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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夏没跟着大部队从普吉岛回上海,直接飞去了北京。我们纷纷恭喜,说她终于放下了。她说是啊是啊,感觉北京人民更喜欢她,一定能赚到更多钱。
她给我发彩信,看她小腿上纹了一刀电锯切下去的痕迹,我吓了一跳,打电话骂她疯了。她在电话里笑起来,说是彩绘上去的,酒精一擦就掉了。
老夏说,原来孟婆收了她的钱,还是回答了她的问题,如果下次还能见到她,我得谢谢她。但是她说,她再也不会想买失忆可乐了。
忘记这件事实在太难了。忘了他的样子,忘了他的名字,忘了他的星座血型生日电话,忘了他爱吃的菜爱看的电影,忘了他的海誓山盟和甜言蜜语,哪怕忘了他是怎么爱你的,你也忘不了自己是怎么爱他的。
我说那就记得吧。
嗯,那就记得吧,起码老娘以后也是爱过的人了,红尘滚滚,我们这种小人物也就靠着爱过让自己光辉伟岸了。
据她说是彩绘的纹身,她回来我们把她按在沙发上泼上二锅头使劲擦,也没擦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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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写个简短的汇报,不留神又说了这么多。我跟老夏说,我把你的故事打散写在小说里,我让你和那谁,在我的故事里有个好结局,哪怕你是朱丽叶,他是梁山伯,全世界人觉得你们不配,我也给你一个好结局。
但是,现实生活里,咱们都是小人物,就别计较这么多了。如果我们忘不了,那么就记得吧,我们当记忆是那谁留下的刺青,让我们这些小人物在红尘滚滚中与众不同。
不知是否是真人真事,但是描述的主人公性格我喜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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