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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少镭:坚决反对狗肉节

动物保护主义者在玉林街头呼吁市民抵制狗肉节

动物保护主义者在玉林街头呼吁市民抵制狗肉节

看电影,我极重口味。但有一种电影,我是坚决不敢看的——那就是讲宠物跟主人生离死别的电影,比如《忠犬八公的故事》、《我和狗狗的N个约定》等,连《科学怪狗》这样的迪士尼动画片,我都受不了。

网上,我唯一坚决不点开、不评论、不转发的,就是跟虐猫虐狗有关的内容。原因只有一个,那种图片我不忍看,宠物被虐待的情景,我坚强的心灵随时受不了。

这么说会被很多人笑,随时送我“伪善”、“虚伪”、“装逼”等词,有时我都会鄙视自己。但这就是我的性格,虽不是与生俱来,多年慢慢养成了,很难因人耻笑而改变。

就像我尊敬的连岳先生,他公开表达他个人“支持狗肉节”的观点,肯定也不会因为很多网友骂他而改变。

连岳先生的文章我常拜读。但前天看到此标题时,循例是不敢点开的。当时闪过的念头,就是先生有权表达他的观点,再说,现行法律和国情下,吃狗肉不违法,也不违道德。我猜,连岳先生的文章,应该是站在理性的高度,申明他对一个合法民俗节日的支持而已。像我这样感性有余、理性不足的人,还是少掺和的好。

今天有朋友打来电话,说你看了连岳老师的文章吗?我如实以告。朋友说,你还是看看吧,我们都曾被你的《人狗情未了》感动过,现在看到如此公开支持杀狗吃狗的文章,难道这是代表舆论的立场吗?你有话语权,你也说说你的看法吧。

我对朋友说,首先,连岳先生有表达他个人观点的自由,媒体只是提供一个平台。我没关注所有跟狗肉节有关的争论,但我能猜得到,支持狗肉节的多为理性人士,有法律和风俗民情的支持;反对的,多是感性诉求,理性支持略为薄弱,很难辩过对方。但既然你这么说,我还是拜读一下吧。

连岳先生的文章不长,但旗帜鲜明。更难得的是,他本身并不吃狗肉,“但对爱吃狗肉的人群更有好感”。但我在仔细看了两遍之后,还是有些话如鲠在喉。

与连岳先生商榷

连岳先生文章开头先回忆了他小时候看到的,乡村及城郊民众养土狗、吃狗崽的风俗民情,“母狗生下的小狗,基本上是主人家的食物”。

我不知道连岳先生老家是哪里的,但我相信,他看到的情况是真实的。虽然这跟我的家乡潮汕有点不同。潮汕人也吃狗肉,也有很多人养土狗,但我甚少看到,有人把自家养的狗生下的狗崽吃掉的,要不自家继续养着,要不送人,给亲戚朋友养大了看家护院用。我不排除有人会吃自己养的狗或它生的狗崽,但那只是极少数,跟连岳先生家乡“基本上”的概率差得远。

毕竟,要把自己养的狗生的狗崽吃掉,不是饿极的话,我相信大部分人还是咽不下的。当然,这只是各地风俗不同,反正都吃狗肉,五十步百步而已。乡风民情,确实也如连岳先生所说,“大家没觉得这样不对”。

只是,先生承势而来的推论,就恕我很难苟同了:“狗这种家畜,它承担的职责就是看家,生小狗让主人补充营养。它做得很好,因此主人更爱它。各家的中华田园犬也没觉得主人过分,以至于猛咬主人一口,或者全世界狗狗联合起来,推翻了人类残暴的统治。”

如果说,狗“承担的职责就是看家”还相对客观的话,“生小狗让主人补充营养”也是狗的职责?这也太大人类主义了吧?后面颇具调侃性的几句,狗就完全是“被代表”了。以土狗并没反抗人类来证明土狗“也没觉得主人过分”,不管这是拟人笔法还是春秋笔法,在一篇理性表达支持狗肉节的文章中,出现如此主观论据,确实很难让人信服。

接下来,连岳先生站在生物繁殖的理论高度,论证了吃狗肉的必要性。“动物的最大目标是种群不灭绝,繁殖得越多越好。成为家畜,是相当幸运的一步,人需要的动物,很难灭绝。而人爱家畜的方式之一,就是吃掉它们。”

先不说这话科不科学,也不说人类这这种“爱”雷不雷人,还不说动物成为家畜到底有多么“幸运”,我们且看连先生的结论:“事实上,有人爱吃狗肉,就会有人卖狗肉,有人卖狗肉,就有人会想办法多养狗。这有利狗的繁衍。”一言以蔽之,就是吃狗肉有利于狗的繁衍。那么,反推过来成不成立呢:不吃狗肉,就不利于狗的繁衍?如果人类都不吃狗肉,是否会造成狗的灭绝?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地球上物种的繁衍或灭绝,原因多种多样:天文、地质、气候、环境变化等,近代的物种灭绝,则基本都是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大破坏引起的。如果我也很武断地说,某些物种的灭绝,是因为人类太喜欢吃它们了?如何?

我为什么反对狗肉节

人有别于禽兽处,是两个极端:一是超兽性,一是超人性。人类历史上远的不说,纳粹集中营、南京大屠杀、“文革”期间包括广西玉林在内的令人发指的惨剧。这些超兽性的虐杀以及同类相吃,都是禽兽所望尘莫及的。而所谓的超人性,直观点说,应该就是“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孟子还具体地说过,“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以上这句话,肯定会被更多人骂伪善,甚至来一句“有种你啥都不吃啊”。在我看来,这正是人性的闪光之处。

吃狗肉,主要是满足口腹之欲。至于说狗肉有什么大补有什么特别的营养价值,那都是扯淡,随便一个医科生,就可以告诉你,有N种食物含有狗肉的营养成分。把吃狗肉上升到“文化”的范畴,那更是忽天下之大悠。

但我还是赞同连岳先生的这个观点:“你爱养狗当宠物,我认为你有这权利;你爱吃狗肉,我也认为你有这权利。”在这个公民权利意识尚需唤起的年代,这种声音尤其珍贵。

没错,您有吃狗肉的习俗和爱好,您继续吃;您卖狗肉为生,只要您的狗肉来源合法,不是偷盗来的且通过检疫,您继续卖。连先生以及所有支持狗肉节的朋友,只要举出:1、风俗民情如此;2、法律并无禁止;3、你说猫狗吃不得,那为什么猪牛羊就可以吃?你说猫狗有灵性猪牛羊就没有吗?这三点一出,基本能驳倒一大片。只是连先生发挥了很多,说生崽给人吃是狗的“职责”,说狗“也没觉得主人过分”,说动物成为家畜是很幸运的,说人吃狗有利狗的繁衍等等这些,确实就有点毁三观了,故不吐不快。

我反对狗肉节,跟禁忌无关。我没有宗教信仰,也不是素食主义者。且我必须坦白,跟连岳先生相反,2002年以前,我是吃狗肉的。从2003年开始我不再吃狗肉,绝不是连岳先生说的“姿势比较新潮”,我现在身边有不少朋友是吃狗肉的,我从没干涉他们,也从不觉得他们有何“土气”之处。

不吃,只是我个人的选择,原因很简单,俩字:不忍。这俩字如果发挥开来,又是一篇长文,网上爱狗人士的发言,汗牛充栋,主题都离不开这俩字,不再赘述。而我的专栏文章《人狗情未了》,也足以解释我为什么“不忍”。

我反对狗肉节,就算它真是“民间的自发行为”。西班牙斗牛节有八百年历史了,也是人家的“国粹”,但因过程过于血腥,正引起包括西班牙人在内的越来越多人的抗议。而这些抗议也收到成效:1991年,加那利群岛宣布斗牛为非法;2010年,加泰多尼亚地方议会投票通过,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禁止斗牛。

国际也好,国内也罢,不管什么主题节日,设立的目的,不外为了宣传、推广、引起外界对该主题的重视。如全国性的植树节,是为了引起国人对绿化的重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陕西、安徽等地的油菜花节,是为了让该地的油菜花美景远扬海内外,唤起人们对日渐减少的大自然景观的重视和保护意识;很多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山歌节,那也是为了推广山歌文化,让美妙的民间音乐文化走向世界,让更多人的可以欣赏到。

如此等等,设立狗肉节的负责人,以及支持狗肉节的朋友,请你告诉我,狗肉节的意义是什么?宣传吃狗肉的好处?让更多的人来吃狗肉?借此提升广西玉林的知名度?还是真的如连岳先生所说,拉动该地GDP?

一个城市的知名度,如果要靠屠杀数以万计的狗来提升,那么,这座城市的风采,可不可以叫做“狗血染的风采”?一个城市的GDP,如果要靠屠杀数以万计的狗来拉动,那么,每个靠此GDP得以升益的官员,他们的顶戴,是不是狗血染红的?

相信这城市的官员,不至于真有如此颟顸的想法。连岳先生还有一句话我比较赞同:“自己的饮食习惯,并没有强制他人的力量。”问题是,通过设立节日,加大力度铺天盖地的宣传,对那些不吃狗肉的人来说,算不算一种隐性强制?(来源

 

4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顶!你可以吃狗肉,但请一定不要打着“文化”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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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依你们的逻辑什么东西可以打着‘文化’的旗号?好像连文化都没有资格吧?别把所有人都当做白痴,玩弄文字的最后亦会被文字玩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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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也同意这篇文章,连岳有时候挺犯二!打着文化人的头号装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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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个人权利而已~你可以不吃~我也可以吃~话说羊生下来也不是为了让人类吃的~我觉得羊长得既可爱又温顺~话说为什么没人抵制吃羊?我喜欢狗亦如爱吃狗肉,两不冲突。话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哪牛呢?羊呢?所以说你可以爱狗,我也可以吃狗,几千年都改变不了的事,现在怎么就成了大问题了?这就是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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