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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SOS:认识个中年男,如何打理一段奸情

认识个中年男,如何打理一段奸情

来信提问:

杭州某少妇,前白领,孩子半岁,辞职在家带孩子。在本小区里认识个中年男,两个人都有家庭,也都不想离婚。女的很爱这个情人,却总怀疑男的还有别的情人,心中烦恼……

肉唐僧回答:

自“知心肉哥对你讲”节目开通以来,私信里收到美腿无数,但是有质量的谈话却并不多。有些年轻的姑娘说“肉叔,我知道他是个人渣,但我就是喜欢他啊,啊啊啊……怎么办?”说实话我不知道怎么办,我能提供的帮助只是基于博弈论的角度为前来咨询的少妇提供较优策略。感情这东西,过于主观了。另外,我对道德是悬置的,只有在当事人因道德感而苦恼的情况下,我才会将道德视为一个参数而与之讨论。因为究其实质,道德是属于个人的,是用来自律的,而不是用来他责的。将自己的道德观强加于他人,正是最大和最常见的不道德。

还有个少妇对我说“我和我老公感情很好啊,但是我婆婆太讨厌了,不给一大笔钱就赖着不肯回乡下啊,我想离婚啊,啊啊啊……”我觉得夫妻一起过日子,实质就是遇到问题解决问题,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什么大问题。婆婆和媳妇是天敌,相处好的概率并不大于中六合彩,所以如果可能,千万不要和婆婆在一起生活。这个婆婆要的只是钱而已,如果为这个你都动了离婚的念头,贫贱就移富贵就淫,那你和你老公的感情怎么叫好呢?

总的来看,少妇们在谈吐中所表现出来的智力和认知水平是令人堪忧的。仅以#知心肉哥对你讲#第二讲《内心解约》的评论来看,说大部份少妇是脑残当不为过。内心解约所讨论的话题无非是在向配偶坦白放弃承担性忠诚的前提下如何维系婚姻,我文中甚至用了“他/她”以示丈夫和妻子对等,但还是收到了数不清的指责,说我是在为男人花心提供辩护云云。据说普通女人阴道里是否存在G点尚有争议。但是我相信,怨妇们的脑子里是有G点的,一讨论到性忠诚的问题,她们立马就湿了,并喷得到处都是……唉!

还有些少妇,就更不堪了。讨论问题,分不清权利与义务,且非常没有教养。比如一提淫业合法化,她们马上就来问:“你妈妈卖淫你愿意吗?”提内心解约她们又来问:“你老婆给你戴绿帽子你愿意吗?”对此我多次举的一个例子是:我主张你有朝痰盂里吐痰的权利,但这完全不意味着要求你见了痰盂必须吐一口。权利之所以令人感到幸福,正在于你拥有它的同时却不必承担必须使用它的义务。它只意味着你在选择上的丰富。回到妈妈卖淫和妻子送绿帽这个问题上来,按照“已所不欲勿施与人”的原则,应该被转换成这样的问题才对:“如果你妈妈卖淫,我不会口出恶言,也不主张警察抓她;所以我希望你把同样的待遇让渡我”,以及“如果我不忠于我的妻子,她当然有权对我不忠”。因为忠诚是个约束双方的契约,当一方撕毁合同后,另一方显然不再有遵守合同的义务。这难道不是不言自明的吗?

前些天,我的一个小学女同学因乳腺癌去世了。她嫁了个大官,生活很好。体检发现有个肿块后,她的婆婆立即把她接到某个庙里去呆了三个月,前些年她得子宫畸瘤,就是这么治好的。这让婆媳二人对这个庙的法力深信不疑。但是这一次却悲剧了。从庙里出来后,浑身扩散,不到一年不治而亡。在葬礼上,小学同学们见了面,聊起她的死。好几个长相难看、穿着地摊货,一看就知道过得很不得意的女同学提出了阴谋论:“她老公那么大个官,不会是为了小三故意不给她治吧?这年头,男人哪有好东西?”说实话我当时一阵阵的恶心。对事情的解读也好,对文章的解读也好,都能看出一个人的变态与恶毒。不幸的生活之所以不幸,并不在于物质的匮乏,而在于心灵的高贵与人性的善良被逼仄粗砺的生活磨损殆尽。

人因环境和性格的原因,即便面临一模一样的问题,也会做出不同的选择。黑与白之间广大的灰色地带,正是由这种个体选择的丰富差异所构成的。每个与我们不同的人,都在有意无意中扩大了我们自由选择的空间,我们当对此心怀感激。而不是相反:以一已之偏见,建立一个价值序列并自动把自己置于最高处,唾星四溅地对他人进行道德谴责。对于这样的人,我只有一个问题要问:“多长时间没做爱了,憋成这样?”

通奸也是怨妇们的一个敏感话题(但愿我这个长长的前戏能够提高少妇们参与讨论的水平)。首先,一个显而易见的事情是:通奸是由一男一女合作完成的。女人指责男人像骚狗的同时,声称自己贞洁得像一只刚刮了毛的猪蹄儿,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正如意大利甲级联赛总进球数一定等于总失球数一样,男人们通奸的总次数恒等于女人们通奸的总次数。这是个很简单的道理,除了韩乔生老师,大家都应该懂。对吧?

其次,如果一定要谈道德,通奸是不如内心解约和开放式婚姻的。因为你在隐瞒和欺骗对方。但是,绝大多数夫妻又确实在为婚内性厌倦所苦,苦着脸在家憋着实在是双输的选择。“只要你肯拿烟头烫一下手背,我就肯在大腿上扎个大洞”。这样的解决方案有何智力和美感可言呢?

以嫖妓和通奸二者来比较,大体上,穷人会选择嫖,因为一把一利索,比较便宜。通奸的时间精力及金钱成本相对就很高,有钱的男人通常都选择通奸,因为品质比较精致,且可以享受像打猎一样追逐的乐趣。另外,通奸的偷偷摸摸能带来额外的快感,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嫖、嫖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就是这个道理。矛盾之处在于:有钱男人的时间和精力恰恰是稀缺的。潘驴邓小闲,缺个“闲”字。于是催生出二奶这么个在通奸与嫖之间的模糊身份——男人用钱赎买自己的时间精力。

男人所能产生的子代与其性交对象呈线性关系。但是女人拥有更多配偶却并不能产生更多的子代,所以女人天性就对性配偶比较挑剔,要喜欢才行。这使得女人在性与爱之间的分离上,相较于男人吃了亏。故相比于招鸭,通奸通常是女人的不二之选。

美国数据:办公室婚外情的发生率为66%,考虑到偷吃却不肯承认远高于没吃着却在袖口上抹猪油,所以妻子们的贞洁程度可能远低于丈夫们的预期。孩子出下来,谁是妈妈不会弄错,但是谁是爸爸却是天知道。我觉得通奸最大的不道德,就在于妻子让丈夫把野种误以为是自己孩子加以抚养。在计划生育的现状下,这相当于剥夺了一个男人的生育机会。再考虑到父亲对孩子的感情付出,这未免太残酷。所以古希腊人就很讲道理:你如果和一个未婚姑娘通奸,处罚是罚款,因为你损害了她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可是如果你和一个人妻通奸,处罚却是处死,因为你是在通过种下一个野种的办法,偷取了另一个男人的全部财产。

所以,对于红杏出墙的妻子来说,我的建议是,如果你搞不清楚孩子的父亲,你要偷偷去做个DNA鉴定,如果孩子是奸夫的,那么你要主动向丈夫坦白,这是做人的底线。法律方面,也体现出可喜的进步。以前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如果妻子拒绝那么这个鉴定就不能做。即便做了,这个鉴定结果也不能在法院上作为有效证据。因为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被推定为该夫妻的亲生子女,该推定不能被任何鉴定结果所否认”。也就是说,哪怕已经明明知道是个野种,只要妻子死不吐口,丈夫就得认。现在的法律则改成了“如果一方拒绝亲子鉴定,则法院有权将该鉴定推定为对拒绝方不利的结果”。这个法律改得非常好,因为它回归到了婚姻的本质:后代的繁衍及财产的继承。

回到这个案例上来。这位少妇显然把事情弄复杂了。因为双方都有家庭,且都有维持各自婚姻的强烈意愿,通奸不过是为了快乐,以弥补婚姻的不足。你把它打理成了另一个婚姻,这不是受罪吗?一场性事就是一场性事,不要让它有太多不必要的承载。只能维持三个月的婚外情未见得有什么不好。男人又不是小家电,为什么这么在乎保质期呢?

从技术上来看,这段婚外情我不是很看好。首先是离得太近,在一个小区,这就很不靠谱。情人离得太远,见一面太辛苦;太近,又容易被大奶或女方丈夫发现。另外离得近了还有一个毛病,就是见面太容易,男方容易心生懈怠,女方则容易心生怨恨——老公去打麻将,我赶紧洗香香洗白白给你打电话,你却宁可在家看《谁来照顾妈》,情何以堪?所以,已婚人士找情人的最佳距离是18英里,差不多29公里。约摸就是从海淀黄庄到建外soho的光景。

其次,双方对这段感情的期许也不同。男方希望把女方作为情人之一,他是拒绝排他的。而女方则要求、或至少希望男方排他。这就好比做体操,男方做一个简单的侧手翻就感觉很爽,而女方则要求空翻两周半加转体1080度,才肯给自己打十分。期望值过高导致了满意度下降。

道理呢,这位少妇也都明白。知道这么要求对方并没有道理可讲。“可是我心里就是喜欢他啊,一想到他(可能)有别的女人心里就不舒服”。我给她的建议是:在安全的前提下,再找一个情人。这或许会袪魅心里的那种“喜欢”,又或许,会对情人的滥情容易产生宽容。毕竟,如果想维持现存的婚姻的话,婚外情不过就是个乐子罢了,别让自己累着。把情人当成另一个老公来打理,你不是跟自己过不去么?(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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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财与色, 贪得无厌,男女皆同。

    (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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