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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致第一份工作:向所有第一次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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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第一份工作,你好。

今年四月,我终于离开了你,离开了充满母性光辉的女同事,离开了无数个加班调戏她们的美好夜晚。
此时,距离我毕业后一个人一个箱子来到许文强砍人的大上海,已经整整三年。

第一份工作,就像初恋情人一样重要。
你们用不同的方式启蒙了我,打开门,张开腿,告诉我,其实世界是这样的。
第一段恋情恋了三年,第一份工作也干了三年。
我的爱情观形成于2002年那一整个夏天。第一次吻姑娘的雨夜,我趴在被窝里,兴奋地在日记里写,我操,我想我懂得了爱情的滋味,尝起来是咸的,摸起来是软的,顶上去是硬的。
我的世界观在和你在一起的三年里重新整合,你帮我熬过失恋的第一个月,传授我能挣钱的知识,让我体会到成就感,那种感觉就像是,我终于把当年的班花从自习室抱上了床。
因为有伟大的好奇心,我把第一份工作当成生命中第一个姑娘一样疼爱,大部分时间里,我都非常投入地工作,也因此被当时的女朋友埋怨,事业心太强。我嗤之以鼻,这简直是妇人之见!对于男人来说,缺少事业心和没有小鸡鸡有甚分别?

生命中所有的第一次,都起到重塑三观的作用。
第一次对前座女同学脖子上的吊带衫产生强烈的兴趣,身上所有器官都蠢蠢欲动。
第一次为了喜欢的女生和比自己肥两倍的胖子干架,被揍得鼻青脸肿写检查,那个女生虽然良心不安但一直认为我很暴力总是躲着我,当然,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我的毒手。
第一次在洗手间扶着小弟弟和老板 SAY HELLO,我在中传媒听过你的讲座啊,我还提问了,你还记得吗?老板专注地对准小便池优雅地点头。
第一次在会议室结结巴巴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只恨老妈少给了我两条舌头,末了,腆着脸问,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全体摇头。
第一次承担大项目,每天工作16个小时,封面做了27个,文案写了七八十稿。送快递,拍短片,做宣传,百忙之中还要抽空调戏新来的漂亮女同事。累得生不如死。

这些第一次,让我学到的远比想象中的多,也让我深刻体会到学习的快感。工作中总有惊喜,就好像姑娘身上全是秘密。这几年,求知欲和性欲一样强烈。甚至有的时候,会觉得打飞机不如读一段《大创意》。有疯狂拉快进的20分钟,不如啃一段《故事》。
这三年里读的书,超过大学四年的总和。
学未必要致用,过程比结果重要,跟做爱道理一样。

人生基本上一分为二,前半生在学校荒唐度过,后半生在工作中玩命打拼。
除了读书,更重要的是感悟。
《九阴真经》是前辈教的,《黯然销魂掌》那得自创。

一、从学校到公司有一段路,开始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走。于是有人迷路,有人绕远,还有人一不小心掉进下水道。
大一到大三,那是男生泡妞,女生被泡的黄金岁月,如果你不愁学费,千万别犯傻去找什么兼职,操心什么未来。青春期就该做青春期的事儿,不然那些男生谁来伤害,那些女生谁来照顾?
到了大四,再考虑工作规划不迟,这一年,要比别人更早弄明白两件事:去哪里,做什么。每个人都有特长,努力把特长变成工作,挣钱的同时去实现理想。
其实,只有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儿,才能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你追求第一个姑娘的时候,需要什么动力吗?喜欢本身就是永动机。

二、要和赏识你的人共事,要和你爱的人上床。
只有赏识你的人,才会给我们机会。你年轻,你热情,你精力和精子一样多,只是缺少经验值,缺少方法论。赏识你的人,会把经验和方法教给你。当然,没有人会赏识一块烂木头,我们都得努力让自己开出花来。
后半句,不解释。

三、离职那天,老板临别赠言,说了两个词儿:“手艺”和“习惯”
关于手艺,《异类》里提到,要经过一万个小时长期专注刻苦的训练,才能熟练掌握一门手艺。
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一个木匠,爷爷说,当木匠是手艺人,讲究精确,眼要直,手要稳,第一年用斧头劈木头,第二年才能用刨子刨光,第三年用凿子和锯子凿孔、开槽。要想成为一个好的木匠,得十年。跟马尔科姆的理论一样。长期专注刻苦的训练。
关于习惯,靠天赋成功的人,不值得羡慕,那是老天赏饭吃。
靠习惯成功的人,才是我辈追随的楷模。
像曾国藩,一个倔强的老头,自认愚钝,也确实不是什么聪明人。但他有好习惯,勤奋,认真,死磕,坚信“百种弊病皆从懒生,懒则事事松弛。”
三十一岁就给自己立了很多逆天的规矩:
早起:黎明即起,醒后不沾恋。每天都能做到这点的人,着实强大到变态。
静坐: 每日不拘何时,静坐四刻,正位凝命,如鼎之镇。有了互联网和智能手机之后,能安静下来的人不多。安静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已成奢侈品。
读书不二: 一书未完,不看他书。
保身: 节劳,节欲,节饮食。还请曾大人恕罪,节欲学生实在做不到,只好默默地删掉1G的爱情动作片。
夜不出门。大部分应酬都没有意义,生命有限,得把时间留给所爱的人和有意义的事。泡妞除外。
千古一完人,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靠好习惯,不靠天赋。
这真是个很励志的故事。

四、制怒。
第一份工作做了三年,和财务吵过架,和销售吵过架,和技术编辑也吵过架。
发怒时丧失理智,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样子肯定也不怎么好看。有两大害:坏事儿,跌范儿。
我的经验是,和姑娘亲热的晚上拒接所有电话,怒火中烧的白天不做任何决定。

五、上学时和女同学混的烂熟,上班之后和女同事打成一片。
著名哲人宋小君曾经说过,文章是世间的米,姑娘是人类的盐。
深夜加班,如果没有个漂亮的女同事坐在旁边,如此良宵何?
永远别低估姑娘们粉碎压力的超能力。

六、别等到烧完美好青春,才想着换一个老板。
第一份工作,第一个恋人,往往注定要失去。一份工作做到退休,和初恋情人白头到老,这是两件挺美好的事儿,但在现在这个纷扰的世界,几乎不可能发生。
心气盛,精血旺的少年时光,最致命的是安逸。安逸让豪乳下垂,安逸让小腹赘肉,安逸让聪明人变成笨蛋。
一份工作一旦让人觉得安逸,多多少少都有些危险。我们还不到退休的年龄,抱着老婆在小岛上抽大麻的日子还早着呢。
第一个恋人像洗衣机一样把我甩出了几条街,冥冥中自有注定,这次我主动离开了第一份工作。那天我走在路上,突然觉得自己像一个负心汉,恨不得扇自己两个耳光,我怎么对得起办公室楚楚动人的女同事!
可是,人生够长,青春却苦短,生命中最好的十年,要做的事情太多,要去找所爱的,要得到想要的,未来,说不定梦想已经脱光了空床以待。少年时光正好,内心柔软,阳物坚硬,又怎能不向着她赤裸夜奔?即便山那边还是山,也只有去过了才看得见。张爱玲说成名要趁早,其实生命中大部分的追求都要趁年轻。

亲爱的第一份工作,人生就是漫长的告别,我,还有一个梦想要去实现。忘了我这个负心人吧。
离开那天,我拥抱了每一位女同事,本来我捉摸着吻别才够煽情,奈何她们不让。

辞职那一天是4月1日,三年前,我正式入职那一天,也是4月1日。
相隔三年的两天,下着同样的雨。像个神奇的轮回,好像生命中真的有命中注定这回事。
从编辑到编剧,也算是华丽转身了。虽然我并不是一个自恋的人……才怪!
敬请期待《一男三女同居记》电视剧和电影版。coming soon。

最后,以我辞职那天对自己说的话结尾:
理想主义,无非是多一些耐力和多一点勇敢。安于现状那是别人的生活方式,我不羡慕,也不喜欢。人总得追求点什么,路上要承担失去,要享受伤感。可是山在那里,我正年轻,我得去看看。

亲爱的第一份工作,再见。

你永远的宋小君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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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 1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才开始读就知道是宋小君这个流氓的笔迹。。
    O(∩_∩)O哈哈~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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