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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最铭心故事:爱情,其实很简单(一)

第6章

次周周一,我与赵枫见面,办了有关房产的所有的事情。我没和他说我要去上海的事,他也不知道我辞掉工作的事情。一旦分手的两个人再见面,居然多了许多尴尬出来。办好许多手续,已经是中午过半,赵枫走到车子旁边,拉开车门,“一起去吃个饭吧!”

我自己当时也不知怎么了,居然就点了点头。赵枫开车的时候,一直皱着眉头,这是他习惯性的动作,他自己都不知道,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就这样把这些都印在脑袋里。就算以后不再见面,就算以后再没有关系,坐在我旁边的这个男人,也是曾经许诺要照顾我一生的。虽然他现在已经将那个诺言全盘推翻了。

“想去哪里?”赵枫开口,眼睛却只看着前面的路。

我想了一下,“老地方吧!”

“老地方”其实是个小吃店的店名,就在我们高中学校旁边,他们店最拿手的,就是牛肉面,想当年要吃面的话还要提前派人来占位置,现在店面依旧,人也依旧,心情却是各不相同了。

要忘记一个人,也是需要时间的。何况要忘记的,是在我人生中无法磨灭的这个人,也许只能忘记他的好,与他曾经深情许下的诺言。

在秋风吹过的十月,我离开了生活了二十二年的家乡,独自一个人来到上海,开始我新的生活。爱情失败并不可怕,怕的是,失败后不能勇敢地面对。毕竟,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我们仍然还要生存下去,虽然不见面,却还在同一个空间。

那一年,好多事情,都改变了。

飞机因为下雨而晚点了,不过我到的时候,方中宇还没有来。高中的时候,我和方中宇,老白算是最熟悉的。老白是我的死对方,而方中宇则是我的同盟,也是我的同桌。那时候真好,天天在一起,快乐得不得了。

好想再回到以前的日子,没有那么多烦心事,过得单纯、简单、快乐的生活,多好。

“想什么呢?”一只手拍到我的头上,很痛。

回过头,方中宇还是那付吊儿郎当的模样,变态地喜欢穿一身白色休闲装,黑色NIKE的习惯还是没有改变。

“很痛啊!你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到了半天也看不到你。”我拍掉他的手,他没事长那么高干嘛?害得我一七零的个头在他面前永远要仰视他。

方中宇接过我的皮包,“老大,我上完课就急急忙忙跑过来了。机场呢?好远啊!”

看到他依然是当初的那付样子,心里多少有些安慰。我们大概有三年没见面了,他和老白一样,考了研究生,只不是老白在清华,他在复旦,我身边的人,原来都是这么优秀,当初我可是一点都没看出来。

“没办法,我是学数学的,不考研,就只能回到学校去当老师。”方中宇在大巴上连话带比划,总是改不了他的坏习惯,“你也知道我,自己都管不了自己,就不去学校误人子弟了。”

“不过,看到你真高兴,一点都没有变,还是当初那个样子。”坐在他身边,连带着我也高兴起来,像是又回到了当初的时光,要是老白和苏眉都在就好了。

方中宇笑了,摇了摇头,“哪能没变啊?要是还是当初那个样子,可就毁了。”

我们聊了一路,下了大巴又倒了辆车,才到达方中宇租的小窝那里。方中宇租的小窝就在外滩不远的一处老旧的小区里,离他们上课的地方也不远。方中宇向来都很特性,没办法与那么多人一起住学校宿舍,租房子也已经好几年了。

“家里没有别人吧?”我调侃他,万一他家里有个女朋友什么的,把我赶出来,我可以没有地方可以去了。在上海,我只认识他一个人。

方中宇瞪了我一眼,“你什么意思啊?”

我急急摇了摇头,“没意思,我什么意思都没有。”

可能是我想太多,方中宇租的小单室除了乱一点,还真看不出有任何人同住的痕迹来。方中宇把沙发上的东西扔到床上,空出点地方来,让我坐了下来,“你和赵枫,是怎么回事?”

想来可能是苏眉告诉他的,除了她就没有别人了。我不得已,只能把和赵枫的事说了一遍。方中宇点上根烟,静静听我把事情讲完。

“我当初就说,那个赵枫太自我,不让你和他在一起,现在后悔了吧!不听好人言,吃亏了吧!”方中宇扔掉烟头,“小夏,忘了吧!你才二十出头,一切重来还来得及。”

我苦笑了一下,“这不,我到你这里重新开始,你可要收留我啊!”

“放心,有我在的一天,决不会让你吃苦头的。”方中宇很男人地拍拍我的肩,信誓旦旦地说。

我翻了下白眼,四处看了看他的狗窝,将来谁照顾谁,还不一定呢?

我是后转到方中宇所在的高中的,还记得我去的头一天,晚自习的时候,从旁边转过来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你看我帅吗?”

我抬头转向纸条的来源,方中宇探出半个头,向我摆了摆手。我很认真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在纸条后面给了他回答:没看出来。

纸条传了N手之后到达他手里,所有传条的人都在笑,只有方中宇看完后,给我一个吐血状,倒在桌子上。

“从来没人说我不帅,你是第一个。”放学以后,我们在车站碰面。

我笑了笑:“慢慢习惯就好了。”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我们俩家住的很近,上下学的时候经常能碰到,后来自然而然就常在一起走。后来分配座位的时候,我们被分到了一起,他是那种外表成熟但内心很幼稚的男生,总是做出一些奇怪的事情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在一起时间长了,你会发现他真的是一个不错的朋友,起码我是这样感觉的。

一下午,我都在忙着帮他整理屋子,洗衣服,我真佩服他在外租房住了多年,还仍然是一个什么都不擅长的家伙。一下午下来,弄得我是腰酸背痛,累到不行。我真怀疑他是属猪的,不对,他真是连猪都不如。

收拾出来的破烂卖掉后换来差不多一百块钱,垃圾也弄出去几箱子,等房间收拾好之后,方中宇自己都说认不得自己的窝了。他永远是那种不会照顾自己的人,他自己也承认。

晚上,方中宇带我到外滩看夜景,隔着江看了金贸大厦,又从南京路从头走到尾,中间找了一家小饭店,把下午卖破烂的一百花吃到肚子里。上海真的很大,也很热闹,但听着满街都是陌生的言语时,心里忽然有种很落寞的感觉。

晚上,我独占了方中宇的单人床,而他则打了地铺在我旁边。我们聊了许多,聊到高中时的人和事,然后又聊到大学,聊到工作,最后,当我就要昏昏入睡的时候,方中宇忽然想到了什么,对我说道:“小夏,高翔,也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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