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佳人微信】佳人网的老朋友新朋友,点这里扫一扫,即可第一时间免费获取文章更新~
只为认真做自己

《失恋33天》作者新作:游记,或是指南

早上起来吃早饭时,路过泳池,正看到KC一脸哭笑不得的指着泳池的一团狼藉,跟王灿的导游嚷嚷着什么。导游也是一脸棘手的表情,低三下四的不停点着头。一直到吃完早饭,王灿也没出现,可能是还在房间里蒙头大睡,或者被印度大爷们偷偷的灭了口。

我溜达到村子里,租了辆自行车,租一整天,才人民币十块钱,可以骑着到处晃。我骑着车向村外出发,上午的阳光正好,风软软的扑到脸上,草坪旁的电线上,横七竖八的晒着小孩的短裤和袜子,随风飘舞,也是能击中萌点的一幕。路过一户农家时,一个小女孩坐在门口,妈妈蹲在她身后,两人转身对我露出灿烂一笑,温暖的让人一哆嗦,我骑到两人身边,想下车聊聊天气,但仔细一看,妈妈蹲在小女孩儿身后,是在给她抓头发里的虱子,我又赶紧一个转弯,骑回了正路里。

骑了十几分钟后,我开始气喘吁吁起来,肺部开始发出漏气般的嘶嘶声。身边的景色还是那么清淡田园,但我没劲儿看了。只是麻木的踩着脚镫子,在心里发出“嘿咻嘿咻”的悲壮鼓劲声儿。

一边逼着自己往前骑,一边回忆,自己到底有多少年没骑过自行车了。

最后一次骑车代步,还是刚工作的时候,工作的地方离自己住的地方不远不近,属于坐车不值得,走着又太远的距离,算计来算计去,花150买了辆二手自行车。第一次骑到我们那栋写字楼前面时,保安说楼前不能停自行车,我又怕车停在路边会被偷,于是就骑着车在周围晃悠,终于找到一个不算远的居民小区,把车停了进去。

后来的一段日子里,每天下了班,我都要先走到这个小区里取车,每次都是晚上六点来钟,正是小区里家家户户做饭的时刻,整个小区里,都弥漫着一股凶猛的灶台味道,那味道里有肉丝炒尖椒,有炖肉,有炸鱼,如果呆的时间够久,都能闻出哪家吃饭口味比较轻,哪家的菜放了很多油。有的窗户会突然打开,一把声音横冲直撞的甩出来:“xxx!回家吃饭!”路上的人拎着啤酒,相互碰到,也会问:“呦,还没吃饭哪!”“饭早得了,儿子还没回来呢。”

每天,我都是听着热闹的寒暄声,闻着这种家里饭菜活生生的香,默默的取上车,离开那个小区,在路边的小饭店里吃一笼包子,或者一碗桂林米粉,然后回到自己的出租屋里。

再后来,那辆车还是丢了,就丢在那个小区。去取车的我,盯着那一小块空地,心里突然松了一口气。我最后一次好好闻了闻院子里家的味道,然后转身走了,那小区我再也没去过。

苟延残喘的骑了半个小时,我的小腿已经彻底废了,脸上的汗都能把防晒霜揉成面粉团。骑到Rapti河边时,我把车往路边一扔,像条泥鳅一样蜷缩着黏在躺椅上,开始晒太阳。

歇了一会儿,旁边的空地上开始热闹起来,当地的小孩们踢起了足球。仔细一看,KC,王灿,还有他的两个小弟也混在里面,和另外几个老外游客组成一团,臭不要脸的欺负着一群小男孩,小男孩们也有办法,凭着自己的身高优势,肆无忌惮的带着球撞向成年对手们的下盘。在KC他们数次嚎哭着捂着命门倒地后,经过双方友好协商,KC一方捞到了一个罚点球的机会,王灿站到了充当球门的草棚前。

又黑又瘦的小守门员目光火辣的瞪着王灿,王灿弯身把球摆好,也不示弱的回瞪回去,但右手却诡异的在上衣口袋里掏着什么,一老一小把气氛搞的还挺紧张。

王灿深呼吸两下,左脚缓缓抬高,小男孩后背弓起,像个小狮子一样随时准备扑出来。王灿把脚的半空中定格两秒,用力迎向球,小男孩张牙舞爪,半扑着蓄势待发——就在这时,王灿的手突然从口袋里抽了出来,攥着一个东西,用力朝球门左边掷了过去。

小守门员盯着这个移动的物体就朝左边扑了过来,这时,王灿脚起球飞,踏踏实实的把球踢进了球门右边。

球以这种不要脸的方式踢进去以后,王灿居然好意思开心,而且开心的丧心病狂,还把KC拽过来要一起拥抱。球门边上,纯真的小男孩拿着王灿用来声东击西的那幅墨镜,一时反应不过来——不过那个墨镜,他还真的扑住了。

我收回目光,实在不忍心再看下去。面前的河里,又有一群游客,像昨天的我一样,陪着大象洗澡,被虐的很满身是泥;空地里,小男孩们正围攻王灿,王灿嘻皮笑脸的左躲右闪。四周一片欢歌笑语,我身边的躺椅上,一个外国老头睡的正香,酣声阵阵,肚皮上的肉随着呼吸自由的颤抖。

就这么活着,也真是不错。欢天喜地,歌舞升平,粘上泥可以立刻洗净,受了气可以立刻还击,就这么凭本能混不吝的活着,像上大学时的我,像现在的李热血,像不犯2逼时的王灿。

我正陷在一派平和的想象中时,电话响了,是主编打来的,我很惊讶的接起来,感恩的想,她终于意识到该打个电话问问我的平安了。

“小程啊。”主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没起伏。
“您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你一直没上msn啊,怎么回事?”
“哦,我现在在尼泊尔的偏远山区呢,这边网不稳定,也只够给您把稿子发过去的。“
“那我抓紧时间说,小程,你最近给我的稿子,写的不行啊。”
“什么?”我拿着电话,一愣。

“除了第一篇还凑合,后面那两篇,写的太普通了,都不像你的风格了。这个专栏,不是要你写你的真实感受,也不是纪实的新闻稿,你得把它美化,让大家看了以后,立刻有去尼泊尔的冲动,这才行。你现在写的,太朴实了,不行。”

“可是我看到的尼泊尔,就是这样啊。您不能让我生编吧?尼泊尔的吃的喝的,就是这么简单这么糙,这就是尼泊尔啊。”

“那我当初派你去北京的郊区农家院考察不就完了么?我们何必花这么钱送你去尼泊尔呢。”

“您别这么说啊,您要不现在就来这儿看看,吃的就那么几样,更别提什么就餐环境,碗碟搭配了。电说没有就没有,就更不可能有灯光氛围了。这个地方就是这样,可是它也有让我受感动的地方,我老老实实写出来,不行么?在北京用的那套,在这儿不好使,我要还是那么写,显得太假了。”

“小程,你怎么又活回去了呢?你还记得你第一天转到我手下来写美食专栏,我告诉过你什么?我当时告诉你:你现在可能一个月赚两千,但是你写必须写出你一个月赚两万的生活,你要让读者羡慕你,嫉妒你,嫉妒你吃的好住的好,羡慕你的生活,让他们有奋斗的动力,这就是咱们这种杂志的意义。至于你月收入两千,怎么写出月收入两万的生活,这是你要解决的问题。这些年我已经把你调教的差不多了,怎么一出去,就又打回原型了呢?别跟我讨论虚伪和假的问题,我付给你稿费,不是让你做自己的。没有人想听你的感受,明白了么?”

我拿着手机,没说话。如果是以前,我一定早就开口说:“您说的太对了。”但这次,话到嘴边,我却说不出来。

“赶紧把稿子重新改改,这次我对你的要求是:身在尼泊尔,但要写出托斯卡纳的感觉。要时髦,要高贵,要有名媛感,懂了么?

“……懂了。”

“多用一些fabulous的形容词,ok?”

“……ok。”

挂断电话,阳光好像在短时间内变刺眼了,晒的我有点晕。让我有点发懵的,不是主编对我说的话,而是我脱口而出对主编说的那句:“我要还是那么写,显得太假了。”

我很久没觉得自己特别假了,因为我生存的世界里,很难分的清除什么是真的。在写专栏之前,我是这个杂志社的软文写手,在做软文杂志写手前,我是广告部的文案。这两个工作大同小异,唯一需要掌握的技术,就是撒谎,用谎言虚构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世界,告诉别人我在这里活的真好。

在大款开给小蜜打发时间的昂贵饭店里,我可以吃出“钻石般的幸福感”,在自称有蓝带学校糕点师的装逼咖啡馆里,我喝到了“满满一杯的诚意”,在洗剪吹要上千,但洗发水是灌装的坑钱发廊里,我剪发后,“充满了拥抱新世界的勇气”。

这就是我的工作,蹲在电脑前,一边吃外卖,一边用电脑堆出一个个外表华丽的闪光体,供别人在上厕所时,上班偷懒时,或是挤地铁时消遣时间。一百个读者里,大概有一个人,会在看完我虚构出的生活后,痛心的感慨:那才是人过的生活。但她也许想像不到,写出这文章的我,可能就站在她隔壁车厢的地铁里,哈欠连天的想着,该怎么编下一篇用来止痛排便的精神垃圾。

上大学的时候,我学的是新闻传播。给我们讲第一节课的,是一位老先生,他的开场白是:虽然你们上的这所学校,很难称得上是名校。但你们所学的专业,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专业,因为你们今后,将成为这个世界上的扫雪工。假象,虚伪,流言,有的时候会像大雪一样,盖住这个世界,大家都出来赏雪,说这个世界真美,但是,雪盖住的那个世界,才是真实的,所以我们需要扫雪工,把那些迷惑人的假象清扫掉,就算你在扫的时候,有人会骂你,有人会抗议,指责你把美好破坏了,但只有你自己心里清楚,你在做的事,是正确的。所以,今天,我在开始讲课前,先感谢你们,谢谢你们选择这个专业。

毕业后,我再没有回过母校,也没有再见过这位姓周的老先生。如果让他知道,我不光没当上扫雪工,反而成为了为虚伪添砖加瓦的一员,他一定会失望吧。但离开学校这些年,我心里最难过的事就是,他和他的这些话,已经不能再保护我。

不远处的空地上,那群人不踢球了,都冲进了河里,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调戏象群,王灿,KC和那群游客,都混的满身泥。刚刚的小守门员,已经把王灿扔给他的墨镜戴在了脸上,看样子王灿是送给他了。小男孩一辈子可能都会把这个墨镜留在身边,因为这是一个大男孩耍诈进球的证据,但他可能短时间内都不会知道,也不会有人告诉他,这个墨镜的牌子是爱马仕,如果卖掉的话,够买一头大象了。

我默默的从躺椅上站起来,推着自行车,离开了晴空万里的河边。因为河边的这个世界,没有人懂,也没有人在乎一个爱马仕墨镜的价值。但是我懂,我也不能不在乎。

骑车离开河边时,三年前,每个傍晚从那个居民小区里骑车离开的感觉,又瞬间回来了,那种感觉仔细的想想,类似于一种被拒绝感。但和三年前有一些不同的是,那时的我,强迫自己头也不回的离开,在心里告诉自己,你想要的,根本不是这种普通无趣的生活。但是这次,我骑车离开时,却回头看了看。

标签: ,

3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花了将近三个小时将这篇文章看完,看到开头两章我被吸引了,看到中间我一个人笑得捧腹,看到后面我沉默了……我觉得自己就是文章中的李热血,一个曾经像单细胞的生物,拒绝长大,不愿面对现实…… 我喜欢这篇文章,就像我一个人坐在影院里看完电影〈失恋33天〉一样的喜欢黄小仙在追逐陆然离去的计程车时明白的那一段道理…… 很希望这篇文章能被滕华涛拍成电影,我一定去影院支持!

    (0) (0)
  2. 顺带说一句,我觉得“灿爷”这个角儿还是由文章来演挺适合的,痞劲他能游刃有余的演示,至于“程天爽”这个女角儿谁演比较合适我还没琢磨出来,可能受《失恋33天》的影响比较深,白百何演的黄小仙儿这张厉嘴用在程天爽身上也不是不合适,只是这原班人马,未免失了点新鲜感,反正,我觉着男角儿由文章演最合适不过,女角儿嘛,教给滕导或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举手表决,选谁我毫无异议,反正我是百般期待电影版的上映……我为中国优秀电影的票房做贡献,当然,如果有机会我也很想给编剧投上一票:最佳编剧奖。至于,是“金马”还是“金像”还是“金鸡百花”,意义不大了,反正力挺呗!

    (0) (0)
  3. 很生活化的剧本,内涵也比较丰富

    (0) (0)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 <strike> <strong>

插入图片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