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 陆小肥手中大耳朵的熊猫橡皮,陆向北手中芬芳的城池
儿子生病的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往顾晨曦的宠物之家里跑,儿子完全康复之后我照样每天往顾晨曦的宠物之家里跑,比上班打卡还准时。
顾晨曦倒是没发觉我已经对他一见钟情了,他把我当做一个轻浮的穷光蛋一样讨厌着,总给我摆着一张臭脸。他好像压根就忘记了是他先说要出去兜风的,虽然我连半分女孩子该有的矜持和迟疑都没有。
我曾经问过顾晨曦:“如果这城市只剩下我和你……”
顾晨曦立马打断我:“那我宁愿对着镜子喜欢我自己。”
不过我是谁啊,我是没脸没皮的穷光蛋啊,谁在乎你给不给我摆臭脸。
所以我阴魂不散越挫越勇斗志昂扬。我白天到宠物之家蹲点,晚上就回家抽烟喝酒赶稿子,小日子过得兢兢业业有条不紊。
周末的时候陆向北推开我的家门,被呛人的烟味逼得后退了几步,然后他隔着被新鲜空气一点一点撞开的烟雾不可思议地问:“周晓你干吗呢?”
我转过头去眨巴着红通通的双眼回答:“敲字赚钱啊。”
陆向北抿了抿嘴,镇定了一下心神后快步上前一把夺过我手中的ESSE香烟,然后这个败家孩子,将烟蒂连同剩下的五盒半香烟一股脑丢进了马桶里,还特别绝情地按下了冲水按钮。
“陆向北你这个人渣!马桶才刚修好啊!现在又被你堵上了!”
“马桶堵上了我给你修,你的问题要你自己修!”他气得直哆嗦,那气焰一下子把我给压制得连个声都不敢吭。
我是挺心虚,之前的周晓闻个二手烟,都要矫情地咳嗽半天。
那时候的周晓是一个大近视,可是心地却很明亮,她穿白色的T恤和干干净净的牛仔裤,晚上九点睡觉早晨七点准时起床,喝牛奶和果汁,头发在脑后扎成一个整洁利索的马尾,喜欢将帆布鞋刷得干干净净地晾晒在阳台上。
至少那时候的周晓觉得,抽烟喝酒的女人简直丑死了。
现在的我,正是曾经自己最最厌恶的样子。
只是我忘不掉十六岁那一年的冬天,忘不掉失明半年后,好不容易得以重见阳光的我见到的那一幕血红。
十五岁,我与母亲在去往游乐场的途中遭遇车祸,母亲当场死亡,我被她护在怀里逃过一劫,却因为撞击到眼部导致眼角膜脱落。突如其来的意外和黑暗让我的性格变得十分孤僻,常常一个人躲在墙角或是窗帘后哭到干呕。
父亲在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却常常安慰我:“晓晓别怕,一旦找到适合的捐献者,我们就可以做眼角膜移植手术,你还可以看见爸爸,还可以看见你曾经可以看到的一切。”
我当然相信做了近二十年医生的父亲说的话。
所以一年后,当父亲激动地跑来告诉我,有位胃癌患者愿意为我捐献眼角膜的时候,我并没有感到意外,我只是在想,即使好了,也再也见不到妈妈了吧。
手术做得很成功,我以为一切都已经步入了正轨,却不曾想到当黑暗弥漫而来时,再璀璨的阳光也无济于事。
谣言四起,有人说,父亲执刀的那位胃癌患者,如果不是因为父亲的失误,说不定还可以在这个世界上多活几年。
又有人说,父亲是为了给我做眼角膜移植手术,故意让那场手术失败的。
媒体和周遭的舆论,让父亲不得不选择离开医院,一周后,父亲因酒后驾驶也随着母亲离开了我。
我知道那并不是一场意外,父亲早已签好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议,并写好了遗书。
他说,周晓,不要怨怼你所面对的一切。
父亲不会懦弱到被舆论击垮,我只好相信,父亲的确是为了我做错了事。
我搬了家,学会了抽烟喝酒,迷上了去各个论坛编写各种各样的故事,因为我知道这是唯一可以与黑夜对峙并养活自己的方式。
直到我开始给艾希做枪手,才开始有了正常的作息。陆向北是在他管理的一个论坛里遇到艾希的,也可以说,是艾希找上了陆向北。
那时候陆向北喜欢将我写的故事,贴到自己的版块上,然后有一天,艾希给他发了一张小纸条说,嘿,给我做枪手吧。
我按照陆向北的指示,开始过上了人类的正常生活,早睡早起,但烟酒却怎样也戒不掉,就算真的戒掉了,周晓也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周晓了。
陆向北在我的屋子里转了一圈,将才刚冰好的啤酒白酒葡萄酒全部装进了垃圾袋,想了想,挺不情愿地放了葡萄酒一马。
他说:“周晓,你看看你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你的眼袋比你的胸还要下垂啊!”
他又说:“你怎么能这样对自己!”
他还想说些什么,却被我打断,我说:“陆向北你以为你被我爸妈灵魂附体了啊你,你凭什么管我这个管我那个啊你,你是不是喜欢我啊你!”
陆向北一把把我从椅子上揪起来,声音比我还高了八度:“我喜欢你怎么的,我就是喜欢你了怎么着吧!”
喊完,世界和平了,屋子里静得吓人。
唉,陆向北真是长大了,以前的陆向北多可爱,肥肥的,憨憨的,只会对我好,从不会对我大声说话。我默默地感慨着,斜睨他微微泛红的脸。
陆向北低头咳嗽了两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橡皮给我看,大耳朵的熊猫橡皮。陆向北说:“这是你七岁那年送给我的橡皮,我一直没舍得用,我想等将来再遇见你的时候再拿来用,可是我到现在还是舍不得用。”
我看着那块熊猫橡皮,看着他掌心里的芬芳城池,心里忽然间变得很暖,很平静。是再多的香烟和酒精都没法给予的那种平静。
毕竟,不是每个女孩儿都可以跟自己分开十多年的橡皮再相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