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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这个歌舞团来到镇上,程紫苏一改过去在学校食堂吃早饭的习惯,每天总是早早去街上吃一碗米粉,或者买几个馒头。回来的路上她会特意绕道经过电影院,因为马丁他们每天早上都会在那前面的广场上做简单的形体操。
她更喜欢在清晨的阳光里不近不远地看一眼马丁,这个时候的他褪去夜晚舞台上的浮华,只剩下干净的面容,只是偶尔显得很疲倦。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不过是十八九岁的样子,应该是为了生活,才会早早出来闯荡。
程紫苏依然每天写一封信给马丁,傍晚的时候提早送到歌舞团。她不再奢望自己的信会被抽中,但她相信总有那么一两封可以被马丁看到。每天晚上她都去得很早,占据第二排七号的位置,因为这样就可以多一点机会看到马丁。不该他表演的时候,他偶尔会蹲在舞台一侧的幕布旁抽烟,时不时被台上的演出逗得浅笑几下。只是这样,程紫苏也觉得很开心了。
现在想起来,她真的是抓住所有的机会,只为了多看他两眼。早上绕道看一次不够,晚上坐在前排一直看也不够,她甚至一到下课就飞奔到学校的后门,装作很无聊地隔着大门看外面的街道。真的有那么一两次,她看到马丁经过,便赶紧将身子缩起来,目光则一直追随着他的身影,直到他消失不见。
毫无预兆的,那个晚上,主持人突然在台上宣布,明天就是歌舞团在美兰镇的最后一次演出了。有观众发出惋惜的叹息,程紫苏坐在第二排死死盯着那个蹲在一旁抽烟的少年,心里一阵阵难过。他是她十五年岁月里最意外的一个偶遇,虽然彼此并没有交集,但对她来说,他已经重要到可以让她不吃不喝。
然而她没有任何理由和能力留住他,他最终还是要走了。她再一次握紧拳头暗下决定,明天,就是明天,她一定要走上去跟他亲口说一说话。
第二天晚上,电影院里连过道都挤满了人,毕竟对于小镇上的人们来说,这样的娱乐机会既稀少又难能可贵。
程紫苏轻车熟路地占据了她专属的第二排七号的位置。眼看着节目一个个上演,她一次次下定决心冲到后台,又一次次在犹豫中错过机会。终于轮到马丁上台的时候,她抬起头,决定冲上去,像一个疯狂的观众那样,索求一个拥抱。
就在她抬头的一瞬间,她所有的勇气都像被针戳破的气球一样瘪掉了。她看到跟着马丁一起出来的人,白颖。她穿着带花朵图案的和服,打一把小伞,为马丁唱的歌伴舞。
程紫苏再一次嫉妒起台上那个女孩来。有勇气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可以放手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以让她从在台下尖叫的陌生观众变成上台拥抱他的人,再变成如今为他伴舞的人。
比起来,她程紫苏就像个孬种,有什么资格可以走上去呢?
在马丁温柔的歌声里,她眼里渐渐噙满了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