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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嫌疑人自述: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良知

最近,不少中国网民在白宫官网请愿,要求调查并遣返孙维——即所谓清华朱令案的头号嫌疑人。但是,没有证据就可以咬定一个人是罪犯吗?来看看这个故事,一个头号嫌疑人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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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十一收假,我们宿舍有个女孩带了个数码相机来学校拍帅哥,恰好晚上我没去自习,她回来声称相机丢了。

我们宿舍10个人都毫无反应,我号召大家先帮她找相机确认丢失,立即报告了楼管阿姨,保卫处的人也来了,本来我也没多想,结果第二天,我成为了这件事的头号嫌疑人。

几个自习期间回过宿舍的女生说自己没有动别人的东西就没有再被烦扰过。连我号召大家找相机也成了贼喊捉贼的有力证据,给我校老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神逻辑先跪一次。

紧接着我被堵在宿舍,班主任和保卫处来宿舍问话,搜查我的物品,翻了我当晚的手机短信和电话记录,相机丢失后我无聊发短信把这事儿说给了当时的小男朋友,发短信这个细节也不知道被谁告诉学校了,总之学校老师怀疑我在联系买家,呵呵。

相机丢失第二天中午我去了学校附近一家大型超市买东西,回来陪我的同学就被叫去问话,我的钱从哪儿来,期间有没有和别人接触过,幸好我那天用的是购物卡,女生互相陪伴上厕所的臭毛病又让老师对我销赃的幻想落了空。

接下来,我被停课,上厕所被人跟着,估计也是学校无处不在的监视器的重点监控目标。我们宿舍有个女孩跟我说,你要跟学校说,一定要找出谁拿了相机,要他们还你清白。于此同时,我被整层楼议论着。

丢相机的女孩家里是军方背景一直在向学校施压,那女孩在给学校写的材料里捏造细节往我身上引,学校的逻辑就是受害人的话都是真的,哪怕我怎样用逻辑推理证明她的话完全不对,都被认为是人在作案时一定会违背平常的习惯。

这姑娘甚至挑拨离间我和另一个也有“嫌疑”的女生,说我向学校的陈述材料里写了我独自在宿舍期间听到这个女生回来动了房相机的柜子,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差点挨了全班唯一和我来自同一所初中并且住上下铺姑娘的巴掌。

副校长跟我谈,背不住女孩家长的压力,希望我转学。我说,我不走,你们查明了我才走,现在我走了就是我背黑锅。我要求报案,验指纹,我根本没有接触过那个女生的柜子钥匙,校长开始跟我说学校的名誉大于个人名誉云云,公安局都是屈打成招,说我太单纯。她大概不知道我半小时前终于顶不住压力把这事跟家里讲了,气急说到买个相机给她算了,我想上课。

在这种素质的育人者面前相信清者自清才是白痴。因为那天全班人都知道我进了保卫科,进了那地方的人没几个不背处分出来的,猜测得到了证实。数学老师跟我说,你要是拿了就悄悄交给老师,我就跟同学和她家里说是老师借去用了,这件事到此为止。我只能说我真的没有拿,我没有办法,而不管这位老师在我们毕业后被同学骂误人子弟,我觉得他是个好老师,是当时唯一老师中给我些许温暖的人。

后来这件事不了了之,有人包括我都开始怀疑那个相机到底有没有丢,但是大概某个标签让我背了三年,至今想起那些人,那个丢相机的人,哪怕她也是个孩子,仍厌恶不已。但时至今日,无论我的高中同学怎么想我,我都要说,我没有拿。

不要以为你所看到的就是真相,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良知,我支持重新调查朱令案,但我不赞成现在就言之凿凿谁一定是凶手。

补一句,我所在的高中也是省内数一数二以素质教育著称的,我费了很大劲考上的学校。

高二过去了,有一次我单独在班里,有个男生回到座位上好大声的说“我噻,我的MP3放在抽屉里竟然还在。” 我当时非常愤怒的站起来,但又很无奈的坐下去了。

不转学也是因为为了上一所好高中,我真的费了很大的力气不愿意浪费。但现在同学聚会我很少参加,不过有几个很铁的朋友,都是当时这件事发生的时候选择无条件相信我的。(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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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和朱令案 没有可比性。 朱令案是铊中毒。当时整个城市接触铊的人在200人左右。 试问 和朱令有接触的人又能接触到铊的人又有多少。而且当时警方答复说只隔一层窗户纸。为何不直说。 再相比孙维背景。 从逻辑上来说。凶手可能是孙维。 再说你怎么知道没证据呢?你又不是警方。警方销毁证据或隐藏不报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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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做动机揣测,少做价值判断

    希望过来谴责批评的佳友,先想想自己所说,是瞎猜的,还是有理有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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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记得初一期末考的时候,一个陌生的女老师给我们监考,上午匆匆考毕,下午考的时候他说上午丢了家里的钥匙,定是哪个学生偷了。当时是交叉考,同位是初二的学长。升级到初二,那位陌生的女老师成为我们的数学老师,第一节课在班上诉说的是对我班的不喜欢和当时开门的困难,老公出差,家里所有门锁撬开换新的云云,无节操的同学们云云。现在,我也没有原谅那位老师,他只教了我们一个学期,在这个最公平的学科上,我考了32分,全班及格的不到三分之一。不管是集体被嫌疑,或者是自己被嫌疑,抗争真的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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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这篇文章里面有背景的是所谓的受害者,而在朱令案中,有背景的是孙维,从符合最大利益的角度来推断,如果孙维和此事真的无关,那么公开的审理此案件,公开所有信息是最为合理的。如果以需要最少的假设就可以解释这件事情的角度来看,孙就是此案的制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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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佳人,你发帖就好了。一旦变成吵架,就改变了你最初的想法了。不同意的就让他不同意,没必要争来争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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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最近老看见佳人吵架,是不是换编辑了?既然做的了佳人的编辑,就应该有不一样容量。与读者相争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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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只要有被阻挠干涉的,说明都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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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小时候也发生过这样的事。被人编一套所谓完美的理由硬是把那顶污帽子扣在头上。好在当时年纪都比较小。某些贱货撒谎撒得很没水平,被明理的一些老师揭穿。但我还是非常恨那个毁我名声的人,更恨她的家长用背景压我屈打成招的人。都是一群贱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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