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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失恋33天》作者新作:游记,或是指南

我隔着一点儿距离,看着那姐她们一群人,眼神发亮,叽叽喳喳的说着过去的事,和过去的人。那一刻,我好像能看见年轻时的她们,从各自步入中年的身体里蒸腾了出来,紧紧的围在一起,手舞足蹈,神采飞扬。

这时,山坡下涌出一阵刺鼻的味道,接着浓雾就冲了上来——暴乱升级了,警察开始投掷催泪弹。浓雾里能看到火光冲天,参加暴乱的年轻人抱着头四散躲开。拉辛拽着我们往后退,虽然没有人会冲上来伤害游客,但还是要尽量躲在安全地带。

我们看着山下的一团混乱,标语牌都被烧毁了,那些年轻人们纷纷拽下口罩,用力喘息,口罩拽下的一张张脸,原来都那么年轻,那么稚气,看不出任何的穷凶恶急。

王灿静静的站在我身边,看着年轻人被荷枪实弹的警察们驱赶,前堵后追,两拨对立的武装份子已经分不出阵营,在国家机器面前,他们也只能混成一团。

“程天爽,你知道我的梦想是什么吗?”

王灿直愣愣的看着暴乱现场,眼神呆滞的开口问我。

“你的梦想不就是‘婚礼定在本周三,谁来谁是真朋友’么?”我对王灿的这句婚礼文案一直记忆犹新。

王灿摇摇头,“我跟你们不一样,我的梦想从小到大,就没变过。”

“是什么啊?”

山坡下,年轻的男孩们一步步撤退,但还是有人冲进烟雾中,试着和警察冲撞。

王灿转过身,冲我笑笑,然后开始脱衣服,我赶紧往后退,“哎哎哎,你干嘛?”

王灿弯腰捡起山坡上的一根粗木棍,把衣服卷成一个团,绑在了木棍上,然后拿起那姐放在草坪上的打火机,开始点衣服。

“我的梦想就是,战死沙场。”王灿很冷静的说。

“什么?”

我没反应过来,王灿认真的冲我点点头,“战死沙场。”

王灿蹭的就往山下冲去,脚步跌跌撞撞,跟举圣火一样举着手里的棍子,棍子上的衣服没完全烧起来,只是一阵阵的冒着烟。

“王灿!你疯啦?赶紧回来!”

王灿不管不顾的往山坡下跑着。

“你就算今天死这儿,你爸也只会更生气!没用!你还是回国再折腾吧!”我冲着王灿的背影喊。

王灿停下脚步,转身看看我,脸上的笑都有点儿魔障了,“去他妈的!”

王灿迈开步子跑下山,他手里的火把终于点燃了。

事情发生的太快,其他人都愣在原地,没反应过来。我身边的李热血看着王灿冲进了暴乱的人群里,她也站起来,拍拍屁股,蹭的就往出窜。我一把拽住她后脖领子,“你你你!你又干嘛去?”

李热血傻乎乎的看着我,“我也不知道我要干嘛,我就是激动了,我也想下去。”

“知道你说什么呢么?”

“我不知道,只知道不去会后悔。”

李热血用力一挣扎,从我手下跑了出去,一路追着王灿的脚步冲下了山。

我在原地急的直蹦,拉辛从吓傻了的状态中恢复过来,一路嚷着尼泊尔语,追着两人就从我身边跑了下去。

山坡上只剩我和那姐她们,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的身影冲进烟雾弥漫的暴乱现场,变成三个小黑点,时隐时现。

“那,那姐,怎么办?”

那姐站起来,吐出一口烟,沉默了两秒钟,夹着烟头的手向旁边一伸,女版臧天朔就递上来一个矿泉水瓶,那姐动作潇洒的把烟头弹进了瓶子里。

“咱们也下山!”

“啊?”我愣在原地。

那姐一派慢条斯理,“烦死我了,自己的内部矛盾,困我们这么半天,演给谁看啊?老娘我还急着进城退我那串佛珠呢!”

那个十五岁的大姐头,附身于中年那姐的身体里,替她发话了。

我很难形容出之后的情形有多混乱。反应机制彻底失效的我,心惊胆战的跟在那姐她们屁股后面下了山。刺耳的呐喊和刺鼻的浓烟双重包围下,我只能看见王灿正举着火把冲到警察面前大声嚷嚷着什么,李热血没头苍蝇一样四处乱跑乱喊,那姐率领她的姐妹团,不管不顾的径直往城里的方向走着,走的那叫一个目不斜视,气宇轩昂。守在城门口的一群暴乱分子表情惊愕,因为实在摸不清楚这几位大姐的路数和状况。

我站在原地,毫无方向感,只是惦记着李热血和王灿的安全。我努力向他们的方向跑去,但身边跑着的人群把我撞来撞去,我都觉得自己可能马上就要成为这场暴乱里最先倒下的那个人。

这时,不远处响起了汽车的鸣笛声,隔着烟雾,影影绰绰,一辆中巴车向我们的方向开了过来,中巴车卷着浓烟,离我们越来越近。冲进混乱中心时,拉辛从车门里探出身,“快上车!我们走!”

那姐她们和我率先上了车,然后我们一路左躲右闪,冲到人群里,那姐一把搂住正跟着别人喊口号的李热血,拦腰把她捞了上来。车又开到警察周围,我和拉辛拽着王灿的胳膊,硬生生的把他从警察面前拖走,死命把他拽上了车。

“我还没跟他们丫讲明白呢!”王灿上车以后还嚷嚷。

“闭嘴吧你,你知道你自己一直在说中文么?”我一把把他按在座位上。

中巴车不管不顾的往城里冲去,车速还是不敢太快,因为不时会有人冲到车前,用螳螂挡臂的状态试图阻止我们,但过了不久,前面的路渐渐变的清晰起来。

这时我才敢回头,向身后的战场上看看。神奇的是,我们这群中国人,居然杀出了一条进城的血路,证据就是:刚刚那群悠哉悠哉坐在山坡上晒太阳的外国游客,正跟在我们的车后,在我们闯出来的路上齐刷刷的跑着。

车越开越快。身后,那群警察,暴乱的年轻人,都呆若木鸡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看着我们离开的方向,和车后的大队人马。催泪弹的烟雾渐渐散开,这场暴乱,像是被暂停了一样。

进城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最近的一家酒店,钻进各自的房间,倒头睡去,睡了个昏天地暗。

傍晚睡醒后,我们开始吃在尼泊尔的最后一顿晚饭。那姐借用酒店的厨房,用自己带来的调料,给我们做了一顿酸辣粉。虽然那粉是当地的米粉,很多佐料也都不全,但却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一碗酸辣粉,吃完以后,连流出的汗,都带着催人泪下的香。不光我这么觉得,李热血也好,王灿也好,都吃出了目眩神迷的状态。

吃饱后,我们开始为自己庆功,庆祝每个人都全须全尾儿的从暴乱现场冲了过来。我们沿着街道边的小酒馆,开始一家接一家的喝酒,不知不觉间,每个人都喝大了。

记忆模糊前,我只记得李热血开始给男朋友打电话,有时大喊,有时大笑,有时开始说赌气的话,但那边的电话一直都没挂,所以我想,她男朋友,其实还是喜欢她,喜欢到可以听这么久的醉话。

我还记得王灿搂着拉辛喝交杯酒,边喝边搂着人家说:“兄弟,你跟我一起回中国吧,我给你找漂亮媳妇儿。”

我也记得那姐在姐妹团的怂恿下,开始大声朗诵她少女时代写的诗。坦白说,那些诗确实有些像顺口溜,但我在那姐的霸气笼罩下,只负责用力鼓掌,绝对不敢告诉她真相。

我们的酒越喝越多,我们说话越来越大声。我还记得王灿坐在我面前,问我,你到底为什么叫羽蒙?你骂我的时候,说你名字的意思我不懂。

我干掉一杯酒,告诉他:羽蒙,就是能飞,飞不远的意思。就是要摔的浑身是伤,却没理由抱怨的意思。就是心里揣着一个大梦想,但却不好意思告诉别人,甚至自己都不好意思想起。

后来,我们几乎是被酒吧的老板轰走的。走到寂静的街道上后,我们接着放肆的大声唱歌,四处乱跑,拼了命的说着矫情的话。也许在别人眼里,这就是一群游客跑到没人认识的地方,不管不顾的撒酒疯,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就这么现出原形吧,哪怕只有一小会儿,趁天亮之前。

离开酒吧时,我抬头看了看,这一晚的月亮很圆,月光很亮,把酒吧的招牌映的清晰可见。我才发现,我们随便走进来的这家酒吧,名字叫“Once Upon Time”——很久以前。

第二天上午,我们都被王灿丧心病狂的凿门声给吵醒了。我从床上爬起来,脑袋像被灌了石膏那么沉。打开门后,王灿活蹦乱跳的说:“快!赶紧收拾一下,出发了!”

“出发?去哪儿啊?回加德满都的飞机不是下午的么?”

“不是去机场!我请客,带你们去一个地方,”王灿神秘的挤挤眼,“主要是圆你一个愿望。”

“我的愿望就是再睡一会儿。”

王灿把我推进房间里,“快点儿洗脸刷牙,我钱都交了,十五分钟后,楼下集合!”

忍着恶心和头疼,我勉强把自己套进了衣服里。临出门前拿手机,发现手机里有一条未读短信,是主编发来的。

“等不了你,先发小陈的稿子了。”

我心里一凉,立刻上网,开始查我们那份报纸的电子版。果然,这期的稿件,是小陈写的,写的是北京新开的一家西班牙餐厅。稿子写的很用力,能显出时髦感的成语和单词,她几乎全都用上了。但我想,看这份专栏的读者,可能看不出我和她之间的区别或是差距。我必须承认的是,她写的不差,未来甚至会比我好。小陈就像当初的我,刚开始做这份专栏时,那么热情,那么振奋,那么相信自己在做的事儿,就是我手写我心。

主编终于做到了,做到了保护自己的安全感。其实这么久以来,每次催稿的时候,虽然都没什么好脸色看,但她愿意催我,就证明这件事她必须靠我去完成。承认自己需要一个人。我想这会一点点的摧毁她的安全感,现在,她终于安全了。

宿醉未醒,心情郁闷的我下楼,被王灿轰到了一辆敞篷吉普车上,开始一路颠簸的往山上开。我脸色想必很惨,但其他人也好不到哪儿去,李热血一直欲吐不能,大姐团也全都士气低迷,那姐表示她从结婚典礼以后,就没再这么不要命的喝过酒。拉辛一开始倒表现的很正常,只是扶着栏杆沉默的坐着,貌似镇定的目视前方。但过了不久,他突然沉着的对我们说了一句:对不起。然后扭头,哇的一声,吐了。

这辆车就这么载着我们这群半报废的人,一路冲到了山顶的悬崖边。一下车,悬崖上迎出来几个教练,地上摊满了五颜六色的滑翔伞。

“咱们……这是……要干嘛?”我代表大家问王灿。

王灿指指身后,“滑翔啊!像小鸟一样飞啊!”

大家看看脚下深不见底的山谷,全体脸色煞白了片刻,那姐率先说:“不行不行,我玩不了这个。小王,谢谢你啊,但我不行,我还拖家带口呢,出点儿事怎么办啊?”

李热血往前走了两步,看看山下,又看看天,从表情来看,我觉得她更想吐了。

王灿盯着我看,我也摇摇头,“我没做好这个准备……其实我有点儿恐高,我也挺怕死的……”

“你怎么这样啊!”王灿打断我,“昨天不是你说的,你想飞,可是没条件飞么!这都给你安排好了,你怎么又怂了呢!啊?程、羽、蒙?”

我一愣,心里有那么一点感动,但这种感动又带着一种解释不清的无力感,“王灿……我说的那个飞,不是真的就得飞出去,那……那是种形容……”

我边解释,边看着王灿的表情从困惑变成失落,在他脸色彻底变成委屈之前,我心一横,牙一咬,“算了!不就是滑翔么,又不是跳崖,飞!钱别白花!”

最后,只有我,王灿和李热血决定滑翔,其他人表示可以坐在原地帮我们拍照。我和王灿反复的问李热血:你确定不会飞着飞着吐了吧?李热血眼神呆滞,但动作坚定的点头,“不会的。放心吧。”

因为是第一次玩,所以我们三个人身后,都站着一个教练指导我们的动作。本来心里就有点儿打哆嗦了,教练的几句话又加剧了紧张的气氛,教练说:“一会儿起飞时,一定要身体笔直的跳出悬崖,不要因为害怕,而把身体缩起来,一定要身体笔直。不然的话,你一蜷缩身体,伞就撑不起来,我们就会挂在那里,很危险。”

我听完更害怕了,谁知道到时候条件一反射,我会不会腿一软,身体就缩起来呢?就算背着滑翔伞,可这也是跳崖啊。

背着伞站到悬崖边后,我的腿开始抖,精神高度紧张,紧张到眼前的景物看起来都有点儿模糊了。我只盼着这个过程赶快过去,闭着眼不管不顾的冲出去,赶紧飞,飞完了才能脚踏实地的把心揣回肚子里。抱着这个念头,从背上伞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像复读机一样不停的问教练,“什么时候往前冲?什么时候往前冲?我现在就冲吧别耽误时间了!”

教练面对我神经质的催促,从耐心的让我稍等,到面带神秘的微笑不再回答。在我自己都问的有点儿神智不清的时候,教练突然凑到我耳边,很慢,很认真的说:

“不管你有多着急,或者你有多害怕,我们现在都不能往前冲,冲出去也没用,飞不起来的。现在的我们只需要静静的,等风来。”

我愣了一下,在愣着的几秒钟里,感觉身体里有什么东西瞬间被撞开了,那些积郁了很久的东西。

“等风来?”

教练点点头,“如果想飞起来的话,只有勇气往前冲,是不够的。我们得停下来,什么都不要想,让自己清空,只是等风来。”

只是等风来。

我知道教练是在告诉我滑翔伞的入门知识,但这“等风来”三个字,却毫无征兆的让我眼眶一热。

我突然不害怕了,我突然反应过来了,这么久以来,其实我一直是背着全部身家在路上冲刺的状态。我以为只要自己跑的够快,就总能飞起来,就像现在。

一路横冲直撞看不到起飞点,但又逼自己相信确实有那么一个地方存在。我一路跑一路扔,扔掉所有我觉得用不上的东西,比如自尊比如信仰比如毫无用处的自我比如多此一举的倔强,我告诉自己要轻装简行要孤注一掷,必须舍下些什么才能安全起飞才能成全梦想。但我扔掉的这些东西,却一直像条重情义的狗一样紧紧追在我身后。我逼自己别回头,逼自己别在乎,逼自己不去想我抛弃了这么多可为什么别人还是对我这么冷落这么冷漠这么你存在不存在都两可。但其实我心里比谁都明白,没人逼我扔掉些什么,是我自己逼我这么做。我那么需要别人看得起我,是因为我看不起自己了。说着不想说的话,做着不想做的事,已经气喘吁吁但还是逼自己加速再加速,无非是因为前路太远,我怕我松懈一秒钟就会被罚出赛道外,害怕自己脚步一停就前功尽弃再也没有能力飞起来,可是在精疲力尽气力用完两眼发黑的时候,我为什么从来没想过要告诉自己:

等等,先等风来。

四周一片寂静,时间像是静止了一样。

教练指着我对面山坡上的树林,“看着它们,看着它们树叶的摆动,那就是风。”

当树叶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大时,发出悦耳的摩擦声时,教练在我耳边轻轻说:“风来了,飞吧。”

我点点头,深呼吸,身体笔直的迎着风冲了出去。我身后,王灿和李热血也大喊着冲了下来。

当我们飞上天空后,风托着我们,随着气流,缓慢的上下盘旋,真的就像鸟一样。

飞到最高的地方,风变得很大,是实实在在的撞在身上,从耳边呼啸着掠过。我看着脚下的河流、农田和山谷,想象着自己置身其中,会是一个多微小的黑点,肉眼可不可见。我张开双臂,想象着自己能把风抱个满怀。

不远处,王灿在空中大喊着问我:“开心吗?”

我冲他竖起大拇指,不知道脸上的笑他能不能看到。

“程羽蒙!你的愿望实现了,以后,就做回程天爽吧!”王灿飞到我正前方,转身,笑的呲牙咧嘴的看着我,这样对我说。

在呼啸的风声中,我轻轻的点了点头。

我作为程羽蒙,在尼泊尔发生的故事,到此为止。

但程天爽的故事,还未完待续。(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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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花了将近三个小时将这篇文章看完,看到开头两章我被吸引了,看到中间我一个人笑得捧腹,看到后面我沉默了……我觉得自己就是文章中的李热血,一个曾经像单细胞的生物,拒绝长大,不愿面对现实…… 我喜欢这篇文章,就像我一个人坐在影院里看完电影〈失恋33天〉一样的喜欢黄小仙在追逐陆然离去的计程车时明白的那一段道理…… 很希望这篇文章能被滕华涛拍成电影,我一定去影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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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顺带说一句,我觉得“灿爷”这个角儿还是由文章来演挺适合的,痞劲他能游刃有余的演示,至于“程天爽”这个女角儿谁演比较合适我还没琢磨出来,可能受《失恋33天》的影响比较深,白百何演的黄小仙儿这张厉嘴用在程天爽身上也不是不合适,只是这原班人马,未免失了点新鲜感,反正,我觉着男角儿由文章演最合适不过,女角儿嘛,教给滕导或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举手表决,选谁我毫无异议,反正我是百般期待电影版的上映……我为中国优秀电影的票房做贡献,当然,如果有机会我也很想给编剧投上一票:最佳编剧奖。至于,是“金马”还是“金像”还是“金鸡百花”,意义不大了,反正力挺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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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很生活化的剧本,内涵也比较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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