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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房产新政“国五条”并无新意

@任志强:有人说新政很严厉,也有人说新政很温柔。除了重温旧政之外没有新意。关键是新政是否有助于实现小康社会?是否有助于促进消费?是否有助于改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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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小康社会的指标中包括住房。利用原有住房居住一定期限后的升值,进行改善也是重要的手段之一。世界各国莫不如此。因此都明确对只有一套的唯一居住房屋,在更新改善住房时卖出免征各种税费。这种税收的减免,也是支持居民自我改善住房,不断升级的一种鼓励。

新政中重申严格征收房屋卖出时的差价个税,并未出台相关的细则和解释。但在央视新闻的 宣传中,却提前解释为按买卖差价的20%征税。

按原有文件应为扣除其它成本之后的差价。如毛坯房购买之后的装修费用等。否则岂不是也 对装修费征了20%的税?

原文件还有居住五年后的免征,和无法计算差价的按卖价的1%征收等内容。至少新政中没有说否定原有文件,也没出细则。央视不负责任的解释,不利于新政的落实。

过去的政策主要针对于限制开发商的价格,限制消费者的二套购买和非户籍人口进入城市。让骂声指向开发商,也让许多非户籍人口的市民化梦无法实现。

如今政策指向了卖旧买新的改善家庭。让更多的人变成了政策的受害者?至少二手房的房源会减少,让购房者的选择会减少。当更多人只能选择一手房时,只会付出更高的代价。这难道会是一种幸福的事吗?

非市场化的行政干预是抑制需求,市场化的自我调节是增加供给。两者都依赖于价格信号。当价格失灵时,都无法正确判断供求之间的关系。等于盲人摸象,重回计划经济信息不对称下的猜测。头痛治头脚生病,脚痛治脚脑发烧,啥病都打退烧药?总让眼前目标高于长期利益的作法,总留下无数后遗症。谁是政策的受益者呢?

有人以为先交纳了七十年的出让金,不是影响房价奇高的原因,也有人认为应对持有的物业征税才能抑制房价。但拥有房屋时,就都会明白是出让金的一次竞价在推高房价,而对租用的土地征税就更不合理合法了。

新政并无新意,只在坚持和重申过去的错误。几个月过后又会效率递减,重回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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