假保护文物之名以行?圆明园兽首自然是属于中国的,但现在不是,至少从财产权方面来说不是,那又如何证明这些国宝是中国的?历史上有一个吊诡的现象:一国的文物在本国往往得不到保护,到了伦敦巴黎纽约东京莫斯科反而得到悉心妥当的照料,中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那么我们就算索回了文物又如何?

先看视频新闻:《法国法院驳回圆明园铜兽首禁拍请求》

再看一篇评论:《追索流失兽首别怠慢手头国宝》

2月24日,法国巴黎法院就圆明园兽首拍卖案作出宣判,驳回中方律师团要求禁止拍卖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近期受到国内高度关注的圆明园兽首拍卖将如期举行;同时也表明,采取法律途径追索兽首铜像的努力已经暂告段落。

耐人寻味的是,由数十名律师组成的文物追索团队对此结果并不意外,认为这场诉讼的意义比结果更重要,因为它让民众知道很多文物流失国外,同时也让法国人知道,法国有这么一段不光彩的历史。

律师团的理性态度值得赞赏,笔者也认为,召回海外文物只能量力而行,不外乎采取这几种办法:一是依据相关国际公约,通过法律途径索回;二是采取半公益半市场运作方式“赎回”,即以“协商价”购回文物;三是由民间出资购买并捐赠给国家;四是通过参与市场竞拍购回。这些办法都有过成功案例。

其中,通过法律手段追索文物,无疑是最正当却也是最艰难的办法。这主要和文物流出时的情况、文物现状以及国际公约的约束性和适用性等因素有关。就此事而言,大家都知道兽首铜像是被当年的侵略者公然掠夺走,然而时间久远,中间又经多人之手,所有权发生多次辗转变更,因此在法律认定和适用上必然存在相当难度。

显然,中方律师团也看到了这一点。他们所做的,其实就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也就是循由法律框架和途径,穷尽法律所赋予的理性维权手段。当这一条路被证明走不通后,我们仍然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手段(比如协商赎回或竞拍),继续为文物回归而努力。况且,从法院的驳回理由来看,法律的大门并没有完全关死 ——法院驳回理由在于,(请求人)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没有直接请求权。或许,我们还有机会换个“原告”继续跟进。

近年来,流失海外的国宝越来越受到关注,背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公众文化认同感的提升。这说明召回海外文物的根本目的应在于保护国家文物遗产,增进公众文物保护意识。因此,除了采取合法和理性手段积极召回海外文物外,我们也该搞好文物保护工作,这样才能为国宝的回归创造良好条件,让公众更加支持海外文物追索行动。

然而,在这个方面不得不说仍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就拿圆明园来讲,这座历史遗址的保护问题,近年来可谓争议不断。远的既有轰动一时的“圆明园地膜工程事件”,近的则有圆明园重建之争。据悉,圆明园复建工程已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然而复建是否意味着另一种破坏,质疑的声音从未消停过。加在圆明园之上的过度商业化色彩,一直为人所诟病。

这样的情形,不免让人产生疑虑:就算不计代价地追回文物,我们能够好好地保护这些历史遗产吗?再比如说,假如这对兽首得以成功召回,结果却成了相关管理部门的门票收入来源,今日为召回行动而付出汗水的人们,会不会感到些许失落?虽说这看起来像两回事,但实际上,能否让公众看到相关部门保护文物遗产的决心和行动,正是海外文物召回的一个民意基础。如果采取各种手段追索文物是必须去做的事情,为保护文物尽其所能同样值得重视。(作者:魏英杰

还有,铜兽首是国宝吗

写下这个标题仅仅是疑问,因为谁都知道是国宝。

当巴黎传出准备拍卖圆明园两具文物铜兽首后,中国律师刘洋发起组成了90多人的庞大律师团,准备跨国诉讼追讨,但一度缺少“原告”成了最大的问题,因为根据法国方面的规定,原告必须是与铜兽首有利益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而国家相关部门也不愿意出面做原告。

当什么申遗、造文化墙或者其它什么打着保护继承传统文化旗号而花费动辄数十亿巨资成为中国很多地方政府所热衷的投资噱头,显然,包括圆明园管理者在内的国家相关部门不愿意出面做原告,让巴黎准备拍卖的铜兽首是否还是国宝就成为疑问,如果是国宝,是什么让这些相关部门为原告“躲猫猫”?而如果不是国宝,一群律师又何必兴师动众?

当年的圆明园是皇家园林,铜兽首自然属于皇家所有,因而,由“爱新觉罗宗亲会”出面做原告是勉强的,但毕竟其是清朝皇室后裔,是与铜兽首有利害关系,而铜兽首作为国宝,国家自然是合法所有者,以合法所有者身份做原告更是合理合法,何况,铜兽首作为圆明园不动产的附属物,最有资格做原告的就是圆明园遗址管理者。现在,虽然“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替代了“爱新觉罗宗亲会”而成为新原告似乎合适,但也仅仅是为了减小诉讼中的阻力,国家方面依然没有明确的正式官方表态,似乎这国宝仅仅是民间的事情。而事实又是如何?当有法国人以铜兽首回归而提出什么人权甚至西藏问题作为“交换条件”,显然,一些别有用心者并没有把中国律师的追讨看做是民间的事情,而是上升到国家层面恣意歪曲和伤害中国和中国人民的感情,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他们深知铜兽首对中国意味着什么,而我们的相关部门却连原告都不愿意做,这就不能不让人疑惑,铜兽首还是国宝吗?

圆明园这个曾经的奇迹现在的遗迹,也是一部中国的屈辱史,在对待此次巴黎拍卖圆明园铜兽首事件上,中国人毫不犹豫的组织了律师团进行申诉,在展示一个民族自信的同时,也让民众看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我们可以痛心疾首曾经的屈辱,但绝不能容忍现在的麻木,圆明园成废墟是事实,铜兽首即将被拍卖也是事实,国宝更是事实,无论结果如何,都说明追诉是一种信心的努力,而国家的有利支持,不仅会让这个努力更有意义,或许,更有利于结果朝着国人所希望的方向发展。

忽然想起余秋雨先生的《道士塔》:“要是车队果真被我拦了下来,然后怎么办呢?诺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想狠心说一句:宁可放在伦敦博物馆里!”如果相关部门觉得铜兽首不是国宝,那就让拍卖吧。

凤凰卫视关于此次圆明园兽首拍卖诉讼的报道:

最后,你的看法呢?铜兽首是怎么流失海外的?一百多年后它们的财产所有权还属于中国吗?中国目前的文物保护制度能保护好每一件珍贵的文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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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自家的东西被高卢鸡抢了去,高卢鸡光天化日之下销脏,是欺俺们无人。建议国家和全中国人民对主持拍卖的狗屁佳士得、敲我们竹杠的持有人和所有的恶意竞拍人及其企业、组织实施封杀,冻结其资产,不欢迎其到中国,严禁与中国有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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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去你奶奶的!~那照说你和你媳妇儿打架摔碎了家里的东西还不如提前给别人》?这样你家咋打架都不怕了?
    中国就是有你这种圣母!真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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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国耻!

    放屁吧~炒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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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不知你为何要用这种旧观念来对中国嘲讽,文物的价值不仅在于其本身,更在于一个民族的文化。你凭什么说中国政府就不在意?又凭什么说中国的文物制度不能保护那些珍品?
    我想根本的原因在于你应该因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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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slong, 恰恰相反,我认为你的观点才陈旧不堪毫无新意。我不认为乾隆雇法国人造的那些铜兽首跟民族文化有关,也不认为中国政府很在意,更不认为因为自己是中国人就应该感到自豪,就像我不认为自己是人就感到自豪一样。至于中国现在能否保护得了那些文物,得看看历史了,从晚清到新近,有多少文物丢失外流,政府又何曾表现出过一点“保护民族文化”的能力?除了把外来的马列保护的好好的,其他的我没看到。凭事实,凭推理,一个正常的人不难看出政府根本不在乎那些所谓文物,连自己的公民都保护不了,怎么可能会保护这块土地上的人民所创造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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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满清曾是统治者,所有的东西并不是他们贵族所有,都是剥削劳动人民的。用现在的说法是:纳税人的钱!什么叫风马牛不相及?有没有文化?
    你也知道文物的问题复杂,对于一个日渐强大的中国来说,一切都是需要时间,至于你所说的“没能力保护,就让别人来保护好了,”简直是狗屁胡说!什么叫没能力?从满清衰落后,国人是一直在努力反抗,反抗一切入侵者,8国联军、军阀、日寇、再到建立新中国、再慢慢发展国力(有了核武器、航天科技)、再到改革开放、在到现在,只要有腾出手的空,当然要追索曾经失去的东西。因为哪些都是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当原告。
    真替你感到可耻,有种就留着这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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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orliya, 如果你还有纳税人的意识,就应该考察一下你纳税的政府是否真的保护了你纳的那些税。清朝时并没有纳税人这个概念,你可以这么理解,但皇帝的东西就是私有的,不属于任何纳税人,何况它是法国人造的,跟中国文化确实没多少关系。我从来不删除留言,除了sp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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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卿本佳人,
        1.有没有保护我纳的那些税我不知道,我也知道国家机构有腐败,任何国家都有,任何制度国家都有。但这跟追索文物是两回事。不应说:“追回又怎样”的混话。

        2.满清也有税的概念,应该是自打有国家就有这个词——赋税!国家机构的一切开支,皆来自赋税,因为古代少有工业,都是农业、商业、开采等。都是需要税。皇帝的一切也是人民的,天下需要人来治理,但人民亦会推翻暴君。

        3.不管他是哪国人造的,他是在中国造的,是中国人出钱出方案(法国人不懂什么天干地支吧?他们只是来造那个钟的机械部分)天干地支这东西跟中国文化没关系?不要告诉我你不懂天干地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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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orliya, 嗯,您就是传说中的愤青咯,说实话,你用的词汇跟我都不是一个系统,所以完全无法沟通。最好冷静下来多思考多观察,我觉得你说的都是我高中时候的观念,到现在我理解你的想法,但事实并非如此。暂时搁置。我暂时还真没想到怎么跟像你这样容易爱国主义容易激愤的人沟通。真的爱国就为这个国家的公民做些什么,而不是为政府摇旗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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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卿本佳人,

        1.我并没跟你争什么别的,我只是觉得你的文章里的逻辑很混乱,有漏洞。
        2.我并不激愤。很少有向你这样的言论——值得我专门注册一个号来回复几句。
        你也就这水平,不要显摆了,我不再回复了,祝你过得愉快!
        顺便问问,尊敬的佳人——不知你为我们这个国家做了什么爱国的事,写到你的博客上,让大家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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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orliya, 呵呵,你的逻辑当然不混乱,因为你的逻辑就是整个政治教育的逻辑,即使有问题也很难接受。
          我这里留言根本不需要注册,注册是为作者准备的。
          我的水平我清楚,你不可能根据你不同意的一篇博文判断,而且这篇博文也不完全是我的观点。
          我的博客我做主,不可能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也祝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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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下面的回复太火爆了~~
    哎,说不清啊~
    国家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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