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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醉驾高晓松和小贩夏俊峰

药家鑫案时,高晓松质问“漠视生命的人会爱音乐吗”,现在这一质问竟调转头来,指向了自己,从围观者到被围观者;夏俊峰,一个因刺死城管而被终审宣判死刑的小贩,获得的媒体轰动效应虽远不及名人高晓松,但也有一些民间论者试图救其出生天。

北京读者可以在昨天(5月10日)早晨看到醉驾获刑第一人双手背在脑后,在《新京报》上发誓“下辈子也不喝了”,下午又会在《北京晚报》上发现,另有一人昨晚连撞三车被刑拘。而且这个上午写下悔过书的司机是个“明星名人”——高晓松。

作为一份本不以“视觉冲击力”见长的报纸,《北京晚报》把高晓松三个字推向了头版头条粗黑体。其内版刊出证明其“超标两倍”的酒精检验报告,引述交警描述称,前晚10时许,这位音乐人驾驶越野车在东直门外与前方三辆轿车相撞。在刊出高晓松那段“对不起,永不酒驾”的悔过书内容时,这份北京畅销的报纸称:“上午,在东城交通支队事故科,高晓松躲在屋里,死活不见记者。”

与《北京晚报》硬拼下午市场的《法制晚报》则表现得更兴奋。其摄影记者的确有资格兴奋,因为他们拍到了现场照片。画面中,高晓松走下肇事车辆,被警方带走。这家以社会新闻见长的京城新兴报纸,用整个“最后消息”版描述高晓松是如何“站不稳”、“被扶上警车”的,最大的一张肖像正是他坐在警车栅栏后昏黄的灯光中。

央视和新华社的报道昨日午时均已到来,商业门户已经为这桩醉驾事故建立专题。根据腾讯网易引用的好友转述,“高晓松反倒觉得这是件好事,因为可以借此沉淀一下。他说需要平静下内心。”搜狐再度展现其在娱乐报道领域的投入,傍晚以新闻首页二条位置推荐中新社稿件称,“略显疲态”的高晓松向外界鞠躬致歉,他“或将被判处一至六个月的拘役”。新浪微博上,流传着由他担任评委的东方卫视选秀节目临时换人消息。

醉驾先驱,且为名人,还持美国护照,巨大的新闻价值,也反映在了今晨出街的各地都市报上。平时出现在娱乐版的高晓松照片来到了要闻版,甚至直接跳上头版。山东《生活日报》头版四个大字加感叹号:“真丢人啊!”;宁夏《新消息报》是“这次玩大了”;《东莞时报》不仅把那酒后踉跄的脚步放满封面,更借用其成名曲调侃一句“酒桌的你”;《东方早报》感伤情怀,《是错误的夜晚,但不掩盖他为我们撰写的最美的青春纪念》;《新京报》在版面上放上一幅表现四车连撞的示意图,称高晓松面对记者提问,共说了12次对不起,而有其粉丝致电警方求情,“喝酒也不是什么大事”。

事发之后,对高晓松的指责中有一重要背景,即他早前评点药家鑫案时曾问“漠视生命的人会爱音乐吗”,于是便有人“还治其人之身”。除“醉驾触刑为公众人物敲响警钟”(刊《齐鲁晚报》)、“名人常人须一起过关”(刊《华商报》)之类的标题之外,多有评论者联系前情,加以指责。《新京报》把这句名言直接做成了标题。《青年时报》评论标题说的更明白,《高晓松离药家鑫有多远》:“当20多天前高晓松咄咄逼人、厉声说出这质问的时候,一定没有想到,这一质问最后会调转头来,指向了自己……一个人‘漠视生命’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自我判断、自我约束的理性,高晓松醉驾如此,药家鑫杀人也是如此,都跟是否‘漠视生命’没有关系。”《天府早报》7版头条评论用“乌鸦站在猪身上,就看见别人黑了”来形容这个恃才傲物的音乐才子:“他总是把话说得很满、很重,不给自己留后路,仿佛笃定自己总是站在正确和正义的一方。”

《华西都市报》、《现代快报》、《辽沈晚报》均刊李晓亮文,分析说,“大家有这么大火气”,除了名人效应外,至少还有两点重要原因:“一是此前舆情鼎沸的药家鑫案,二是日前莫少聪等明星的吸毒案。”在列举了高晓松那些崇尚私力救济的“撞死”“补刀”“替天行道”以及封杀一切的暴力论调后,文章更怀疑他昨天那句“借此沉淀”以及承诺书上的艺术签名,只不过是艺人们“可遇不可求”的事业接力站。

“痛打落水狗”让时言平看不惯,他在《重庆时报》就此立论——《从围观者到被围观者》,并为凤凰网转载为评论头条。文章冷观昨日网络:“从占据道德高地、发出正义高调的围观者,一夜间变成了醉驾肇事的被围观者,高晓松的角色转变或许正是该起事件引起轰动的沸点所在。从网络舆论的批判来看,不少人甚至将高晓松的这种言行反差视为‘伪君子’。甚至有些公众人物也高调炮轰——‘上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膨胀’。一场关于‘正义’与‘伪正义’的道德论战甚嚣尘上。”而作者则认为,“某个人或者某个群体,是无法承受整个社会的道德重量的……在道德场域,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人,也许都会有这样的身份反差:面对不公消息,我们会义愤填膺;但当真正面对歹徒行凶、老者摔倒,不少人又变成了冷漠的围观者……我们应该反思某些神化道德与正义的行为……自负的道德围观,显然改变不了什么。”

一个注脚:《京华时报》在连续两版的高晓松醉驾专版后,引用最高法副院长昨日会议表态:“对醉酒驾驶者追究刑责应慎重,应与行政处罚注意衔接”。此讯成今晨多家门户头条,腾讯更就此制作专题,集中解读醉驾是否应当入刑的各方争议,不过,编辑结语判断:“高晓松的行为造成连环追尾和数人受伤,很难说是‘情节显著轻微’了,所以对他的醉驾入刑几乎是可以肯定的。”

夏俊峰,一个因刺死城管而在前日(5月9日)被终审宣判死刑的小贩,获得的媒体轰动效应虽远不及名人高晓松,但也有一些民间论者试图救其出生天。

《中国青年报》昨日发布半版报道,在叙述了辽宁高院维持一审原判的决定后,引用夏妻张晶的冤屈:“丈夫是在被殴打的时候,情急之下才持刀防卫的,应该先追究城管的责任。”人民网发布的稿件中亦称,张晶抱怨那些能够证明夏俊峰挨打的证人“没有获准出庭”,而在法官宣读判决书后,夏俊峰高喊“不服,他们乱说。”

事实上,这也正是那些同情小贩的律师和评论员的出发点。《新京报》和《扬子晚报》今均刊文,呼吁法院允许夏妻所说的证人出庭,“彰显程序公正”。腾讯推荐王杨之问《小贩夏俊峰该不该被判死刑》,在列举了有关正当防卫、证人出庭以及量刑标准的争议后,提出希望:“开发商雇凶杀死钉子户因为‘积极赔偿’而被改判死缓;局长手段残忍地杀死副局长,因为认定有‘自首情节’而被改判死缓。我们期待,在死刑核准这最后一道门槛,夏俊峰能够得到公正的审判。”

面对网络舆论对弱者一边倒的声援(代表言论是“老鼠杀死猫有多错”、“肯定是城管先动手的”),搜狐今推专题,强调“关注程序正义比该不该死更重要”:“在政府公信不足、司法权威堪忧的当下,这种善良目的与行为也就成为舆论监督司法一种表现。社会发展之弊既不是夏俊峰能承担的,也不是司法机关可以解决的,在法律的框架内,依照法律事实进行裁决,是司法机关唯一能做的。”

制度存废更是根本问题。《南方都市报》今刊专栏,五岳散人感叹整体之恶下的“戾气升腾”,“我们都是普通人,生来并没有特别的善或者特别的恶,是这个社会让这些人分隔成了两部分:城管与小贩……一个小贩的生与死,可能会转化成很多小贩的生与死,这里可能还要加上很多城管的生与死。”《东方早报》昨亦刊文,《“夏俊峰案”拷问城管制度 》,评论者王石川回溯早前北京崔英杰案等类似悲剧,强调“这是执法者权力无限度扩张,老百姓的权利却没有得到保障的失衡下的恶果”,进而呼吁从制度上保证城管执法时“循规蹈矩”。

三、

药案之后,又传药案。在药家鑫提出上诉后,网络上不时又传来一些司机信奉“撞伤不如撞死”的案例,愤怒的人们以此为据,声讨人心沦丧,痛斥那些声称查无实据的警方存心包庇。

《东方早报》今刊评论,以福州、湖南新化、湘乡三起“反复碾压”案为例,称三案皆已被证伪:“我并非以几则不实的传言,证明世上绝无二次碾压的恶司机,而是说,面对此类案件,不需要‘舆论激情’,围观者在义愤填膺之前,应先对真实性有起码的评估。”

被用来证明当今“批判现实主义”之假大空的还有前日微博盛传的“江西中医学院强奸门”,作者就此总结:“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达,我们的舆论空间有了巨大发展,但在之前‘封闭社会’中养成的思维、表达习惯,还制约着我们权利的行使:不好好说话,不独立思考,甚至弄出‘善意的谎言’。这样无非是授人以柄。而唯有不聒噪、不造谣、更不绝望,方能一点一滴地推进社会进步。”

文章还传授一个判别“义正辞严”的谣言的办法:“它不好好说话,什么重口味就说什么……你甚至能透过屏幕闻到原创作者电脑前方便面、臭袜子和一地餐巾纸的味道。”

作者:徐达内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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