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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青春小说:从你的十七岁开始,我就喜欢你了

7

我走的那天,景罗花又开了,细碎的蕊从枝头上一直蔓延下来,直直的掉在我的脚边。我踩了踩,不知为什么,心却酸了。

陆晨曦和安然来送我,安然哭得像个泪人。陆晨曦也红了眼睛。

机场的光线稀薄透亮,像细长的光,斜斜的全部扑到我们的身上,像我喜欢了展凌歌不算长却无比清晰的时光,我穿了白色的外套,透明窗户里显出我苍白的脸。

展凌歌和林佳桐突然出现了,展凌歌穿了一件黄色的小衬衫,裤子还是水洗蓝的牛仔。

他走到我的眼前,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他说,棠小珊,你为什么把存折留给我?

我咧嘴笑,我说,初吻费。

安然在一旁哭得更厉害了,她说,棠小珊,你这个白痴。

展凌歌的眼睛里抖了一下,然后抱了抱我,在我耳边轻轻的说,棠小珊,要加油。我等你回来。

温热的气在我的耳边徘徊,我最爱的展凌歌,他知道了一切。

可是,有他这句话,不就足够了么,进安检的时候,我转头看了看展凌歌,他的目光淡而明净,挂着对我的担忧和期盼。他朝我挥挥手,对着远远的张嘴说了四个字。

没有声音,可是我还是看到了,我着转过身,眼泪却掉了下来。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展凌歌。

8

离开展凌歌的半年,我做了几次化疗,静脉注射的时候我不哭也不叫,握着展凌歌给我的梳子,在满是药水味的陌生城市里静静的睁大了眼睛。

我和展凌歌写E-mail。他和我说他大学的生活,说他爸爸的冰淇淋车,他每封信的后面都说,棠小珊,你要加油治病。

我十六岁的那个夏天第一次知道自己得了这种病,和数万个老土情节一样——白血病。那是我第一次想到了死。

可就是那一天,我遇到了展凌歌,他用一抹笑容和一只冰淇淋融化了我想死的心。

我不停的追赶他,逼问他,不是我比她们勇敢,也不是我疯了。而是,我没有时间。

时间对于一个身患绝症的人来说是多么奢侈的东西。

喜欢展凌歌,对于一个没有时间的棠小珊来说,真是件奢侈又来不及的事。

这些事情,在后来,展凌歌也都知道了吧,所以他才转了性格,对我态度良好。

我不会予他计较,计较他是否真的喜欢我过,在爱里,计较是最微不足道的东西。我只是常常想起,我走过他的脚印,缝过他的校服,喝过他递给我的糖水,昏倒在他的怀抱,甚至吻过他的嘴。

你给我的一切足够多,足够让我面对死亡的恐惧。

我在最后一次手术的时候,让病房里放侯湘婷的《暧昧》,她沙沙的声音唱:抱着你幸福的轮廓,连叹息都变得清澈。我想起我在车棚等你的那个傍晚,空气微凉,你明亮的眼睛在黑暗中像钻石般璀璨,我心中顿时充满了勇敢的幸福感。

我闭上眼之前好像看到你在机场和我说话的嘴型。那些晕散着幸福光线的四个字。

——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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