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楼主,一方无法生育,另一方能提出离婚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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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生育另一方都能提出离婚诉讼啦。
至于法院是否判决准予离婚,那就有得说了。
第一次起诉的,仅仅因为不能生育而要求离婚的,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大一些;
第二次起诉的,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大一些了。
但是这都不是绝对的,关于离或不离这件事,各地法院的政策不太一样,同一地各个法院的掌握标准也未必相同,即便是同一个法院,不同法官的想法也不一样。“感情破裂”这个标准,实在是太主观了,除了家暴、遗弃、与他人同居、赌博、吸毒、分居满两年这几点之外,法律也没法一一规定哪样哪样就一定离,哪样哪样就绝对不离,哪样哪样第几次就一定离或不离,这真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啊。
对了,还有为小事争执这个问题,我觉得根本没必要啦。
我家装修完了买冰箱,就因为冰箱摆哪里,我和我老公也是争执了一晚上,搞的有点僵,最后他说:“随你随你!”就不理我了,我也不理他,两人都睡了。
第二天送冰箱的上门,他不在家,送货的问我摆哪里?我想了想,还是把冰箱摆在了我老公说的那个位置上。
晚上我老公回家看到冰箱,惊讶的问我:“怎么摆餐厅了?你不是说要摆厨房吗?”
我说:“我也想摆厨房来着,后来我想了想我的原则,还是摆餐厅了。”
我老公:“什么原则?”
我:“伤害夫妻感情的话不说,伤害夫妻感情的事不做!”
我老公一下笑了,说:“小样吧你!”
然后我抱着我老公的腰说:“我想了,只要咱俩感情好,哪怕冰箱摆到客厅地中间又怎么样?”
我老公就把我搂住了。
后来冰箱就一直摆在餐厅,看久了觉得还是挺不错的^-^
这就是我的想法:夫妻感情好,比什么都重要,在无关紧要的小事上,根本不用去强势吧。
LZ实在是很聪明的女人,看了你写的能反省下自己,当然做个好老婆跟包子女的界限很难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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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太好了!因为和身边的朋友比起来,我绝壁是个大包子啊!!!不仅在婚姻中是包子,跟朋友同事相处也是包子,跟陌生人相处还是包子,面对当事人有时候都包子的不行。
我老公就跟我说:“幸亏你嫁给我了,你要是嫁给别人,早被欺负死了!”
但是我真是一个包了火药馅的包子,我的原则是能忍则忍,但是一旦忍不住了,我就会不顾一切疯狂的爆发。我们庭长就曾经警告过我老公:“别看XX(指我)脾气好,通情达理,轻易不发火,但是你可不能把她惹急了,真要把她惹急了,这家伙了不得!豁出命来跟你闹!”我老公深表同意,两人在点头当中森森的干了一杯。
不要全部复制过来吧,像对话之类的给个链接去看就可以。
这些案例,有的看着挺可惜的,很多都没必要发生,能成为夫妻还有什么是两个人不能担待的呢,一切问题无非是,婚前不够了解,婚前没安全适应彼此和家庭,个性严重无法靠拢磨合。对于婆婆这样的角色,很简单, 看他儿子什么样子就知道了。如果一点事理不明,也没有争吵、战争的意义,就是自己能否做到该做的,能否忍让,他们越来越老,再霸道能怎么样呢,重要的是和老公间没有隔阂。还有就是,说女的做家务少,婆婆不高兴,让自己儿子做,她更不高兴。这个一定有前提才行,如果作为妻子,你尽到该尽的责任,由于客观原因,比如身体不适、工作繁忙,又恰好老公有空,那么家务事劳烦自己老公也肯定合情合理。只要这个过程做老公的明白事,做婆婆的也懂得体贴人,也肯定没问题的好吧!婆婆也是女人,再说现在来说,大都独生子女,你家儿子不让累着,怎么做媳妇的不是一个孩子,她自己父母会不心疼?!不可能的事儿!!!所以,凡事都要有个度!至少即便作为女人或者男人、婆婆,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但一定要尽力,然后做不做得好又是另一码事。这样就算你哪方面有做的不好的了,当对方又厉声苛责时候,你也可以底气十足的说明自己没有很差,相反是他们度量不大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