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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失恋33天》作者新作:游记,或是指南

我一愣,“啊?你怎么想明白的啊?”

“我男朋友不是混蛋……问题出在我。”

“那也不至于自残吧?你先告诉我伤是怎么回事儿吧。”

等我和李热血在山坡上坐下来的时候,李热血结结巴巴的告诉了我这两天她的经历。

到了博卡拉以后,那姐她们就住进了博卡拉最有名的鱼尾山庄,李热血不想住在这儿,因为里面住的都是来度假的老头老太太,酒店里总有一种夕阳红的气氛。

李热血跟拉辛说,她想住在一个离雪山近一点儿的,充满朝气的酒店。拉辛拼命劝她,第一次出国,还是跟大部队留在一起比较保险,但是没劝住。在鱼尾山庄住了一天后,李热血被街上一个小旅行社忽悠了,说可以带她去住附近山上的萨郎科观景酒店,又便宜又幽静,打开窗就是雪山。

等被带到这个“观景酒店”后,李热血才开始觉得不对劲。一千多米高的山顶上,只有这一家旅馆,确实很幽静,能开车的路只通到半山腰,后面一大截路都要靠步行。

白天的时候游客还很多,都是来山上看雪山的,但到了晚上,游客们就都下山了,只剩下李热血一个人,留在这旅馆里。旅馆的房间还没有厕所大,开门就是床,天花板上还到处爬着壁虎。

在这里住的第一个晚上,李热血坐在山边,伸出手,就能盖住山脚下的一大片灯光。那片灯光是热闹的博卡拉城区,城里肯定是歌舞升平有酒有肉,但一个人晾在山顶上的李热血,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片灯光亮了又灭,身边只有墙上的壁虎一家三口作伴。

“那住一晚上,第二天下山不就得了么?”

“其实第一天,我也没想走。我觉得自己好像需要那么一个环境,好好想想我和我男朋友的事儿,那地儿真挺适合想事儿的,特别与世隔绝。”

“哦,你就在山上想了一晚上,就想明白了?”

李热血老老实实的摇摇头,“没有,其实第一天晚上我什么都没想明白,因为发现那旅馆居然能上网,我就一直用手机刷微博来着。到了第二天,旅店里住进来一个日本人,一个大哥,年纪看着有三十多了,背着个吉他,长的特沧桑,一看就特有故事。我和这大哥聊的挺好的,到了晚上,我俩坐在山边儿上,一边喝啤酒,一边儿聊。我问这大哥,你来尼泊尔多久了?大哥说来了半年了,我特别惊讶,问他,这地儿有这么好嘛?结果大哥说,他是为了躲日本的烦心事儿,所以来了尼泊尔,来了以后,发现这儿物价也低,也清净,就不想走了。”

后来李热血和大哥的啤酒越喝越多,大哥也跟李热血掏了心窝子,说了自己是为什么事儿躲到尼泊尔来的。他在日本的时候,每天朝九晚五的上班,也有固定的女朋友,交往了有几年了,两个人也有结婚的打算。但是有一天,这大哥在公司挨了老板一顿骂,心里挺堵的慌,晚上回家以后,和女朋友吃完饭,一起开始看电视。

电视上演的是日本的那种搞笑节目,女朋友一边儿看一边靠着大哥嘎嘎嘎的乐,越乐大哥越心烦,大哥也不知道自己在烦什么,就是有点儿快崩不住了的感觉,第二天去上班的路上,他好像还觉得那种刺耳的笑声在自己身边响着。

一个礼拜后,他逃到了尼泊尔,来之前还告诉女朋友,这趟旅行就是给自己放个假,很快就回去。但来了以后,他发现自己很难回去了,他不想回到每天早上七点挤电车上班,下了班陪老板喝酒,回了家陪女朋友看搞笑节目的日子里了。还是尼泊尔适合他,他可以让自己的精神世界安全一点。”

“虽然觉得他挺可怜的,但我觉得这么做肯定不对。说跑就跑了,多不爷们儿啊。你要是不喜欢女朋友了,起码得跟人家说明白,你一走走半年,算怎么回事儿。而且,上班挨骂,下班应酬,男的不都得这样嘛,别人不说,我爸,都这岁数了,不也是天天苦哈哈的上班赚钱养家,晚上回了家陪我妈看那种狗血家庭剧,有时候想看个足球,都得看我妈脸色才敢换台呢,这么多年了,也没看我爸突然就跑了,找一地儿出家了呀。还说什么‘保护精神世界’,其实就是变相的逃避嘛。

反正听他发完牢骚,我就把自己想说的都说了,还告诉他,人生缺了什么都行,就是不能缺勇气。该承担的承担,该面对的面对,一受不了就躲起来,这事儿太了。我还是惨遭男友抛弃呢,可也没想着就留在这儿不回去了呀。”

李热血一股脑的把自己想说的说完了,大哥脸上还出现了很受用的表情,是不是完全听懂了不知道,但点头点的很用力,有种被说出心声的感觉,还拍着李热血的肩膀说了什么“我们都是可怜的人,但我们的相遇很幸运。”

俩人的酒越喝越好,大哥拿出吉他,唱了几首日本民谣,“在那么高的山上,听歌的感觉都不一样,觉得自己跟死了似的,听的都是天堂传来的声音,特别美,特别梦幻。”

大哥唱完歌以后,又郑重的谢了李热血一遍,谢谢她说了很多真实的话。喝的有点儿迷迷糊糊的李热血伸手拍拍大哥的肩膀,开口说,“别客气,你能想明白,我确实有功劳,对吧?”大哥拼命点头,李热血醉醺醺的冲着人家嘿嘿一乐,“那,现在轮到你做点儿什么,让我舒服一下,开心一下了吧?”

李热血自己形容,“当时那大哥脸上就露出了很复杂的表情,愣了一会儿,脸红着点了点头。”

大哥点头表示愿意配合后,李热血噔噔噔的跑回房间,过一会儿又噔噔噔的跑了回来,在大哥身边重新坐下,手上多了一个Ipad。

大哥傻坐在那儿,看着李热血打开网页,四周响起了《海贼王》的片头动画音乐,李热血笑眯眯的对大哥说:“你们日本的《海贼王》,我每周都追,这次出国正好赶上更新,我看不了国内的视频网站,只能看Youtube上的。可是没字幕我看不懂,急死我了。现在遇见你,真是老天爷帮我,来,帮我一句一句翻译吧!说个大概就行。”

日本大哥当场愣在原地,“这就是你说的让我帮你开心一下?”

李热血点点头,“啊。快点儿呀。”

我都能想到日本大哥当时的表情,一定是全身血液加速流动了三十秒,然后又瞬间凝固了,大概全身都挤满了血块儿,尤其是下半身。

“这大哥愣了一会儿,勉强帮我翻译了两句,后来就说太难了,他英语没那么好,脸色挺臭的就回房间了。我也没觉得有什么,就觉得日本人真奇怪,说翻脸就翻脸,咱们中国政府是得防着点儿他们。”

李热血后来也回了房间,但过了不久,李热血快睡着的时候,那大哥大概是酒劲儿上来了,开始站在门外敲李热血的房门,嘴里嘟嘟囔囔的大声说着日语,时不时的说一两句英文,英文的意思是:“开门!让我们来做点儿真正能开心的事儿吧。”

听着门外咄咄逼人的敲门声,想到自己又是在这么一座山上,李热血开始害怕了起来,这时再仔细想想刚刚大哥脸上的笑容,好像也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酒店的老板住在顶楼,嚷嚷声估计也听不见。一阵心惊肉跳后,李热血给男朋友打了个电话,这是出来这么久,第一次联系他。

“男朋友居然在电话里骂了我一顿,我能听出他挺着急的,但他话说的太重了。他说我现在给他打电话有什么用,人就堵在门口,离的这么远,他也想不出来该怎么办,又不是他出门打个车就能解决的问题。后来我就哭了,我说,虽然分手了,你也不至于这么冷漠吧,你好歹安慰安慰我。 我男朋友在电话那头半天没出声儿,后来,他说了很长一段话,这段话让我明白他为什么想跟我分手了。”

“他怎么说的?”

“他说,你自己一个人决定住到山上的时候,没想过后果么?你跟一个陌生男人掏心掏肺的时候,凭什么就把人家想的那么单纯呢。他说他和我在一起这么久,一遇到事儿,都是我脑子一热就往前冲,他在后面帮我跟别人解释,我为什么那么做。有好几次,我也觉得自己好像表错情了,被别人伤害了,但我都逼他安慰我,逼他跟我说,我没做错。他那天在电话里说,他安慰不动我了。

从我那次没打招呼就献血之后,他心疼大过生气,但感觉最深的是,他实在承受不了了,他必须得撤。他知道我献完血以后,会特自豪特骄傲,但这件事对他来说,就是因为他迟到了,所以女朋友就跑去把血给抽了,这让他觉得自己特别混蛋。而且,大多数时候,我都让他觉得自己特别混蛋,我永远是逞英雄的那个人,他永远活的很窝囊很小人。他不想从自己女朋友身上,来找这种差距了。”

李热血说话的功夫里,山坡下,暴乱现场越来越混乱了。年轻人们集结的越来越多,除了零星的几个人背着枪外,大多数人手上没有拿武器,只是举着大幅大幅的标语,不停的喊着口号。那些年轻人的脸上,写着满满的躁动、张狂,和无所畏惧。

“最后,他在电话里对我说,我不想长大没关系,但总有一天,我必须得活到一个真实世界里,那个世界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好。他没有能力一直保护这样的我,我也没有能力永远的拒绝长大。我们都是普通人家的小孩,怎么为人处事,怎么趋利避害,这些能力,是我们必须掌握的。如果我一直拒绝面对它,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一个和别人格格不入,每天装傻,自己骗自己的人。”

听到这儿,李热血默默的挂断了电话。这时门外也没声音了,李热血打开门缝看了看,日本人终于回了房间。李热血立刻收拾行李,轻手轻脚的走过走廊,然后一路狂跑着下山。

离酒店有一段距离以后,李热血才放慢了脚步,穿着拖鞋,拎着行李,一个人慢慢的往山下蹭。走了一段,后面突然有脚步声传了过来,吓的李热血摸着黑就往山下冲,脚下一滑,狠狠的摔了一跤,稀里糊涂的连人带行李就杵进了路边的石头堆里。

脚步声渐近,李热血心里想着这下完了,彻底栽在日本人手里了,不知道回头祖国会不会替她报了这笔血债,但抬头一看,来的是店老板。

老板站在顶楼阳台上洗衣服的时候,看到了拎着行李林冲夜奔的李热血,于是赶紧追了出来,想看她到底要干嘛。

后来,老板陪着摔的一身是伤的李热血走到了半山腰,打了几个电话,叫来了一辆出租车,这才把李热血从一个半夜三更的噩梦里带了出来。

“回到那姐她们住的酒店以后,我在厕所里一边洗伤口,一边哭了一场。我明白我为什么一直不愿意面对我男朋友说的那个真实的世界了,其实不是我瞧不起他的世界,也不是我觉得我能改变什么,而是我懦弱,我怕疼,我怕我一走进来,就会摔的满身是伤。我太害怕了,害怕的不敢面对,害怕的不愿意长大,,害怕拒绝别人,换来的场面不好看,也害怕别人说我不好,害怕自己变的复杂,变的不干净了。我希望每天都能过的像在幼儿园里一样。可是那天晚上,我终于明白,我得走出这一步了。”

李热血说完以后,沉默了很久,男朋友后来有没有再给她打电话,她没有说。

山坡下的暴乱现场,气氛越来越紧张。警察大批大批的坐着吉普车赶了过来,救护车也开始停在不远处,口号声越来越响,已经有人开始举着火把冲撞起来,有什么东西烧着了,烟雾渐浓。

我身边的山坡上是一片沉默,李热血静静的坐着,一动不动,眼神很空洞。不远处,王灿正在百无聊赖的拔草,脚下的一片地,都快要被他拔秃了。身后,那姐一群人正絮絮叨叨的抱怨着什么,好像是那姐在博卡拉买了一串佛珠,后来觉得价钱上自己被坑了,正发狠的说着进了城就要去那店里讨公道。拉辛站在山坡上,背影紧绷的凝视着暴乱现场。

脚下的场面逐渐混乱起来,警察挡在暴乱人群中间,身后的警车也都列队不断逼近,像是随时会开火的状态。有一群年轻人开始写横幅,横幅上写上了英文,高高举着,在游客群里穿行,像是要号召国际友人的支援,很多个横幅上都写着同样的一句话:Fighting For The Dream。

我冲拉辛招招手,示意他过来,拉辛过来后,我问他:这起暴乱到底是因为什么啊?怎么阵势搞的这么大?

拉辛在我身边蹲下来,“在尼泊尔,我们以前是有国王的,但在2001年的时候,国王全家,都在旧皇宫里被杀掉了,杀死他们的,是国王的儿子。到底原因是什么,我们现在都不知道,有人说,是因为国王的儿子爱上了敌人的女儿,国王不同意他们结婚,所以,他在6月6号那天,把自己的爸爸妈妈,妹妹,全都杀死了。那之后,这个国王的弟弟接管了我们的国家,但是大家不喜欢他,后来,我们就没有国王了。之后,尼泊尔有了很多个政党,大家都想当最厉害的人,所以就会一直打一直打。这一次,是因为其中一个党的领袖,被警察抓起来以后,就在监狱里死了。他的支持者觉得,里面有问题,一听到消息,就都出来了。和他们打架的另外一批人,是那个领袖的反对者。”

“那这个领袖是因为什么被抓进去的啊?”

“他是去年的时候,就一直游行,示威,想要给奇旺山区的年轻人,争取更多的工作的机会。在尼泊尔,人人都梦想当警察,或者老师,因为挣钱很多的。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机会很小很小。”

我从山坡上站起来,看着脚下的一团混乱。而在我身后,山坡的不远处,能远眺到小城里的景象,那景象却是一派安详。因为道路封锁,小城里没有一辆车经过,小孩们三三两两的在街上踢着球,狗趴在路中央晒太阳,临街的店铺全都关着门,老人们坐在路边,一动不动的看着暴乱的方向。

一个转身的距离,隔开的就是两个世界。我面前的世界毫无秩序感,年轻人们揣着肾上腺素,不管不顾的上前去拼,去抢,去声嘶力竭的喊,去不顾一切的毁坏,这过程里不分对错,只是必须去做。

而身后的那个世界,没有时间感,那种宁静是误打误撞中换来的假象和表面,谁都不知道能维持多久,等游客进城,店铺全开,路上挤满中巴车后,那宁静会被瞬间撞散。

我不知道眼前的两种尼泊尔,哪种更真实一点。一动一静,都显得那么极端。这个国家虽然被神庇佑,但照样有仇恨,有愤怒,有执念。

前方的公路上,有年轻人把一辆汽车点燃了,火光冲天,爆炸声惊心动魄的响起来,燃烧的车轮滚向警察,大队人马跟在车轮后,向警察冲去,高举的横幅上,“Dream”这个单词,被火苗衬的格外刺眼。

我们对面的山坡上,一群欧美游客和我们隔空对坐着。几个尼泊尔小男孩举着横幅冲他们喊,“Fighting for the dream !Save our life!”

那些老外也真的三三两两的跟着一起喊了起来。

我们的视野里,被“梦想”这个单词占的满满当当。这时,李热血凑到我身边,“程姐,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被问的一愣。

李热血指着山坡下的那些标语,“他们的梦想,就是能打赢这一架,对吧?”

我的梦想……在漫天口号声里,我愣了那么几秒钟。

“我现在还真没什么梦想。”

“人怎么可能没梦想啊?咱们小学的时候,不就开始写那种《我有一个梦想》之类的作文了吗?”

“哦,那种哪儿算啊。那要这么说起来,我第一个梦想,你都猜不出来是什么。”

“是什么啊?”

“我小学的时候写作文,别人都写的是以后想当科学家,建筑师什么的,我写的是,我想当个卖凉皮的。”

一边的王灿听到这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应该坚持你的梦想啊,天爽。”

我瞪了王灿一眼,接着向李热血解释:“我上小学的时候,学校门口有一个卖凉皮儿的,每天一下学,那卖凉皮的大婶身边,就挤着好多人。我特爱吃她做的凉皮,但是更爱看她给别人拌凉皮,那一套动作,简直是行云流水。左手一掀,右手就甩出一整张凉皮,啪的一声,抛饼似的晾在菜板上,然后啪啪啪!手起刀落,凉皮就被切的又细又整齐,左手抓起来,抖一抖,往盆里一扔,右手跟画素描一样,扫那么三四下,辣椒蒜汁香油醋,就都落盆里了,大婶用筷子上下一拌,再往小碗里一倒,临递给你之前,扔一小股香菜,齐活儿!整个过程都用不了三十秒,等那一个小碗递到你手里的时候,你会觉得这大婶就是全世界最牛逼的人,周围全是仰视她的目光。所以我的第一个梦想,就是做这个大婶,做一个卖凉皮的。”

“程天爽,你那稿子干嘛不这么写啊?你要这么写,别人不敢说,反正我愿意看。”

我再次瞪王灿一眼,“所以啊,梦想这种东西,就跟生日愿望一样,一年一变的,我小时候想当个卖凉皮的,上了初中以后,我都不好意思在路边吃凉皮了,怕被自己喜欢的男孩看见。等上了高中,梦想就成了考上一个好大学。现实么?还不算现实呢。等大学毕了业,我的梦想是三年内,在北京买套房,把我爸妈接过来。这梦想坚持了没多久,我发现它不现实,所以就把它缩小再缩小,简化成自己先在北京撑下来。撑到现在,我没梦想了,我只敢说我还有愿望,因为愿望破灭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梦想破灭了,虽然是一回事儿,可说出来,总让人有那么点儿接受不了。”

李热血静静听完,摇摇头,“程姐,你太悲观了,听你说完,我都快没有梦想了。”

“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的梦想就是能一直像现在这么活着,永远别变。”

我一乐,“你这也不叫梦想,叫挑战。成功了告诉我一声。”

李热血挫败的想了想,起身往那姐那边挪,“我去问问那姐她们的梦想是什么。”

“别添乱了你,你问那姐能问出什么来啊……”

因为想拦住李热血,说话声稍微大了点儿,这话被那姐听见了。

“哎小程,你这话说的不对啊,我也不是生下来就是家庭妇女的。”

我赶紧冲那姐抱歉的笑笑,“那姐,我没那个意思。”

坐在那姐身边,一个长的像女版臧天朔,我已经忘了她姓什么的大姐插话说:“我们那姐年轻的时候,还写过诗呢。”

我钦佩的点点头,“了不起。”

那姐微微一笑,“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我们这个岁数的女人,在你们这一代眼里,基本上没什么奔头了对吧?我女儿也这么想我,她现在上高中,正是叛逆的时候,平时我管她,说你不要早恋,不要心思太花,该做的功课做做好,考不上大学你就完了,没前程了。有一次把她说急了,她跟我说,妈妈,你不要活的这么现实好不好?你看你现在有什么前程啊?你平时要求我这个要求我那个,你干嘛不把你自己的人生再发展一下?你还有梦想吗?我看你没有呀,你天天说自己抛头颅洒热血都是为了这个家,只不过我和我爸没把你当烈士看罢了。你自己都活的这么累,我干嘛像你看齐啊?别老拿过来人的那种口气跟我聊人生啦。”

那姐周围坐着的姐妹,都露出同仇敌忾的表情,女版臧天朔晃着大脑袋点头,“也不知道现在这些小兔崽子是吃的太好了,还是活的太舒服了,我儿子也是,天天手机不离手,跟朋友一打起电话就没完没了,可跟爹妈一句话都没有。有时候我贱了吧唧的凑上去,说儿子啊跟妈聊聊,你知道我儿子说什么,说咱们有代沟,没有共同话题。我气的一巴掌打在他后脑壳上,‘代沟个屁,你在我肚子里的时候,怎么不说咱俩有代沟让我别生你!’这小子一边跑一边嚷,说的话我都气的都甲亢了,他说我又没托梦给你让你生我,还说什么我们人权平等,让我别抢劫他的人生,你说这说的都是人话哦?”

一个瘦高个儿大姐接过话来,“我女儿有一次跟我说,她要去参加那种跳舞的选秀比赛,我说妞妞,你连自行车都骑不好,天生协调能力差,更别提跳舞了。妞妞说,妈,你怎么能干涉我实现自己的梦想呢,我做的好做不好,起码我都去做了,不像你,你看你现在只有打麻将的时候才两眼放光了,平时不都是在混日子,你好多次看电视看着看着都睡着了,嘴还张着,还流口水。我当时心里就憋着一句话,死活说不出来,我就想告诉她,我是从你这么大活过来的,你说的这些梦想,你妈妈不是没有过,比你年纪小的时候,我就想过当体操运动员,去北京,让主席接见我,得国际大奖。你当我没去实现我的梦想么?我对自己下的狠心,比你们狠。你们现在成天嚷嚷着减肥,跟我说妈妈你再发现我吃巧克力就砍我的手。我们那时候减肥,不用跟别人放狠话,该吃饭的时候不吃,没人给你留着,那是活生生的饿啊。为了不让自己发育的太快,拿白纱布裹着胸,一裹裹一年,就为了让自己看着像体操运动员一点。谁没为梦想,对自己下过狠手呢!”

女臧天朔听完,凑上去摸了一把高个儿大姐的胸,“现在后悔吧……”

“去去去。”高个儿大姐把她用力推开。

一旁抛砖引玉,听完大家抱怨的那姐,静静的点起了一根烟,烟雾一吐,眼睛一眯,有了点儿黑手党老大的范儿,“所以,那天我女儿跟我说完这些话,我就告诉了她一句,我说丁晓琪,为了避免你活到我这岁数,后悔自己说过的话,你妈我就告诉你一个道理,你爱听不听,听了肯定没错。人都会变老,人也都会变俗,你要想一直活在十八岁,只能是十九岁前一天死了。所以,永远不要在上山的路上,笑话那些下山的人,累的像条死狗一样。明白么?”

周围的人,包括我,都一愣。

“我女儿吓一跳,指着我说:妈,你怎么这么说话啦!我就冲她乐,跟她说,我这话怎么了?你要是早生个二十几年,跟我上同一个高中,我保证你见着我恨不得躲着走。”

那姐一群人笑起来,女版臧天朔说:“真的,咱们上学的时候,咱四个人,真是挺厉害的哈!你记不记得咱们那时候老跟三班孙丽斐她们斗,有一次在水房里,你要拿开水浇人家,还拿肥皂堵她嘴,就因为人家说你写的诗像顺口溜?”

那姐点头,“什么叫顺口溜,押韵都不懂,咱们学校就她最俗了,天天把那堆破头发梳的跟鸡毛掸子似的……哎最近孙丽斐干嘛呢?你们知道么?”

“离婚了。有一次逛商场的时候碰见她了,她说她不信邪,准备去韩国整容,回来找个二十岁的,气死他前夫。还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去,能打折。说话还是那么遭人恨。”瘦高个儿的大姐通报了一下情况。

“又离啦?不是刚结嘛,她这是骗婚呢吧。不过上学的时候她就老是神神叨叨的,说算命的说她命犯桃花,一生坎坷,当时她还当好事儿说呢……”

“对对对!说自己就是红颜薄命……”

那姐她们说话的声音,渐渐变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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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花了将近三个小时将这篇文章看完,看到开头两章我被吸引了,看到中间我一个人笑得捧腹,看到后面我沉默了……我觉得自己就是文章中的李热血,一个曾经像单细胞的生物,拒绝长大,不愿面对现实…… 我喜欢这篇文章,就像我一个人坐在影院里看完电影〈失恋33天〉一样的喜欢黄小仙在追逐陆然离去的计程车时明白的那一段道理…… 很希望这篇文章能被滕华涛拍成电影,我一定去影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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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顺带说一句,我觉得“灿爷”这个角儿还是由文章来演挺适合的,痞劲他能游刃有余的演示,至于“程天爽”这个女角儿谁演比较合适我还没琢磨出来,可能受《失恋33天》的影响比较深,白百何演的黄小仙儿这张厉嘴用在程天爽身上也不是不合适,只是这原班人马,未免失了点新鲜感,反正,我觉着男角儿由文章演最合适不过,女角儿嘛,教给滕导或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举手表决,选谁我毫无异议,反正我是百般期待电影版的上映……我为中国优秀电影的票房做贡献,当然,如果有机会我也很想给编剧投上一票:最佳编剧奖。至于,是“金马”还是“金像”还是“金鸡百花”,意义不大了,反正力挺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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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很生活化的剧本,内涵也比较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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