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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当你发现你们彼此暗恋时,时间已经偷走你所有的选择

一样的人拼不出一样的感觉,曾经的执着也就过去了。每个人都在成长中变成了另一个人,或许,这才是通用版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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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那首歌,好像是简单爱呢。”

文/卢思浩

那天余小姐给我发微信,说本来心情好好的玩着节奏大师,听到一首歌突然难受了。我说尼玛你这是在犯病么,玩节奏大师还能伤感?

余小姐说哪能呢,只是那首歌略戳她泪点而已。我试着去听了那首歌,那首歌是周杰伦的12年底的新歌——傻笑。

余小姐迷恋周杰伦迷恋了八年多,在我们都开始渐渐不听杰伦新歌时,她每张专辑都第一时间去买。而我这个曾经把杰伦每首歌都如数家珍般收藏的人,居然连他的最新专辑叫什么都不知道。

余小姐的高中和大学时代,是在周杰伦的音乐和一段长达八年的暗恋里度过的。那年余小姐和她男神同住一小区,同年级隔壁班,他们小区离学校有点距离。双方父母为了方便,就约好了每家轮流接送他们俩。

她男神每天晚上回家时都戴着耳机,那时候最流行的是索尼的MP3,男神告诉她,他听的歌都是一个叫周杰伦的人唱的,余小姐带着好奇,在周末去音像店淘了张杰伦的旧卡带,从此沦陷一发不可收拾。

她对她男神有着好感,但那个花痴的年纪里,她对长得顺眼的男生几乎都有好感。她对他男神情感的第一次升级,是高一的暑假,那天我们四个人去唱K,男神点了一首杰伦的晴天和三年二班。她说那天男神穿了一件白衬衫,在昏暗的包厢里,她居然觉得男神发光。

在确定男神那天并没有穿着荧光的衣服之后,余小姐通过排除法确信了一件事:那天我也穿着衬衫,但是她完全看不到我(这不是重点),所以她肯定:她对于男神超越了花痴的程度。

那时她还没自称老娘,还是个十分娇羞的小姑娘。

我们帮她把男神约出来,把他们单独留在电影院门前,在这么好的环境下,余小姐愣是……和她男神去电影院楼上打了场桌球。但那场桌球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傍晚男神送她回家,把耳机的另一头分给了走在他左边的余小姐。耳机里传来的是杰伦的:简单爱。那时听着耳机里口齿不清很青涩的歌声,看着比她高一头的男神的余小姐,心跳破天荒地漏跳了一拍。

这便是她长达八年暗恋的开端。

转眼高中时代结束,突然意识到再也无法想看男神时,就假装不经意经过他班级偷偷看一眼的余小姐,终于下定决心要表白。那时我们一个老师同教两个班,所们两个班一起办谢师宴。我和余小姐决定在谢师宴上抓住机会,悄悄灌自己几杯酒管他是死是活。谢师宴上,果不其然,一直偷偷摸摸的班级情侣们都纷纷公开,老师们也开起玩笑,一片其乐融融。

我暗恋的姑娘和她男神同班,我拉着余小姐就往他们班那儿走。我脸皮厚,在全班的起哄下拉着我暗恋的姑娘就走,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余小姐站在她男神前,什么都说不出口,想起喝酒壮胆,二话不说抢过男神的酒杯一口干了酒杯里的酒。

那天男神喝的是白酒。

男神把她送回家的时候,被她爸妈说了好几句。据说余小姐在回家途中还吐了两次,觉得自己出丑的余小姐,自觉没脸见男神,见男神就躲,就这样度过了那个夏天。

大一大二,每次余小姐想男神的时候,就戴耳机听周杰伦。周杰伦也一步步变红,那个仿佛只属于他们两人的秘密,被大家所熟知。周杰伦10年来南京开演唱会,余小姐鼓起勇气约男神去看演唱会。

本来都说好了,可是男神最终还是没能抽出时间,那天余小姐买了张黄牛票,一个人听完了演唱会,整场演唱会恍恍惚惚,她说自己看不清台上的人是谁,能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影子。

大三余小姐出国,出国前夜她终于约男神到小区门口,她知道自己还是连一句‘我喜欢你’都说不出口。就把要说的话写在了纸条上,偏偏那天风大,纸条还接稳就被吹走了。那天余小姐和男神找了一个小时,她急地直哭。

那一刻她突然觉得自己再也不可能和男神在一起了。

到头来她什么也没说就出国了。再后来,她的男神就搬家了。余小姐和男神再次见面,已经是今年初的事了。那时她为了工作焦头烂额;男神毕业进了外企;我考研成功开始自己的间隔年;另一个故事的男主角Tim开起了工作室。

就这样我们迎来了又一次同学聚会,这次居然来了四十多号人。我和Tim知道,余小姐这么多年来一直没能忘记她的男神,因为她中文歌只听杰伦,每张专辑必买,她一难过就会抄简单爱的歌词,她走路喜欢站在人左边。

那天她男神一上来就喝了两杯,快散伙的时候,他叫住余小姐,对余小姐说了一句她等了好多年的话:“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啊。”如果故事按照这样的节奏发展下去,大概又是一段女神等到男神的故事。只是余小姐懵了一会儿,对男神说:“是啊,那时候我可喜欢你了。”

后来我们四个又去唱K,她点了《傻笑》这首男女合唱的歌。男神已经很久不听杰伦,男生部分不会唱,她就一个人把这首歌唱完了。到头来,她也没有和她的男神在一起。

今天我在热门微博里看到一个故事,楼主30岁终于等回了自己当时一直爱着的男神。我在评论里@了余小姐,余小姐回复我说,这样的故事终究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如果找不回感觉,那就让记忆里的人留在记忆里呗,让我心里的那份感情定格在那天,彼此一人一个耳机时就好。

更多的情况是,当你发现你们彼此暗恋时,时间已经偷走你所有的选择了。曾经你喜欢的人终于对你说了一句,那时候我也喜欢你啊。于是你整个人就懵住了,可是也只能说一句:“嗯。”

没后悔没遗憾也没有无奈。那个戴着耳机追赶自由的少年,早就不再听曾经的歌了,你因为那个人做了很多事情,养成了很多不会有的习惯。

很久之后你会发现,其实你会做那些事情并不是为了在一起,其实也是为了自己。很久以后,习惯或许还在,在一起的感觉和执着早就没了。

十七岁她是你的闹钟,你早起只为和她偶遇;十八岁你送她回家,灯光拉长影子,你想牵她手以失败告终;十九岁她送你围巾,你说着真丑却怎么也不肯摘下来;二十岁你们煲电话粥,一整晚的话都说不完;二十一岁你们终于分道扬镳。比暗恋更傻逼的事情是什么?是在青春里互相暗恋。你们把青春耗在互相暗恋里,却没能在一起。

那年她为了男神心跳漏跳了一拍,之后她再也没经历过那样的心跳。他们暧昧,他们当时彼此暗恋,但是他们从来就没办法在一起。当时不爱听歌的姑娘现在一首不落,当时听着歌的少年已经很久没带起耳机。

或许余小姐感受更多的是:偶然的重逢,更像是上天开的善意玩笑,一样的人拼不出一样的感觉,曾经的执着也就过去了。

每个人都在成长中变成了另一个人,或许,这才是通用版的人生。(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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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我从初二开始暗恋一个男生,直到大学毕业那天跟他发了一个邮件告白,此后,再也没有此后,从大学毕业到今年,我不是忘记了他,而是再次想起他时心中已经没有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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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回忆太完美,往事不可追。说起来,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我都不知道。我喜欢他什么,我也不清楚。喜欢他太久,久到已经成了习惯。以后的他一定会跟现在的女朋友结婚,我会按照承诺送去我的大红包。曾经看过一句话说“你永远得不到真爱,因为真爱总伴着失去而来”。我知道,我再也不能跟他在一起了。原来相思不露,只因已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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