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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最基情故事: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与他的十二年(一)

不管是LES还是GAY,他们的故事,总是比普通人的路更难走一些。有情人终成眷属,以前觉得不疼不痒的一句话,现在看来却那么让人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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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想想从起笔到现在有四年多的光景了,有回忆的部分,也有当时发生了什么就即事记录的部分,其实也算是日记的改编吧。当时想写的时候是他离开了一年后,太过执著的思念让我痛苦了整整一年。想着,在异国他乡写些什么来想念他吧,于是就有了这篇文,后来又修改了很多。真的不敢相信,他会回来,我们在一起七年,分开了五年,相爱和寻找都是漫长的岁月。可以说,每个文字里包含着对曾经自己和他的思念,和对那段匪夷所思却又刻骨铭心的感情的怀恋。等到一切平息后,我也终于明白,年少时的轻狂,对跌宕起伏的情感的向往,远远不及如今踏实的生活和身边陪伴着自己,简简单单和自己过日子的那个人。

将这篇文写出来,除了自己回忆着感慨外,也希望看我文的人能看开一些曾经我挣扎过愤恨过、拿不起放不下、而如今却早已成过眼云烟的人和事,懂得珍惜和放弃之间的选择,相信即使是我们,也可以有真正的爱情。记下这一切希望大家能明白些什么坚持些什么,也希望你们能从我的经历中吸取一些教训吧,找到自己爱的人。

或许本着不抛弃不放弃的执念就可以得到幸福吧,呵呵。

因为工作忙的缘故,更新或许不是很快,还有,文里的名字半真半假,请大家见谅吧。

最后,也希望你们能执著自己的爱情,祝你们也能找到珍惜的另一半。

1、

我在初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喜欢女人,当时班级几个早熟丫头对我特热情,哥儿几个没事就拿她们跟我开涮。其中有个很漂亮的女生,特矜持也很安静,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正常性我就试着和她交往,结果持续一个多月就不了了之。于是从此也有了个很浪漫凄美的拒绝一切女性的理由,“我忘不了她,很抱歉。”不过倒是很意外博得了痴情郎的美名声。

我记得有人说过,你永远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遇到什么样的人,所以即使去楼下买包烟什么的也绝对不要让自己显得邋遢。很不幸的是,我是在那天之后才知道这么一句至理名言,所以在那天,我是穿着传说中的超休闲睡衣,拖着老爸的大号拖鞋,蓬头垢面袒胸露乳地晃荡着去买早点。

到了粥铺,老板和我很熟了,看着我就很热情地打招呼:“若飞啊,今天来这么早啊。”

“是啊,您这儿生意还是这么好。”

客套几句,和老板熟好处也不少,价格会实惠点抹点零头,最省的就是不用我说什么他老人家就知道我要啥了。所以我就在那干坐着,等着他把我要的馒头包子粥啥的打好包。习惯性地往店里店外瞄,发现也都是经常看到的面孔。正无聊地坐着呢,就看到远远走过来一个男生,个子不高(当时应该算矮了,也就一米五几),还挺瘦,架着一副黑框眼镜,不知道为什么就给人一种很严肃的感觉,况且他还一身黑色系打扮。

他耳朵上挂着耳机,戴着一个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面无表情地朝这边走过来,我猜他可能也是来吃早餐的,也就不再注意了。正当我看着我那份快打包好的食物站起身时,身后冷不丁冒出一个很沉静的声音:“老板,两个包子一碗绿豆粥。”

我愣了一下,回过头,他的眼睛正好巧不巧的看着我,我有些无奈:“不好意思,我不是老板。”

他疑惑地皱了下眉,上下打量我后,又恢复了一脸冷漠样儿,“那对不起了。”

“若飞,你东西好了,”老板把塑料袋递过来,转眼看向他,“小伙子第一次来吧,想吃啥呀,我这儿什么都有……”

一路上我就伤心啊,我就长得这么象卖包子的?还是我气质象?

一路碎碎念,老爸一如既往地开门比别人慢半分钟。

“呀小飞,怎么这么就出去了?”我低头看看自己的“服饰”,一身睡衣拖鞋衣衫不整,的确很家居,怪不得他会认错了,郁闷……

所以说,我是没享受到什么“美丽的邂逅”,我和他的故事就是从被误认成“邋遢的粥铺老板”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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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挺喜欢类是于这样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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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生若只如初见,沈从文曾说过,“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王若飞在青春正茂的季节爱上了一个叫苏毓笛的人,爱情无关性别。

    (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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