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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泪小说:一辈子暖暖的好(四)


第五十七章、拾遗

第二天是周末,孟缇再次去了洛州。她心里沉甸甸的,因为沈林一早打电话给她,抱歉地说让她不要来洛州了,说自己没办法再帮她的忙。孟缇听后大怒,挂了手机直接奔火车站。

她千辛万苦到了洛州,打电话给沈林,跟他在电视剧的片场外,也就是两人第一次见面的不远处碰面。

沈林那时正在跟几位演员模样的人说话,看到她后一脸震惊,“你怎么还是来了?”

孟缇出门很匆忙,又小跑了一段路程,看上去整个人憔悴得很。

“为什么出尔反尔?我来寻答案。”

这种直来直去的问话显得很暧昧,几位演员纷纷看着两个人。

沈林有些尴尬,跟演员说了几句话,转头看着她,“我们去那边谈。”

两人一来到僻静处,孟缇就说:“现在可以跟我说了,是不是赵初年?”

沈林叹了一口气,连抱歉都显得底气不足,默默点了点头。

孟缇并不生气,生气这种情绪她在火车上的两个小时已经消化掉了,现在多的是“他还真是打算跟我对着干”的念头。

“你这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会怕他?”

“不仅仅是他,”沈林解释,“我舅舅也打电话,禁止我帮你查你母亲的事情。”

孟缇觉得而很稀奇:“这跟你舅舅有什么关系?”

沈林微微沉思着开口,“昨晚,我舅舅打电话跟我说了这事,他对我恩重如山,我可以不在乎赵初年,但没有办法不听他的话。”

孟缇头都大了,但另一条线索也慢慢清晰起来。她问道:“那沓《故国》的手稿,是你从你舅舅那里拿的?”

“嗯。”

“你舅舅和赵初年有交情,并且关系还很不错?”

“我猜差不多是这样。”

“那你写本传记为什么这么费劲?”

沈林叹了口气,“孟小姐,我舅舅给我赵初年电话的时候,我也很震惊。其实我对他的很多事情都不了解,我上高中之前都不知道我还有个舅舅。我高中时父亲去世,那之后都是舅舅资助我上学。但实际上我跟他见面的次数,一年也未必有一次。”

孟缇想,这家人的关系也异常复杂。

“我对他是有敬畏之心。我几年前痴迷范夜的作品,他寄给我一套《故国》的手稿当生日礼物。我舅舅热爱收藏作者、音乐家的手稿,我以为那是别人送给他的,没有多问。他听说我要写范夜的传记时,就给了我赵初年的电话号码。我以为那是他人脉广,根本没有想到他会认识赵初年。”

无数的线头在空中飞舞,孟缇从包里拿出矿泉水猛灌了一口,稍微清醒一点。

“你舅舅是干什么的?”

沈林整张脸开始发光,那是一种含蓄的骄傲,为自己的亲人骄傲,“他叫许文榛,是个钢琴家和指挥家,嗯,也作曲。”

不能说如雷贯耳,但她知道这个人。

初中的时候郑宪文带着她去看他的演奏会,据说一票难求,她当时不觉得怎么样,可此后的若干天,他演奏的曲子,余音绕梁,终日不绝。

如果 她没记错的话,二伯也是音乐家,拉小提琴的。

孟缇把矿泉水瓶捏得变了形,面沉如水,只是再没有说出一句话。

难怪昨天赵初年可以那么轻松地说“你试试看”,这是显然的,如果赵初年跟许文榛的关系超过他和他外甥,那她的确找错人了。

孟缇怀着满腔的愤怒跟沈林告辞。她前行的道路被赵初年不留情面,干脆利落地堵死了。没错,赵初年的确在采取行动,但是她也不能坐以待毙。

迎面驶来了一辆公交车。公交车上人很多,虽然现在九月底了,依旧相当热。她拉着扶手站着,很谨慎小心地看着路边,一双眼睛宝石般闪着光。她穿着湖蓝色的休闲上衣和七分裤、运动鞋,皮肤雪白,在哪里都很吸引人。

半小时后,她独自一人下了车,过了马路,来到了那片正待拆迁的贫民区。

巨大的条幅将这一带围了起来,上书“施工重地,不得擅入”,落款是某某建筑公司的名字。

孟缇怎么会轻易放弃!她看了看左右无人,听了听没有大型机器运作的声音,敏捷地从条幅下钻了进去。

这一带贫民区在孟缇的印象中应该很是广大,但那应该是年龄产生的误差,毕竟她住在这里的时候太小了。

她从包里翻出《蒙尘》,对照着阅读,“……城市里的贫民区有着恶心的气味,不过他们已经习惯了。流浪者带着茫然无措的神情行走在脏兮兮的街道上,猫的叫声一声缠绵过一声。左侧是坍塌的围墙,里面圈着一栋火烧后的楼房废墟……”

十几年的岁月变迁,道路也有了些微的改变。

道路很狭窄,宽度最多不过三米,到处都是碎片块。道旁黑糊糊的方子一座连着一座,门窗大都敞开着,该搬走的居民,估计早已经搬走了,她抬头看到附近一间阁楼的三层楼的窗户挑着一件红色的小衣服缺了一只袖子,在阳光照暴晒着。

孟缇拐了个弯,终于看到那栋烧焦的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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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文章写得真好。想请问作者是本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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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终于看完了,好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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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四给我的感觉是仓促。好像是作者想赶紧结束,所以赶出来的。有点草草了事的感觉。而且三、四里的错别字明显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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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还是喜欢一、二。看一、二的时候心情虽然是沉重的,但是有让我置身其中的感觉,而且文笔很细腻,不得不说,看到三、四有点小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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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写得真好,看了好几天才看完。一个好结局。看得催泪又欣喜。虽然后来错别字多了些,还好,不影响内容。觉得作者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若无真情,绝无此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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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感人的文章,很精彩,喜欢这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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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熬夜通宵读完了,很吸引人,但是结局貌似太仓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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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标题足够美好,让人预感是喜剧的文字;初看第一卷,总有一种渴望拥抱的感觉,已经不再年少,也过了身边总是洋溢爱恋的季节,文章让人怀念,心里有种跳跃的东西;三和四,让人纠结和难过,结尾结的有些仓促。不过要讲述一个完满的故事,铺垫了那么多,收尾也的确不易。

    一辈子暖暖的好,一个怀抱。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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