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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最腹黑故事:我从十二岁开始,破坏叔叔五次恋爱

本帖纪念我与蜀黍的八年,谢谢你带我走过整个懵懂且美好的青春期。

先交代人物,我今年20岁整,蜀黍26岁,我们相识的那年,我12岁,他18岁。

为星座爱好者补充:巨蟹妹,白羊叔。

PS:就算不喜欢我的人想把唾沫吐在我脸上,我也不会去争吵去生气,因为喜欢我的人会为我擦干净。

READY!

GO!

说来有些滑稽,我从小一直在城市里长大,只有春节才去乡下爷爷家拜年,但我这辈子最害怕的事情就是一个人过马路。因为小学六年级时,我的发小也是同班同学在斑马线上被一辆车子活活碾死。当时她离我只有三四米远,手里还捧着我借给她的小灵通。

那次车祸以后,我便非常害怕过马路,噩梦的内容也大致相同,总是发小被撞之前的笑脸,我很想告诉她不要过马路,但她只顾笑只顾说,根本不理会我的话,她一迈步我就被吓醒。

我从小内向,不对别人说自己的心事,所以连父母都不知道我心底的阴影。他们离婚以后,我被判给母亲,她工作很忙,根本没时间接送我上学放学。

我猜没多少人相信,让我单独穿过一个车流湍急的马路,就像趟过一条满是鳄鱼的河流,头昏脑胀,六神无主,汗流浃背,一口气提到嗓子眼,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总是感觉会从空气里凭空冲出一辆车,把我撞倒并拖行,我的血肉会被轮子碾成浆糊,涂抹在几十米的马路上,路人会围过来看我,说我恶心,难看,甚至有人在我的尸体旁边呕吐。

所以,每次我都要在路边等很久,等到有人也要过马路时才跟着走,躲在对方的一侧,即使有车过来也要先撞死他。

初一下学期,我十二岁,走读。从家到学校那段路,算得上复杂,有施工工地,有商业区,最恐怖的是有两条宽阔且杂乱的大马路。而且,我爸爸妈妈从来没教我骑自行车,我当时还特别相信骑自行车会弄破处女膜。

幸好,我有一天抱到大腿。每天早上六点,小区里都有一个男生和我一起出门,走同一个路线。他会在面馆吃一碗雪菜面,要细面条,他还要买一杯豆浆和两个包子带走。而且,他和我是一个学校的。

他过马路时我就赶紧跑到他旁边,就像坦克后面的小步卒,如果有车撞过来就先撞死他。

他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大概是高中部的学长,但从来不穿校服。每天放学我在学校门口等半小时,等到高中部放学,等到他出来,才跟在他后面走,保持二十米的距离。他走路从来不东张西望,戴着耳机,用的是当时流行的CD机。扁圆的,我觉得那东西太特么高级了。

他一般不会在路上逗留,偶尔会在音像店转一圈。我不敢进去,只能在外面候着,听周截棍的双杰伦。我觉得自己做到天衣无缝,不会被他发现,对此沾沾自喜。

有一天,他走到路口时绿灯只剩几秒,他快步跑过去,我也赶紧跟着,但我腿短又背着特别重的双肩书包,跑得太慢。他过去了,我却被晾在路中间,一下子被车子包围了。我不会告诉你们,我居然被吓哭了。

下班高峰期的车子太多了,就像摩托车比赛开跑了似的。我就站在马路中间哭,不敢动一下。抹掉眼泪的时候,我看见他从马路对面跑过来,把我护在身后,揪着我的书包肩带,把完全丧失智商的我带了出去。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怎么这么胆小?”我当时才一米五出头,他大概一米七,低头弯腰问我时就像老师责备学生一样。

我该怎么回答,难道说我是胆小鬼,怕和发小一样被撞死?当时我对他毫无感激之情,反而很怨恨,我觉得他是故意冲过马路,故意把我丢在马路中间。我呸!

我哭得快岔气了,鼻涕都流下来了,行人看着我,或是好奇或是窃笑。他就站我旁边,手足无措的样子,只会说:“好了,别哭了,你别哭了。” 可我就是那种别人越劝我越哭得猛的货色,我觉得我好委屈啊,我爸妈离婚不爱我了,每天作业那么多,唯一的好朋友还出车祸死了,现在还被一群傻逼围观,我的命咋就那么苦呢?

那天我才知道,他早就发现我的跟踪,只是不晓得我那么胆小。也从那天起,他每天带我上学放学,遇到他同学时他说我是邻居家的小孩子。

每天早上我们在面馆吃早饭,吃完以后还是会带一杯豆浆两个包子。我问他为什么吃那么多,他却只是笑,不告诉我。后来我长大了才知道,只有恋爱中的男生才会笑得那么好看。

他是学校开办的复读补习班的学生,在我家那个小区租了一间房子。他第一次高考给考砸了,只达到本二线,而他的目标是华东政法大学,所以他复读一年。他女朋友是本校高二的,初恋,他说很漂亮很可爱。我当时听了有点不高兴:说漂亮我没意见,难道还能比我可爱?我连内裤都是卡通的。

不久后的一个礼拜五,我在学校门口等到的是两个人,一个是他,另一个是一个穿着校服的女生,显然是他女友,高中部的学姐。她的头发很长,挑染一点点颜色,左手还戴了一条红色的编织腕带,和他右手的那个一样。可恶的是,她居然有可爱的HelloKitty发卡,老大姐装什么嫩嘛!!

她和他站在一起,一副马上要拍婚纱照的得瑟样子,她问:“这是你说的那个小孩子?”

我当时听了很生气,你才是小孩呢,你全家都是小孩!可我没有敢说出来,只是木楞楞地看着他们。听说高中漂亮的学姐都是会抽烟喝酒,还纹身打架的,全部是黑社会。

那女孩说想去美食一条街吃麻辣烫,但我不喜欢她,我说我想回家写作业。我觉得这样可以把她赶走,可是最后小蜀黍他却对我说:“今天你一个人回家吧。”

我就气呼呼地走了,有什么了不起的,重色轻友的魂淡!你再也不可能进入我宝贵的好朋友名单了!我越走越委屈,可看到满大街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我还是心里嘘嘘的,转身跑去学校附近的美食一条街了。

我在一家麻辣烫摊位找到他们俩。我把大书包摆在油腻的桌上,把身后仅有的十块钱钞票拿出来,说今天我请客。

他们两个都笑了,说四块钱一碗,十块钱不够。我觉得不能丢人,于是硬着头皮说:“我不吃,我看你们俩吃。”小蜀黍想阻拦,但我已经把钱给老板了。

小蜀黍说要给我买一份,我说不要!他又对女友说俩人匀一份给我,我说我更不要!最后,他们俩在我幽怨目光的注视下各吃了一碗麻辣烫!那个学姐只吃了半碗就吃不下去了!走的时候我还恋恋不舍地看了那半碗麻辣烫,好浪费啊,我能吃几口就好了。

多年以后,小蜀黍和我聊到那顿麻辣烫事件,他幽怨地说:那次他本来是要和女神合吃一份麻辣烫,感情的升华在此一举,却被我彻底地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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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我喜欢,,,,、喜欢楼主的文笔,,喜欢努努,,喜欢蜀黍,,喜欢最后的结局,,

    从十二岁开始暗恋一位带自己过马路、给自己安全感、时常想到爸爸的大叔,,尽管年龄相差六岁,但由于对大叔的依赖和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耐心,,到最后,,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这篇文章接近现实,心情时起时落,打比方很恰当,有幽默感,我很喜欢。

    我相信这8年的经历会成为你和蜀黍以后80年的美好回忆。

    (偷偷告诉你哦,读了这篇文章,,我好像喜欢上大叔型的了呢!~)

    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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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很恶毒的女孩子,不知道从小撒谎骗人的女孩子怎么能称自己是善良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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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羡慕这戏剧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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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喜欢楼主的风格,很贴心的文章,像是勾起很多小女生时代的回忆,呵呵 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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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看着你的文章 不知不觉哭了..你好幸运 找到了dream man..要继续幸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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