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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野夫:绑赴刑场的青春

野夫:绑赴刑场的青春。人的生命是多么的可贵,一时的愤怒,一时的冲动,就将一个18岁的少年送入了地狱。多么令人心疼的男主,多么令人鄙视的旧时法官啊!

死刑,这两个字,在键盘上敲打的时候,手就突然开始颤抖。十指似乎如溺水者的慌乱,在虚空中挣扎。我在人世间讲述时代的故事,却一直不自觉又仿佛在刻意地回避着这两个透着血腥的字眼;仿佛要到血已冷却的阴间,才适合此类残酷的讲述。

问题是四九鼎革以来,这一词汇以接近粮食的频率,紧贴我们的生活。每一次死刑的发生,在民间都类似饥饿年代的一道盛宴,我可以在暗夜听见那些欢呼和鼓噪。我们的红色时代也许太缺少白色的盐分,以至于我们的官民都变得如此嗜血。我们不得不依赖咸腥的血,来饮鸩止渴般地维系这早已衰朽的社会。

近来,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又突然变成了大众的热门话题。我们的人民一般不怎么关心十八大,以及未来的国家领导,但是却会热衷于讨论杀人。因为死亡并不发生在他们身边,他们无须直面汩汩冒血的弹洞;他们的袖管不曾沾染上血痕,便觉得今生不会发生噩梦。无论主杀主赦,多数人并无与具体生死者面对探讨的经验。也因此这些形而上的争论,会显得无关乎个人的痛痒。

二十年前,与我同床共枕的人,有六个被绑赴刑场。他们的故事我烂熟于胸,每个人临刑前的挣扎,至今犹历历在目。去年我与法学家贺卫方先生出游,我曾经边开车边向他讨教这一问题,他是主张废除死刑的学者。他说没有任何一种调研数据支持——死刑可以恐吓犯罪,废除死刑将要增加犯罪率。

他是我敬重的同辈学人,于是我在漫游的路上,开始首次给人讲述下面这个故事。

武汉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在汉口宝丰路的背街里面。这是一个令湖北所有的刑事犯闻之色变的地方,只要听说是送到“一所”,就知道最好的结果可能将是无期徒刑了。江湖行话称这里是死、缓、无的码头,不死也要脱一层皮。政治犯也送这里,只是因为这里重要且看守严密,所以武汉很多大学生也在这里受过教育。

看守所的概念很多守法公民一直不懂,简单地说,就是等待开庭判决的嫌疑犯被羁押的地方,简称“号子”。蹲号子的人犯比劳改队的犯人要苦十倍,因为除开放风一刻钟之外,吃喝拉撒以及繁重的手工劳动,都得在狭小的房间里进行。号子是不能接见亲友的,也不能写信看书和抽烟等。准确地说,就是一个密闭的罐头,所有人在这里渴望死亡和早日判刑。人的尊严和权利意识,不需要到监狱,先在这里就把你摧毁掉。全国普遍发生的各种躲猫猫死亡事件,一般也都是发生在号子里。

我住的六号监舍,正对着值班室,是重中之重的犯人呆的地方,于是我得以近距离接触不少死囚。我们号子的面积大约是三米宽四米深,一张通铺占半间房,上面要肉挨肉睡六个人。另外一半面积是劳动洗漱吃饭和排便的地方,没有任何隔离。厕所是蹲坑,却不是冲水式的,而是在上方半尺高的地方,安装了一个冷水龙头。号子里的全部用水,都得在这个便槽里解决。因此洗衣洗碗洗脸洗澡和冲厕所,大家都要在蹲坑里解决。 这里被犯人们每天擦洗得像六星级饭店一样干净。

六个人都是重刑犯的话,谁来掌握号子的话语权呢?谁又来干洗厕所的苦力呢?江湖当然有一套规矩,这个另文专述。在一般的看守所,死囚多有做牢头的。但是在一所,因为死囚太多,大家司空见惯,也就要凭另外的本事了。90年代的初冬,我们号子刚刚送走了一名死刑犯,大家正在盼望来一个新犯人洗厕所;这时,铁门被哐当打开了。

推进门来的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唇上没有胡子,还有一抹茸茸的胎毛。面相很端正,低眉顺眼的透着清纯和质朴。穿着单薄的衣衫,里面却又套着一件梦特娇的毛衣。他无需开口,这些老犯人基本就能看出,他来自农村,年纪不到二十;肯定不是街头混混,人很老实。那他为何会来到恐怖的一所呢?小偷小摸坑蒙拐骗都来不了这里,那他一定是杀人了。

新来者一般都要接受老犯人的讯问,他很知道规矩地蹲在厕所边,不敢正眼看床上坐着的五个前辈。询之,他一一嗫嚅着回答。他叫罗小毛(姑隐其名),刚刚十八岁半,老家是郊区黄陂县某村的;因为杀人罪被捕。老犯人笑道,你这逼样还能杀人么?为什么杀人啊?杀死了吗?杀的谁啊?他吞吞吐吐地说,因为打架,他打我,肯定杀死了。追问对方是谁,为什么要打你,他却忽然哭了起来,哭得十分伤心。大家看他确实太小,就没为难他了。

罗小毛确是穷人家的孩子,看起来很懂事。由于转来一所之前,已经在分局的号子里呆过几个月,所以完全不需要指点,就知道自己去做卫生。常常做着做着自己就忘记了自己是杀人犯,独自用黄陂腔哼起小调来。大家便笑,他顿时脸红,打住不语。我们的手工活是糊火柴盒,每人每天必须完成3500个,一般要到天黑才能收工。白天干活大家多是谈笑风生,或者互相讲述犯罪经历以及江湖故事,行话叫“混点”,也就是打发时间。到了收工之后睡觉前,才往往是各自陷入自身命运思考的时候。我经常发现这时的罗小毛,会独自悄悄对着铁窗流泪。

闲来犯人们喜欢互相分析案情,预言各自的结局;这些多年混迹江湖的人,几乎胜过法学专家。只要拿着某人的起诉书一看,便能判断大抵的刑期或死活。由于罗小毛的起诉书没来,而他自己又始终回避详述他的案情,所以大家无法猜测他的下场。有时故意逗他,说杀人偿命,他肯定是要判死刑的,否则不会送到一所来。他开始还很自信自己罪不至死,说着说着,忽然孩子般哭泣起来,大家看他可怜,便不忍再玩笑了。

看着这个十八岁就要面对生死,而渐趋沉默和成熟的孩子,我禁不住开始自忖,他真的会被处死吗?我和他一样在焦渴地等着他的起诉书的到来,因为在那里,他的案情才会在我们这里真相大白。他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使得他不肯坦言自己的案情。

元旦之前,他被带出去了。这是法院来人的提审,我们知道他的起诉书到了。有经验的犯人说,罗小毛肯定完了。我问为什么,他们说这个时间发起诉,一般是为春节“杀年猪”准备的。我国一直有一个很残忍的制度,那就是在重大节假日之前,要枪毙一批人以示惩戒。(此恶习不知近年是否有所改变。)

果然,罗小毛一送回号子,就扑倒在床板上抽泣起来。大家也不催他起来完成劳动份额,见惯了这些生离死别的场面,也没有人劝慰。一个老犯从他兜里抽出起诉书阅读,看罢脸色陡变,给大家传阅,原来他杀死的是他的堂兄,且杀了三十几刀,其中九刀致命,堂兄当场毙命,也就是说其兄断气之后,他至少还补了几刀。

一个如此温和的小孩,得有多大的仇恨,才能这样杀红眼而不知住手啊。他们兄弟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呢?要怎样辩护才能免其一死呢?

大家等他哭累止住了,才喊他起来吃饭。然后讲各种黄段子逗他,他终于破涕为笑。这时有人出主意说,根据你的起诉书,你可能脑袋要飘了。野哥是前警察,你最好详细讲讲你的案情,请他帮你分析一下,看怎样才能保住脑袋。

他求救似的看着我,我问他家里给请律师了吗?他摇头说,他没有妈妈,父亲也没钱,再说他杀的是堂兄,家里肯定是不会请的。法院说了,由法院指派一个。

我又问,你愿意详细给我们讲讲你的案情吗?因为细节决定死生,我们虽然救不了你,但是也许可以帮你分析利弊,教你如何在法庭上自己辩护,以便争取一线生机。

他低头沉吟很久,他知道我们是真诚想帮他的,但是他实在太难以启齿了。犹豫半晌,最后还是嗫嚅着叙述起来,眼泪不时地从他稚嫩的脸上淌下……

罗小毛幼年丧母,他初中毕业便被送到汉口的堂兄那里打工。堂兄是武汉长大的“街痞子”,那时正好开了一个做香肠的加工厂,需要大批切肉的伙计。十五岁的罗小毛,就这样成了一个每天在血淋淋的车间玩刀弄叉的刀客。

说到这里,罗小毛还顿住叮嘱我们,各位大哥要是活着出去,千万不要吃市场上买的香肠啊,那都是死猪肉做的。我们每天有专人去各个养猪场收购死猪,因为这样的猪肉便宜,我们的利润就大得多。

专门做死猪香肠的堂兄当然发财很快,厂子里的事务基本不管,长期在外面吃喝嫖赌。堂嫂独自打理着这一切,每天累得死去活来。罗小毛因为寄宿在堂兄家,因此常常看见嫂子一个人偷偷抹泪。

他算自己家里人,包吃包住之外,堂兄只给他一点零花钱。嫂子见他辛苦可怜,总是暗中给他买一点衣服鞋袜,尽量让他比别的工人好吃好喝一点。就是这一点叔嫂恩情,便让这个乡下孤儿感到了一些珍稀的母爱。

有犯人插话问,你嫂子漂亮吗?因为其表情有些猥亵,罗小毛这个平时老实巴交的孩子,突然生气地翻脸不讲了。扔下手中的火柴盒,跑到窗边哭泣起来。我把那犯人臭骂一顿,然后过去哄他半天,这才又重新回来低低地讲述。

但是,我已经能猜出他杀人背后的隐情了。问题是细节是怎样的呢?是叔嫂合谋,还是兄弟决斗?是蓄谋已久,还是一时起兴?因为这决定他的生死,我不得不鼓励他继续这对他而言肯定残酷的回忆。

嫂子确实漂亮,比他也就大十来岁。因为娘家贫困,于是嫁给了这个屠夫出身的暴发户男人。堂兄对他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多坏,反正就当个长工在用。但是嫂子对他,却是内心生疼的。看见他衣服脏了,就帮他洗;破了就帮他买。逢年过节给他塞一点私房钱,让他回去看看父亲弟妹。平民人家的温情,也就是这么一点简单朴素的爱惜。但是放在他这样一个童蒙未开的苦孩子身上,那就是天高海深了。

堂兄越来越少回家,那时正是这个国家黄业初盛的时代;有钱的男人有了嫖赌的去处,家里放着娇妻也当着败柳了。夫妻为此不免口角,而堂兄又是粗鲁之人,一言不合即老拳相向。嫂子娇弱之躯,常常被打得像熊猫一样满身青紫。当弟弟的他,连劝架的胆量也没有。对嫂子的怜悯和尊重,也只能在堂兄走后,去帮忙送一方擦泪的手帕。

渐渐嫂子的万千柔情,再也不寄放在自家男人身上了。男人回不回家,她也无心过问。转而对这个未及弱冠的小叔子,多了无限的疼爱。某个酷热夏夜,嫂子浴后喊他帮忙擦擦后背,懵懂的他第一次看见女人圆润的身体,惊慌失措而又手忙脚乱。嫂子因擦拭而舒适的呻吟,令他魂飞魄散,身体也开始走样。但这毕竟是嫂子,未经人事的他何敢有半丝邪念。嫂子见他呆若木鸡,一时情不自禁,便多了几分少妇的鼓励。那一夜的死去活来,竟然从此埋下了他们一生的悲剧。

此后的嫂子焕然如新,青春娇艳复归于脸上,再也不似从前的苦情满面了。而他,从最初的犯罪感到暗怀的愧疚心,再到理直气壮的初恋情怀,完全变了一个人样。嫂子也从最初的偷情,慢慢走向恋爱感觉。虽然年龄相去十来岁,但十七岁的他和二十几岁的嫂子,放在红尘世界,那实在也可谓金童玉女,叫人看不出一点不谐。

他们相爱得如火如荼,甚至白天,他在满眼死猪血肉模糊的车间,只要听到嫂子的声音,就会冲动反应。他像一个恋母的孩子一样迷上了嫂子的一切,每天下班之后都要抢着帮嫂子家务,贪婪而又痴情地挥霍着他刚刚开始,却又要很快结束的青春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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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真正的人性,还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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