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行动的心理逻辑
一
在某条大街上,突然出现一支游行队伍。他们举着各种抗议或谴责政府的标语,迈着步伐,喊着口号,群情激奋。前面就是全副武装的警察的警戒线。
这一幕在现代社会随处可见,现在也不时发生。我们可以说它是一种街头政治,是公民参与政治的一无奈而激进的方式。很有可能这一游行示威得到了宪法的承诺,游行队伍只是在行使他们的公民权利。但游行示威无疑会对既存政治与社会秩序构成冲击,因此他们受到了作为国家暴力组织的警察的阻挠。
我们常常看到的是:以“维护秩序”来为自己的行动辩护的警察全力阻止游行队伍越过某一警戒线。而似滚滚洪流向前奔涌的游行队伍注定要和警察发生冲突。获得了正义这一信念支持的愤怒情感在游行队伍中的相互感染和相互强化使其似乎具有摧毁一切的力量。
现在让我们假定,警戒线被冲破后,因某种原因,无法控制局势的警察开枪了――开了一枪。我们再假定,这并非警告性的朝天鸣枪,而是对着人群。一个人被打死。枪声似乎在说:“你们再往前冲,他就是下场!”
枪声是一种死亡的信号,而游行队伍并不是来找死。因此,枪声和有人倒地这一幕对于游行队伍来说,无论事先有无心理准备都是一个意外。对死亡恐惧的强烈体验会使游行队伍的激情在一瞬间冷却,喧嚣会在一瞬间终止。游行队伍至少会有两秒钟的惊愕。他们会不知所措。
好了,本文不作价值判断,让我们来思考一下: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会作鸟曽散还是不畏惧警察的子弹往前冲?
二
首先我们当然要确认:这支游行队伍已构成一个心理群体。或许当游行队伍刚出现在大街上时,它还只是某个同质性群体(比如某个组织、某个“亲戚团”)。但后来可能有源源不断的人加入。
但不管这个群体是同质性群体还是异质性群体,或两者间而有之,可以肯定的是,当一个人跟着大伙一起喊口号的时候,他只是个 “心理人”,而且是一个已被催眠的“心理人”。
在枪声响起之前,情绪、信念的相互强化使群体内部真正达到了“我透过你们的存在而存在,你们透过我的存在而存在”的境界。可以这样说,在群体里,每个人都象做梦一样。在梦中,群体铁板一块,无坚不摧。
但在枪声响起后,一瞬间在心理上群体即告瓦解(虽然可能又会很快形成)。死亡恐惧使每个人似乎都从梦中惊醒,从群体那儿体验到的力量瞬间消失,个人重新又变得孤弱无助。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说,在静态的层面,个人同时受到本能(生存本能)和他与群体的原有心理联系的影响;而在动态层面,他同时受到本能(生存本能)和群体中他人行为的影响。但无论他采取什么行动,都是非理性的。这并非时间不够,而是在一个混乱的情境里,作为群体一员的个人遵循着一种独特的“集体行动的逻辑”,理性能力根本无法得到复苏。
在这里,我们实际上要问的是,生存本能和“群体行动的逻辑”(这一“群体行动的逻辑”左右着个人的思考和行动),哪一个更能胜出?换句话说,我们就是要破译这种“群体行动的逻辑”的密码,看在不同群体和不同情境中它的力量强大到何等程度,以至可以战胜死亡。
提到“群体行动的逻辑”,总让人想到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但在这里,“群体行动的逻辑”与“集体行动的逻辑”虽只有一字之差,却完全是两回事。“集体行动的逻辑”建立在“经济人”假设上,是一种理性逻辑,而我们的“群体行动的逻辑”建立在“心理人”的假设上,是一种心理逻辑。
在“集体行动的逻辑”视野中,人基于理性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对外界作出反应时,并没有“自我”的力量支撑,而在“群体行动的逻辑”的制约下,人对外界的反应恰恰服从于“自我”这一强大的心理功能的命令。
“集体行动的逻辑”只涉及利益盘算,而“群体行动的逻辑”则涉及到情绪、情感、信念、信仰、人与人之间的认同、他人行为所给自己的道德压力或行动的合法性的确认,以及权威的监督作用等――人就是受这些东西所支配。这么说吧,一个人,在奥尔森的视野中可能在享受集体提供的公共物品时并不想为此付出成本,但在我们的视野中,一个宗教徒却可能为了他的上帝,为信仰他的上帝的教会去死。
“群体行动的逻辑”简单地说就是群体形成的心理机制与在群体中个人行动的心理机制。它需要解释以下几点:心理群体是如何形成的,或者说群体形成的心理过程为何?在一个心理群体中,情绪、情感(包括愤怒和恐惧等)如何相互传染、相互强化,即心理机制为何?在一个心理群体里,一个人的行动受制于何种因素?在特殊情境中,这些因素对于人的心理的影响是否会导致一个人战胜死亡恐惧?
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实际上是在勒庞、弗洛伊德、莫斯科维奇等人的肩膀上重新审视一下群体心理学理论。在此我要说的是,有些问题他们并没有解释清楚;而在另一些问题上,他们的解释却显得片面乃至错误。
三
让我们首先来考察一下群体形成的心理机制。在睁开他们的一双慧眼观察群体时,勒庞和弗洛伊德都有意无意地假定了一个“领袖”的存在,“他”(实际上也可能是“它”)乃是群体凝聚力的粘合剂。一群羊似乎总得有一个领头的,就像勒所讲的,群众不管需要什么,首先都需要一个上帝。但在我们所考察的群体中,并不需要存在一个领袖。游行队伍里当然有组织者,但没有一个人位于万众瞩目的中心。
除此之外,勒庞和弗洛伊德还假定,当个人进入群体时,他即已被催眠,作为个人他已经消失,变成了“无名氏”。这是一个有可能带来误解的假定。事实上,在群体中,消失的只是个人与群体目标、群体属性无关的社会属性,而一个人的 “存在”并没有消失。在群体中,确证他的“存在”仍然是他行动的一个深远的驱力。而也因为假定了个人的消失,勒庞和弗洛伊德都没有看到在群体中人与人之间仍然存在心理竞争。
这一心理竞争恰恰是群体的情绪得以相互传染,情感得以引互强化的根源。还有必要指出,尽管在群体中个人的心理特征与他单独一人时的心理特征颇为不同,但后者仍然作为一个心理背景被带进了群体中,与在群体中他所受到的影响一起决定他的行动。
勿庸置疑,个人进入群体的过程是一个“弱智化”的过程。勒庞甚至夸张地认为,在某种神秘机制的作用下,个体会退化成“动物、痴呆、幼儿、原始人”。这里的秘密在于:进入群体时,与群体属性及目标无关的其它社会属性已被个体所舍弃,他变成了“单面人”。
有两种因素对于个人进入群体时的心理变化过程产生影响。一是群体的属性,个体要参与到群体,就必须认同于群体。二是群体的目标(同时也是个体的目标,正因为这一目标他才主动或被动地进入群体),个体不仅必须认同于群体的目标,而且必须把这一目标作为一种道德准则来检验自己的行动。
莫斯科维奇看到了这一点,虽然表达较为模糊:群体会“强调那些把他们召集到一起的东西,即在他们聚集成一个派别前所有共同的东西。这些因素使有可能导致相互对立的个人差异减到最小程度,在交往和交换的整个过程中,不断抑制并消除区分个体以及使他们互相不同的个体意识。把他们召到一起的他们自身那部分因素变得越发强烈,这一点适用于他们所有的人”。(莫斯科维奇,2006)
这样,在刚进入群体时,个体的理性便已经不起作用,而是受心理力量支配,这种心理力量即是“自我认同”,它由他对群体属性与目标的认同所转化而来。所以,真正的问题并非群体有什么神秘的力量把个人俘获、吞噬,让他的个性心理消失,而是个人从群体中找到了一种让他迷醉的新的自我认同。
我们知道,个人独处时的自我认同不可避免地要遭受到一系列来自社会、他人和自身的挑战,并且依赖于一个对比结构,从而或多或少都具有“强迫”性质。但在群体中,个体所获得的自我认同消除了这一系列挑战,别人和他为一个共同目标而聚在一起本身就是对他的自我认同的一种支持和确证;他并且还取消了对比结构,一大帮人取消各自与群体属性无关的属性意味着他们的存在属性一样。
因此,进入群体中的个体不仅顺利地逃避了自由,而且获得了远比独处时强大得多的心理力量,在心理上他成了群体的一部分,而群体则变成了他。群体的魅力首先并不在于它的人多势众,而在于它为个体创造了一种可以爽到极点的新的自我认同。
对于个体在群体中所获得的与他人一样的心理特征来说,区别不同的群体可能没有意义:只要是群体,人们就会这样。但是,不同的群体给个体的认同感、责任感是不同的,从而,个体在群体中对行动――特别是应对特殊情境的行动――具有影响的心理背景也不一样。
显而易见,一个同质性的群体在个体心中所占的份量比一个异质性群体大得多,而一个亲缘性群体所给予个体的认同感与责任感则让所有的群体都望尘莫及。在这里,认同感和责任感并非外在的东西,它们已内化入个体的人格结构,成为他的“自我”中的一部分。
个人的行动严重受到他的“自我”的影响,因为作为“心理人”,谋求心理生存乃是他最深远的驱动力。在一个由陌生人组成的群体中,当危险出现时个体可能拨脚就跑,而在一个“亲戚团”里,个体则对危险毫无畏惧。这一点离事实的真相并不远。
四
当个体进入群体后,其行为便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他人行为的影响。几乎所有人都看到了群体中情绪的传染和所带来的巨大威力。但在解释这一情绪传染的心理机制之前,我们必须进行限定,即这种得以传染的情绪与群体存在本身及目标一致,比如愤怒。而恐惧的传染则不适用于我们的这个解释(稍后我将解释),因为它的传染会带来群体的瓦解。
关于群体中的情绪传染,勒庞作了天才的描述,但却认为不易解释清楚,必须“把它看成一种催眠方法”。而弗洛伊德则试图作出“心理学解释”,拿出了他的拿手好戏“利比多”,认为这是一种“利比多联系”。然而弗洛伊德是错误的。情绪的传染实际上来自于心理竞争下的道德压力。
事实上,在群体中,某人身上有某种情绪,然后在另一个身上也有某种情绪,用“传染”来表达最多只是一个类比,否则即容易形成误导,以为某人真把情绪“传”给了另一人。疾病的传染可能通过人的接触进行,但情绪的传染并不能简单诉诸于人与人的接触来解释。
在解释清楚情绪传染的心理机制方面,我们可以从一个人的痛苦会激起另一个人的痛苦这一现象的心理机制的解释得到启示。假设,有一个人看到一个乞丐在那儿乞讨,非常悲惨,只要他还没有丧失同情心,他肯定也跟着痛苦。也就是说,乞丐的痛苦引发了他的痛苦。但显然并不是乞丐的痛苦作为一种刺激源摆在那儿,然后向他发射出一股光波或什么东西,激起了他储备在心中的痛苦。
情况其实是这样:乞丐和他都是一个“人”,他们都有这种相同的存在属性,这一存在属性是他的 “自我”的一部分;所以,他看见了乞丐(实际上他并不是看见“乞丐”,他只是看见“人”)的痛苦,因他们相同的存在属性,他也就看见了自己,痛苦也就被触发。
可以这样说,他是否会痛苦,完全取决于他在心里是否有“人”这个概念,是否把“人”这一存在属性体验为“自我”的一部分。如果是这样,一个乞丐的痛苦在心理上便逻辑地等同于“人的痛苦”,进而逻辑地等同于也是一个“人”的“他”的痛苦,否则,他就从来不会有乞丐痛苦他也痛苦的体验。后者说明他实际上已陷入一种存在意义上的精神分裂。而同情心的丧失不过是这种分裂的一种表现,即失去了与他人的人性上的联系。
而看到了这一点,很多人就会发现这个人掏钱帮这个乞丐一把,固然值得欣赏,也说明他是个好人,但其实并不象他或我们所吹嘘的那么高尚。实际上,他只是掏钱来消除乞丐的痛苦,以便把由乞丐的痛苦所引发的他的痛苦消除。如果他还有同情心,他不得不这样做,否则他的“自我”便会来反对他,他会陷入主要以对 “人”这一存在属性的认同为主的“自我认同”的焦虑,承受道德上的压力。这样,他的心理生存就会受到威胁。
从这里我们得到的启发是:情绪的传染也无法离开人的认同焦虑,并且诉诸以威胁到人的心理生存的道德压力。上面我们已讲到,个体进入群体后,必须认同于群体的属性和目标,并且以这一目标作为道德准则来检验自己的行动。他必须通过语言、姿势和动作表现出与这一目标方向一致的情感与信念来,以便通过这一道德准则的检验。
显而易见,在群体中,当某个人表现出了某种与这一目标方向一致(情绪如果太强烈有可能会摧毁这一目标,但对于群体来说,再强烈的情绪也是与这目标方向一致的)的情绪(这种情绪通常与愤怒有关,愤怒常常能加强群体的凝聚力,而恐惧则常常会导致群体瓦解。
因此,群体鼓励愤怒,暗中赋予它以正面的道德性),它便给别人造成了一种认同焦虑,使这个人承受着因他的情绪所带来的道德压力。我们看到,即使是在喊着口号在大街上游行的群体里,成了“无名氏”的人们之间也存在被勒庞、弗洛伊德等所忽略的心理竞争。
在群体中,当一个人的情绪表现出来,即等于给他人发出了一个信号,告诉他人他的存在更符合群体的道德准则,从而更具道德优势。而道德优势对应于心理优势,使他人相形之下处于心理劣势,威胁了他人心理上的生存。因此,基于心理竞争,他人也必须表现出这样的情绪。这样,情绪就得以“传染”。
可以说情绪相互传染的心理机制并不复杂。那么情绪的相互强化又是怎么回事?其心理机制又是什么?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当一个人表现出某种情绪时,基于心理竞争,另一人也表现出这样的情绪。对于第一个人来说,别人对他的反应同时有两种功能,一是通过对他的情绪的支持使他的情绪合法化,二是反过来给他以道德压力。故而,他人的反应对于他一方面是鼓励,一方面是强迫,可谓“胡萝卜加大棒”,使他的情绪升级。放在别人身上也是这样。因此,情绪在相互传染之中,就得以相互强化。
情绪的相互传染和相互强化都在无意识下进行。情况如勒庞所讲的,群体是无意识的奴隶。也如弗洛伊德所讲的,人在“自我”的家里,都无法自为主宰。
五
愤怒等与群体存在本身及目标一致的情绪的相互传染和相互强化,会让一个群体显出惊人的力量,看起来甚至可以吞噬一切――我们对于那些响彻云宵的口号、群情激奋的场面总是记忆犹新。但恐惧等与群体存在本身及目标不一致的情绪的相互传染和相互强化,则可以轻易让一个群体瓦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与群体存在本身及目标不一致的情绪的相互传染、相互强化的心理机制和与群体存在本身及目标一致的情绪的相互传染、相互强化的心理机制并不一样。我们上面讲到,与群体存在本身及目标一致的情绪总是被赋予某种正面的道德性,而象恐惧等与群体存在本身及目标不一致的情绪则总是遭到非法化。身上具有这种情绪的人,是不可能通过群体的道德准则的检验的。
准确地说,这一情绪会给他造成“自我认同”的焦虑,使他承受来自自身的道德压力。不仅如此,他的这一情绪还要遭受来自集体的道德压力、他人惩罚性行动的挑战,他很有可能被视为“动摇分子”、“变节分子”而遭到围攻。当一个人无法预测他这一情绪会获得认同时,让这种情绪表现出来总是危险的。
这里的原因在于,一个人身上只要具有这种情绪,就说明他的存在已经裸露并被自己体验到,从而在某种意义上已从群体的束缚中挣脱出来,实现了个体性的回归――而情绪蔓延下去群体即被“解构”,还原成一个个作为社会原子的人。这是对群体及其目标最大的背叛。所以在军队中,“动摇军心” 总是一项不可饶恕的罪名,而革命队伍对于“悲观主义”则总是表现出仇视。
然而如果在群体面临严重的威胁时,比如在我们所设定的枪响后的情境中,恐惧完全有被激起并得到相互传染、相互强化的可能。它之所以能够战胜个人及集体的道德压力、惩罚压力,是因为它获得了生存本能这一同样巨大的力量的支持。
只有两种人才不会怕死,一是看穿了存在的真相的人,二是完全不知道存在的真相的人。在群体中,如果个体所体验到的 始终并非个人,而只是“群体中的一员”,他当然不会怕死,他会为群体及其目标慷慨赴死。然而,在某种与死亡有关的信号的强烈刺激下,哪怕只是一瞬间,原先铁板一块的群体也会瓦解,从而群体中的人总会被带回到个体的命运层面,他的生存本能总会被激发。而恐惧这一情绪的表现,同样是无意识的。
恐惧这一情绪无法被传染和强化取决于如下因素:当某个人的恐惧表现出来时,立即遭到他人的语言、行动压力。自身的负罪感(恐惧违背了他作为群体一员的自我认同)和害怕群体的惩罚使他倾向于压抑这一恐惧。而他对恐惧的压抑对于那些想表现出恐惧情绪的人又是一种道德压力。这样,基于个体的心理生存,在群体中潜伏的恐惧很可能会改变方向,变为愤怒。
而恐惧得到传染和强化则取决于:借助于与群体属性(群体从来不会认为自己是“人”的集合,而总是某“类”人的集合)无关的人与人之间人性或“人”这一存在属性的心理联系,一个人的恐惧所暴露出来的个体孤弱无助的命运会迅速让另一个人看到自己相似的命运,进而生存本能也被激发,他也体验到了恐惧。
他的恐惧情绪的外露(或表现)因第一个人对于恐惧的表现(这种表现没有马上受到惩罚)而得到了合法化的确认,而这种恐惧本身恰恰又是对第一个表现恐惧情绪的人的一种支持,一种合法化。这就样,恐惧在群体中经过“人际互动”,就得到相互传染和相互强化。群体的无坚不摧的力量迅速消失,群体宣告瓦解。
六
行笔至此,我们已在理论上揭示了“群体行动的逻辑”。可以说并不复杂。然而,当我们回过头来要对本文开头的问题作出解答的努力时,却发现要给出一两个答案并非易事。
原因在于,枪响前,个体的行动没有受到生存本能支配,他只是作为一个“心理人”在行动;而在枪响后,个体不仅受制于他与群体的心理联系,受制于生存本能,同时还受到他人行为的影响。而由于每个人的行动所承担的风险并不平等(游行队伍里冲在前面和位于后面的人,他们对行动的风险预期根本不同,而且在枪响后后者仍可以表现出那些会带来危险的语言行动,但危险却强加给了前者),我们便无法用同一种标准来衡量每个人。
我们发现了可以影响个体行动的诸多变量,比如对群体的认同程度、生存本能、他人行动的影响、个体对信念的持守程度、特定情境中他对危险性的评估、个体的性格特征、每个个体不同的风险担当,等等,枪响后,他所采取的行动,无论是什么都可以视为这些变量综合作用的结果。
先来看个体对群体的认同程度对于他的行动的影响。也许不难想像,在一个异质性群体里,如果冲上去只是找死,那么估计很多人不会再前进一步。在排除后面并不承担多少风险的人的行动压力的情况下,冲在前面的人如果看到身边的伙伴中枪倒地,而他们彼此并不认识,甚至也不属于同一组织(比如同是工会会员),那么他不敢再冲上去的可能性非常之高。
在他的心理背景中,这个人在他的“自我”中并不占多少分量,甚至根本就没有分量,因此,他选择止步或逃跑很难威胁到他的心理生存。他哪怕再勇猛、再鲁莽,只要他并不想自杀,都无法对抗生存本能。而如果他对信念的持守没有达到随时随地都可以为之付出生命的程度,生存本能也会把他从警察的枪口下拉回来。
与此不同,在一个同质性群体里,一个人的死会引起其他人的巨大反应,因为他们的心理生存遭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我们可以想像,在一个“亲戚团”里,一个人的死完全可以激起一种复仇的强烈情感,这种情感很有可能让群体中的人战胜死亡恐惧。个人的性格特征将在他的行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他人行为的影响将使冲在前面的人的行动瞬间爆发。危险可能已不再被评估,因为此时最危险的是自己的心理状态。因此,在“亲戚团”这样具有血缘关系的群体里,群体往前冲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大了。
紧密的信仰团体(比如某个视信仰如生命的宗教团体)中的个体往前冲的机率也非常之高。他们虽没有血缘关系,但具有强烈的信仰联系,而这一信仰已化为他们强烈的情感。不往前冲,他们要承受他们所信仰的神的谴责。具有情感联系的同质性群体在危险未来临时完全不可能被解构成一堆社会原子,危险来临时被解构的可能性也不大。
在这类群体里,密切联系群体的心理钮带(无论是血缘关系所带来的道德责任还是对神的信仰所带来的道德责任,以及相伴而生的群体情感)已充分内化,以致抹去了一切外在约束的特征。在危险来临时,它远比那些依赖外在权力约束的群体在心理上强大得多,这就更别提那些因偶然的原因临时拼凑成一个心理群体,危险来临时就“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乌合之众了。
然而如果我们考虑风险在人群中的不平等分配,情况可能又不一样。我们知道,在群体中,冲在前面的人与处于后面的人的处境根本不一样。前面的人面对的是警察的枪口,他的行动直接决定警察是否再开枪。而处于后面的人并没有面对警察的枪口,他的行动几乎没有风险,因为前面有人帮他挡子弹。
因此,他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他已把这一责任转嫁给了前面的人。而且,他还可以用自己的行动给前面的人施加道德压力(尽管前面的人也可以用行动给他施加道德压力,但这一道德压力对他来说可以轻易承受,因为他的行动没有多大风险)。
前面的人同时要承担自身的行动和后面的人的行动所带来的风险,而且他还要承担后面的人由语言、动作等所传递而来的道德压力。如果这种道德压力足够大,比如说后面的人一直在高呼“血债血还”之类,怒吼一浪高过一浪,有人甚至顺手拿起了丢弃的砖头作出冲上去的姿态等,即使死的人既非他的亲戚也非他的教友,他也很可能会冲上去,以寻求解脱。而他的往前冲又会给后面的人施加道德压力,为寻求解脱他们也很可能跟着往前冲。当然,在人们看来这并不叫做寻求解脱,而是视为勇敢。
当然,也无法排除这样的可能:后面的人先害怕了。前面的人因后面的人的害怕而解除了道德压力,生存本能就会强烈地起作用。而他的害怕又会传染给后面的人。恐惧情绪相互传染和强化,人群顷刻之间四散而逃。
以上只是理论的分析。“群体行动的逻辑”冷酷地揭示:除了人们所认同的各种因素(这些因素已经过内化而成为个体的“自我”的一部分)作为心理背景对于群体行动起作用以外,人与人之间的心理竞争也起了很大的作用。群体心理学家注意到了前者,而后者则被他们忽略了。并非一定要设定一个特殊情境才有助于我们发现这一点,但如果没有这一情境的刺激,我们可能更容易放过对那些主宰个体的心理机制的梳理。
也许必须强调:即使在一个最亲密的团体中,在心理上人们也并非铁板一块,而是存在着无意识的残酷的心理较量。每一个人都要谋求心理上的生存,这是一个普遍适用的铁律,在被领袖催眠和“自我催眠”的群体中也不例外。
事实上,重视人的心理背景和人与人之间的心理竞争,我们完全可以对人类一些看似奇怪的行为作出解释。比如,一个人会莫明其妙地以语言攻击另一个人,但被攻击的这个人并不认为自己得罪过他。事实上,他不知道,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对攻击者的一种得罪。
事实的真相是:被攻击者的存在方式与攻击者当年(或许是在学生时代)的存在方式一模一样,但后来攻击者因利益等原因背叛、扼杀了当初的“自我”。为了合法化这种背叛和扼杀(特别是这种背叛和扼杀已经紧密地与利益联系起来,而在心理上对当初的“自我”的体验和认同则有让这种利益失去的危险),攻击者必须彻底非法化那个当初的“自我”,并防止它再次出现。
然而被扼杀的“自我”并没有完全死去,它在黑暗的无意识地下室里仍在谴责这一行径。故而,当被攻击者出现时,攻击者从他身上看到了当初那个被背叛和扼杀的“自我”,犹如他的过去已经复活,并对他进行道德拷问,使他为利益而建构的那个“自我”瞬间崩溃。因此,他必须单方面地与被攻击者进行一场心理较量,借助于对后者的攻击而攻击过去的“自我”,使自己现在的“自我”在道德上获得正当性,谋求心理上的生存。
学习中、
很好,真的非常不错!!!我觉得挺通俗易懂的,深入浅出!!!看了小部分后,我开始注意到自己的一些心理活动及其投射出来的行为了。举个例子吧,在面对自己敬畏的人时,我的眼睛总是自然而然的盯着他眼睛以外的地方,或者把玩自己的手机……说实话,挺想快点改变过来的,那样子感觉好难和他人正常交流的。呼,深呼吸,我可以的。
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很值得!真的感觉收益良多。或许在许多人眼中我也是对外界不设防,单纯不懂处世哲学易受欺负的大SB吧。社会实践经验确实还很匮乏,也一直固守本真的自己,不愿追随一些人所说的那般’顺应潮流’,即使那样能够让路走得顺滑一些,但也因如此确实感觉混得不如意,常常融入不到某些群体,自己还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感觉内心是纯善的但真的也是被封闭的,怕受伤害所以也抗拒他人进来。一直也追求渴望将内心修炼的强大,这样也才能真正自信起来,可以做到落落大方的与人交往,勇往直前的迈向梦想,真正的做到无所畏惧!谢谢未知的你,我学到了!话说,在学校的时候就蛮喜欢看哲学类书籍的,以至于现在和朋友聊天,三两句就想要摆事实讲道理。呵呵O(∩_∩)O~,继续加强学习才是。。。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