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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岳:爱情一定要犯点错误

连岳:爱情一定要犯点错误。连岳与读者问答式心灵鸡汤文,很有趣。

连岳:

你好,我是一个心灵软弱的人。没谈过恋爱。这个星期,有个男生让我做他的女友,我一时冲动答应了。现在我才发现其实我们不适合。可是他一直很高兴。

我知道我犯了很大的错误。我该怎么办?你能告诉我吗?请你告诉我。

阿豆

阿豆:

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运气碰到容易冲动的女生。

恋爱总的来说,是属于经验主义范畴,也就是说,要谈过,才知道怎么回事,书上看得再多,也没有用,比如,与一个吸烟的男生(或女生)——还不太注意口腔气味——接吻,个中滋味,只有亲历亲为才知道。你“这个星期”的初恋,就算它从星期一开始,到星期天,也只有七天时间,你就发觉不适合了,看来,错得够离谱。还好,这种错误是可以修正的,发现“一时冲动”的决定不对,可以冲动地停止它,也可以稳妥地结束它;总之,一时冲动的最大恶果是让它成为永久。

人与人之间,有几种关系。我痛苦,他快乐;我快乐,他痛苦;我痛苦,他也痛苦;我快乐,他也快乐。你现在是第一种,如果恋爱只是让自己痛苦,除了受虐狂,实在找不到什么理由可以让自己去恋爱。真正的恋爱应该是我快乐他也快乐。这种关系不好找,所以需要我们去寻找与自己最投缘的另外一个人(异性或者同性),这和做其他事一样,要一点运气、要耐烦、要有原则,一次搞掂的可能性太低了,多谈几次恋爱无不可,犯些错误,也是必然,不要太放在心上。显然,这里没有你可以把别人当成实验品的意思。

甚至,犯错其实是人生的本质,只要你去追求一些难得的东西,总会犯错误的。几百年的科学经验告诉我们,进步史就是试错史。波普尔大师才会一再说:错误先于实验。找一个心仪的情人或一桩成功的婚姻,并不比证明定理容易多少。人是最难把握的动物,怎么能指望一出手就擒到白马王子?怕是前面99次出手,都是惹来白猪王子。

上个世纪20年代,罗素提倡年轻人实行试婚制,先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如果不出问题(当然、尤其包括性),再考虑婚姻不迟。他因此被纽约的法官判定为“干瘪的老流氓”,不得在纽约的大学任教。这位法官现在虽然饱受讥讽,我认为他的判决还是正确了百分之五十——罗素确实非常干瘪。

过去了一个世纪,有些话还是不方便说的,我们知道意思就可以了,省得法官们动怒。反正想在情感经历中不犯错,那是不可能的,怕的是犯了错,却任由软弱的心灵放纵这种错误。吻了青蛙,它没变成王子,就再吻另一只青蛙(真恶心!),直到王子出现为止。

连岳

2003年2月13日

摘自:连岳《我是鸡汤》

 

2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嗯看了突然心一下冷煽了 我刚刚经过这样的 感情问题 海 想想 真好笑 我快乐他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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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爱情本无罪,想的越多,活的越累,抛开舒服,拥抱真诚,肆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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