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佳人微信】佳人网的老朋友新朋友,点这里扫一扫,即可第一时间免费获取文章更新~
只为认真做自己

《失恋33天》作者新作:游记,或是指南

从帕坦回酒店的车上很安静,连司机都没有反常的播放印度风歌曲。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坐在我斜上方的那姐时不时的看我一眼,目光成分复杂,我在心里忍不住骂:我这种谎算什么啊?还是回家好好查查你那个上高中的女儿吧,看看她跟你说去同学家抹指甲油的那些夜晚,到底去干嘛了。

到了酒店,拉辛招呼大家在前厅集合一下。

“是这样的,大家在我们旅行社订的行程,现在就结束了。按照正常的计划,接下来大家可以去奇特旺的皇家森林公园,或者去博卡拉看雪山,还有蓝吡尼,那里是释迦牟尼的出生地。想要徒步的话,就可以去ABC大本营环线,这些地方,是比较有名的地方。大家可以委托我们旅行社,来订接下来的行程,我也可以接着作为导游,带领大家游览,不过……”

说到这儿,拉辛抬头看了看王灿,“大家出来旅行,要开心,开心比什么都重要。尼泊尔的旅行社很多,大家可以多选择。”

拉辛说完这段话,双手合十,微微鞠躬,“那么就这样了。我希望尼泊尔,能给大家留下好的回忆,幸福的回忆。”

拉辛结束语一说完,王灿就臭着脸回房间了。其他人原地商量了一会儿,我本来想接着请拉辛做我的导游,但却被大姐团抢先了一步,那姐拽着拉辛说:小伙子,刚刚我们误会你了,对不起。你挺实在的,我们还是跟着你走。”

看来我跟拉辛的缘分也就到这儿了。

最后的结果是,摄影团自己走,大姐团和李热血明天跟着拉辛出发去博卡拉,没人管王灿去哪儿,要是加德满都的哪个菩萨开眼,就地把他收了最好。报社给我在博卡拉订了酒店,我明天早点儿起,去找个旅行社订个车可以了。

我们这个临时旅行团,就此一拍两散。

拉辛走出酒店前,我正在门外的墙上看旅行信息,拉辛走过来,看到我,腼腆的一笑。
“一路小心,程小姐。”

我点点头。

拉辛想了想,拿出一张名片递给我,“程小姐,你把我的电话留着吧。有什么事的话,要给我打电话。”

我郑重的把拉辛的名片收好,拉辛不好意思的笑笑,晒的黝黑的小脸,衬的牙齿流光溢彩的白。

拉辛转身走了,我接着看门上的景点介绍,但注意力却怎么都不能集中。我扭头,看看拉辛步子很快的穿过小巷,走到路口,站了几秒,然后张开双臂挡住车流。夕阳下的小身影,有点儿像鹰,闪了那么一下,然后被卷进了人潮里,不见了。

回房间收拾好行李,我出门打了辆车,到了游客聚集地泰米尔区。就像旅行书上说的,其实泰米尔区不大,但得提前留出两个小时迷路的时间。小路横七竖八,根本分不出东南西北。路两边全是店铺,店老板都站在门口,见到游客就大喊:嘿!进来看看!中国人?我最爱中国人!

喊声此起彼伏,有的不光喊,还要伸手拉一把摸一下;音响大声放着民族歌曲,路上飘着阴魂不散的印度香,摩托车横冲直撞。在泰米尔转了不到一个小时,我脑仁儿就像安了马达一样,马力强劲的转了起来。现在往我脑袋里扔点儿玉米豆,我都能从耳朵眼儿里爆出爆米花来。

在一家饭店里解决了晚餐,顺便喝了两杯酒,我终于不那么躁狂了。结帐出门,精神一放松,四周的景色也看着顺眼了起来。想到明天就可以一个人轻装上路,离开噪音之城,不禁心情大好。在马路上溜达一会儿,虽然已经快十点多了,但我心里琢磨,来加都两天了,还没怎么看过加都的夜景。今天不看,明天就走了,多少有点儿可惜。

在路边站了一会儿,一辆出租车开了过来,在我身边停下,我凑过去,用英语对开车的大爷说:带着我在城里逛一圈,多少钱?

大爷把手放在耳边摇了摇,表示听不懂英语。

我摆摆手,示意那就算了,但司机大爷偏偏不走,身体探出车窗外,用尼泊尔语跟我说着什么,我只好用中文告诉他:“您说什么?我听不懂。”就这么鸡同鸭讲的你来我往,我俩居然聊的气氛很热闹。

和大爷聊的正欢,刺溜一声,一辆摩托车停了下来,一中年大哥跨下车,看向出租车旁的我,用英语问:“去哪儿啊?我送你去啊。”

旅行书上说过,尼泊尔除了出租车载客外,摩托车也是随叫随停的,而且比出租车便宜。于是我告别了大爷,走向了大哥,一屁股就坐在了摩托车后座上,大哥也是个爽快人,载上我就开跑,一路加速的离开了泰米尔。

顶着呼呼的风声,大哥问我,“你想去哪儿啊?”

我在风声里喊:“带我去看看你们这座城市里,最美的地儿!”

大哥空出手,在半空中比出一个ok的手势。

大哥接着加速,我趁着酒意看路边的风景,试着让自己对四周的景色生出一些爱意。车越飙越快,经过了旧皇宫,经过了国王大道,经过一片庙,经过了一片野地……哎?大哥是要带我去哪儿啊?

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确定我已经离开市区很远了,周围已经没有像样的房子,路越来越颠,眼看就要出城了,而大哥还在一往无前的加速。

“你要带我去哪儿啊?”我在司机背后大喊。

司机在高速中,再次空出左手,伸过来拍了拍我的大腿:“我带你去好地方。放心,好地方!”

在一片荒凉,路灯都没有的土路上,司机大哥的这句“好地方”听的我后背一凉。酒也醒了,心跳加快,手心里一层一层的出汗。

“我不去了!你送我回去吧!”我在司机耳边大喊。

司机摇摇头,“no,no,no。马上就到了,马上!”

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开始制定紧急时间处理方案,其实方案就两个:是直接跳车逃生呢?还是先用手掐住大哥的脖子,趁他呼吸困难,被迫减速的时候,我再跳车。

但这两个方案都有一个弊端,如果我跳了车,纵使腿没断头没烂,也得接受一个可能性,就是这荒凉的地界里,我一边夺路狂奔,大哥一边悠悠的开着摩托,不离不弃的跟着我,没准儿还会说:“跑步姿势不太对啊,妹子。”

脑袋里翻江倒海的时候,大哥一个急转弯,车停了。

我呆滞的跳下车,大哥笑眯眯的说:“到了。”

打量四周,什么都没有,没有房子,没有人,连野狗都没有。但乐观的是,倒有盏路灯半死不活的亮着。

“那个……”我把手伸进包里,摸来摸去,但包里除了手机,一个立拍得相机,半瓶水和钱包之外,没有任何值得拿出来吓唬人的东西,“您带我来这儿是想……”

大哥伸手一指,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戳着一个塔,灰不啦叽的塔身,乍一看像个烟囱。

“这是这座城市里,我觉得最美的地方。我带你来看。”大哥看着那个塔,很认真的说。

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只能呆呆的看着那座在我眼中毫无美感的塔。

“这个塔,叫dalala塔,白天看的话,就更美了。你可以爬上去,看的很远很远。你也可以不爬上去,就在下面玩,我小的时候,就在下面玩,天天玩……”

大哥一边说一边掏裤兜,拿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夹,打开,拿出一小叠塑封过的照片。

“你看,这是我,这是dalala,我小的时候,那时候很美,现在也美。dalala,最美的dalala……”

我看着大哥递给我的那张黑白照片,其实根本看不出来哪个是他,也看不出塔和塔四周的景观,有什么变化。只是一群小孩儿站在塔前的空地上,没心没肺的笑着。

大哥抒情完毕,转过头来看我:“美吗?很美吧?”

我拼命点头:“美。”

“那你怎么不拍照?”

我赶紧掏出手机,对着那破塔拍了几张。大哥满意的点点头:“好了,那我们……”

我赶紧往车旁边靠,等着大哥载我回去。

但大哥接着说的是:“……我们去唱卡拉ok吧?”

我双膝一软,差点儿跪在大哥面前,顶着大哥真诚的目光,我努力冷静了一下,然后结结巴巴的说:“大哥,我愿意给你双倍的车钱,你现在,立刻,送我回去,好吗?”

大哥的眼睛变的更真诚了,再次比出ok的手势:“没问题。”

上了车,大哥准备出发前,我又看了一眼那座“最美的”dalala塔,灰头土脸如它,大概想不到会在一个男人心里的地位,这么伟大。

我拍了拍大哥的肩膀,示意他下车,然后从包里拿出了立拍得。

“我给你拍张照片吧。和塔一起。”

大哥感动的一脸柔情似水,其实照片拍出来后,因为四周太黑,只拍到了焦黄的路灯下,大哥笑的呲牙咧嘴的脸,他身后的塔几乎不可见。

但大哥小心翼翼的捏着照片,把它和那张小时候的留影放在了一起。

“谢谢。”

“别客气。”

大哥放好照片,斜靠在车边,感动的看着我,眼睛一眯,开口说:“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还是跟我去唱卡拉ok吧?我请你。”

我把相机放回包里,重新回到防御状态,一个字一个字的通知他:送我回去。

那天晚上回到酒店,我还是有点惊魂未定,刷牙的时候手还在抖,好几次差点儿把牙刷戳进了鼻孔里。

第二天一早,我开始满大街的溜达,想要在旅行社里找个导游租辆车。结果,几个旅行社问下来,租车的金额我都承受不了。我的预算是在一千块以内搞定,但这个金额遭到了坚决的否定。在英文沟通有限的情况下,我采取了最斯文的方式进行讨价还价:在纸上写下双方能承受的价格。

为了打动其中一家旅行社的老板,我甚至恶心叭唧的在写满数字的纸上写了China和Nepal,然后在这两个词之间画了颗爱心,奢望能用两国邦交的大气场感动他。但老板不吃这套,只是笑眯眯的说:我也爱你。但150美元?impossible。

在最后一家旅行社,长的像苦行僧的老板看着我写下的这个数字,沉吟了很久,然后黯然的点点头,用一种得道升仙的表情看向我:“明白了,你只可以付这么多的钱,对么?”

我点点头。

“不想去奇特旺看看了么?那里,皇家的公园,美极了。”

“钱不够了呀。光去博卡拉都不够吧?”

老板摇摇头,“够。来,honey,来告诉我你对这趟旅行的要求。”

我低头想了想,“要舒服,吃好住好。哦还有,我不喜欢走路,到哪儿都得坐车,别让我走着。”

只有150美元预算的我,提出了1500美元的要求,但没想到,老板居然点了点头,“没问题,我的宝贝,一路坐车,森林里的酒店,一切帮你安排好。奇特旺,博卡拉,我们全都去。不要租车,租车不好,危险,我们坐专门的车,司机好,路上安全。”

“这么好?我可只有150美元啊……”
“Welcome to Nepal, baby.”老板笑的跟我爹一样。

一个小时后,当我坐在一辆当地长途巴士的车顶上时,再回想起老板的这句“welcome to Nepal”,深感人心的不可测,命运的难揣摩。至于为什么要坐到车顶上,那是因为车厢里坐满了鸡。

车刚进站,我身边的尼泊尔爷叔们就拼了命的挤进车厢,抢上座位,就把手里的鸡笼鸭笼放好,然后爬到车顶上,抢一个座席。所以,整辆车的大全景是:鸡鸭们坐在车厢里看风景,大活人坐在车顶上。

我就这么坐在车顶上,一边防备着tata车(当地一种巨型卡车)经过我们时,卷起的小规模沙尘暴,一边还要再三劝导,威胁,恐吓我身边的一个五六岁大的小男孩——他无数次的想把我脖子上挂着的mp3拽进嘴里吃。吃了就吃了,漏电把他电傻,也不关我事儿。但这死孩子总是突然行动,一把抓住我脖子上的mp3,死命往他那边拽。要不是用背包带把自己的手腕和车顶的栏杆栓在了一起,我早就滚下去了。

车开到半路,经过了一个小镇,车上的爷叔大婶们纷纷拎着鸡鸭下车了,瞬间腾出了很多座位,我得以幸运的坐到了奇特旺,虽然车厢里弥漫的催人泪下的鸡屎味道。大多数的时间里,我都把头伸在车窗外,任由风把我的两腮的肉吹的直抖,简直就像第一次坐车,兴奋过度的狗一样。

六个小时的车程后,抵达了奇特旺。临近傍晚的奇特旺山区,还是很美的,除了一条小商业街之外,其余的地方都是热带雨林,大片的原野,安静的有点荒凉。

我住的酒店离商业街很远,在热带雨林里面。接待我的导游叫kc,年纪轻轻,但眼袋却是层层叠叠,不笑的时候还好,一笑起来,简直忧郁的让人心酸。

酒店占地面积很大,但房间就那么几间,都是简易的小别墅,一人住一栋,每栋都离的很远。我住的这栋靠近泳池边,前面是一片热带雨林,穿过雨林,才能看到酒店门口的前台。

放好行李,我斜靠在躺椅上,远远看见kc端着咖啡向我走了过来,风把我头顶的棕榈树吹的哗啦哗啦响——总算有点儿度假的感觉了。

我这种度假中的感觉,持续了不到三个小时。当天渐黑,雾渐浓,我坐在草坪上一个人吃晚饭,看着不远处那几栋小别墅,只有我那一栋亮着灯时,我心里一虚,问导游兼服务员的KC:今天晚上,不是就我一个人住这酒店吧?

KC沉默的点点头。

我看向四周,酒店外,是热带雨林,酒店里,还是一个小型的热带雨林,抬头都看不到天,因为被棕榈树挡着。足球场大小的草坪上,路灯亮了,但雾气包围下,可见度不高,更显得那些没人住的小别墅阴森的影影绰绰。

“不会有事儿吧?这么大个酒店,就住我一个。”

“不会的,我就在前台,有事你来找我。”KC拍拍我肩膀,很温柔的说。

标签: ,

3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花了将近三个小时将这篇文章看完,看到开头两章我被吸引了,看到中间我一个人笑得捧腹,看到后面我沉默了……我觉得自己就是文章中的李热血,一个曾经像单细胞的生物,拒绝长大,不愿面对现实…… 我喜欢这篇文章,就像我一个人坐在影院里看完电影〈失恋33天〉一样的喜欢黄小仙在追逐陆然离去的计程车时明白的那一段道理…… 很希望这篇文章能被滕华涛拍成电影,我一定去影院支持!

    (0) (0)
  2. 顺带说一句,我觉得“灿爷”这个角儿还是由文章来演挺适合的,痞劲他能游刃有余的演示,至于“程天爽”这个女角儿谁演比较合适我还没琢磨出来,可能受《失恋33天》的影响比较深,白百何演的黄小仙儿这张厉嘴用在程天爽身上也不是不合适,只是这原班人马,未免失了点新鲜感,反正,我觉着男角儿由文章演最合适不过,女角儿嘛,教给滕导或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举手表决,选谁我毫无异议,反正我是百般期待电影版的上映……我为中国优秀电影的票房做贡献,当然,如果有机会我也很想给编剧投上一票:最佳编剧奖。至于,是“金马”还是“金像”还是“金鸡百花”,意义不大了,反正力挺呗!

    (0) (0)
  3. 很生活化的剧本,内涵也比较丰富

    (0) (0)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 <strike> <strong>

插入图片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