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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如何报道暴力

谬误出于口,则乱及万里之外,难道因此就缄默不语吗?报道或不报道不是个问题,如何报道才是个问题。媒体又该如何在中国改革中承担起其社会责任呢?

35天内连发4起校园血案,国人震惊。引人关注的是,许多人认为,是媒体的报道造成了“示范效应”,甚至有人直接称媒体为杀童案“帮凶”。
针对此话题,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在微博上有这样一段论说:
大众传媒对于暴力行为的报道的限度,是媒体伦理的重要研究课题。伯顿著《媒体与社会》教科书中引文可参考:“无怪乎最为持久的担忧就是:大众传媒当中的暴力引发了社会当中的暴力。…安德森的调查结果显示,约77%的研究证明了媒体暴力确实引发了现实生活中的暴力,时至今日,这一结论仍然是成立的。”
我不知道张教授是否读过这本书,又是否了解这句话中的“媒体暴力”具体指的是什么。没错,研究媒体上所呈现出的暴力与现实社会中的暴力行为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媒介效果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尤以美国为盛。但是,这类研究的研究对象往往是媒体所呈现的过度的、不必要的暴力,例如影视剧中的暴力镜头、儿童节目中的暴力、整张报纸上除杀人案外没有其他新闻。没有任何研究指出:应该杜绝新闻媒体对暴力事件的正常报道。
实际上,杀童案该不该报道根本就不成为问题——从新闻专业角度出发,杀童案具备多种重要的新闻价值;从社会价值出发,杀童案是重要的公共安全事件,全体公民享有知情权,对杀童案的报道能够引起社会的警惕和反思。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出发,目前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几起杀童案之间的关联,及其与媒体报道的相关性。以孩子的名义对媒体下报道禁令是站不住脚的。
当然,必须承认:“如何报道”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
有人建议:不要渲染暴力现场、作案细节。这个看上去很得体的建议其实并没有什么价值,因为如果真的有人要效仿此种杀人方式,他学的是地点和杀人对象,而这两者是无法隐去的关键要素。
有人建议:个案就是个案,不要把问题全都推向社会,每个国家都有个别反社会的人。可是,连续发生四起杀童案都是偶然的个案吗?社会有病,这是一个不应逃避的话题,否则,将会有更多的个体在病态的社会中沦为病人。
当然,对社会病的追究不等于“将问题都推向社会”。社会是什么?是由我们每一个人组成的。当我们在说“社会有病”的时候,其实是在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病”,对社会病的追究其实是对我们自己的拷问。
在这几起杀童案件的网友评论中,有一种广受追捧的声音值得注意:“为什么不去杀贪官,却要去杀害无辜的孩子?”这句话听起来很解气,其实很可怕,它正反映了我前几天在一篇博客中所说的“我们这个社会越来越重的戾气”。很简单的道理:对贪官就该用这种不经法律程序的、非人道的手段剥夺生命吗?在我看来,杀贪官和杀孩子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对生命的无情,对社会规则的漠视。
所以,媒体在报道暴力事件时应当背负起的真正责任应该是:唤起公众对自身社会责任的认识,对暴力的警觉与拒绝,以及对正义的正确认识。媒体应该发掘这些惨案背后的社会问题,更应引导社会中的每一个人认识到:我也要对这个社会的病负责,我也要对那些无辜死去的孩子负责。如果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都更少一些戾气,少一些对暴力的推崇,每一个人都对身边的同胞都多一份关爱,每一个人都对以法治为代表的社会规则多一份敬畏和尊重,我们的社会是不是就可以更和谐,我们的孩子是不是就可以更快乐、更健康地成长?(来源

 

2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中国媒体。。。他们怕什么,天大的事有中央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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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Tweets that mention 媒体如何报道暴力,媒体暴力,杀童案 | 佳人 -- Tops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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