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陈珊相处的日子,非常的快乐。
我们没有什么要想的,没有什么要做。
那个时候,我不太赚钱,其实一直以来我对赚钱就没有什么特别的热情,从来不为了赚钱委屈自己,当然了,需要吃饭钱还是必须的。
陈珊很赞同我这点,她告诉我:我喜欢的就是你身上这种东西,天不怕地不怕,又没有杀伤性,让人无可奈何的一种劲儿。
我笑了笑,其实和她在一起,我已经注意收敛起自己身上的那些棱角,因为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充满棱角的人,而且肆意地去伤害身边的人,可就是因为和她在了一起,我开始关注起这些。陈珊总是说:你不要改,我一点都不想你改,我喜欢的就是你现在的样子。
这让我十分感动,可是我还是暗暗给自己定下一个约定,要为了她,变成一个更好的人。
那段时间,我们见面的时候就玩各种好玩的。手拉手去三里屯,专门找那种人很少的酒吧,然后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或者深夜两三点去ktv唱歌,就我们俩。然后大早上出来一人吃一个鸡蛋灌饼。
更多的时候,我们就找个可以晒到太阳的咖啡馆,她看书,写作业,我就在堪比拖拉机的华硕笔记本上写东西赚钱。
那个时候,我工作特别努力,因为刚毕业,稿酬很低,所以,我私底下接了好多事情,但是又不想让陈珊知道,她晚上不在我这里的时候,我就疯狂的熬夜,有时候两三天都不怎么睡觉。周末她放假,我就会提前睡一天好觉,不让她觉得我很累,而且她在的时候,我就什么也不干,只是好好陪着她。
现在想起来,那是我最充实,也最有斗志的一段时间了。
那段时间,我俩经常穿的奇奇怪怪一起去逛街,陈珊是个特别敢穿的女孩,也许是因为身材好,又漂亮,所以她穿什么我都觉得好看,可是她总是说我矮,又瘦,穿这个不好看,穿那个不好看,尽管这样,她还是给我买了很多衣服,直到现在我都不太会自己买衣服。每次想要买衣服的时候,我心里都会想,要是她在就好了,我只要负责当模特,她就从上到下帮我搭配地特别好看。
那时候我还在抽kent,陈珊很喜欢,她说:每次看到你在街上抽烟的样子就觉得特别帅,特别是皱着眉头点烟的时候。
我说:这叫情人眼里出西施。
她就打我:因为你抽箭牌啊,因为你太贱了。
我们俩一起去吃眉州东坡,我一直盯着那个盘子看,她说:你看什么。
我说:这个盘子真好看。
你要偷走啊。
陈珊话音刚落,我就把盘子用纸巾擦擦干净,放进了她的包,她大惊失色:你干嘛!
我说:你让我偷走的。
那你为什么放我包里!
你举报我!
我每次一耍无赖,她就会过来吻我,我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原来爱一个人会如此深沉。
原来为了现实不都不分开的爱还有这么多,释然。
我也曾这样爱过一个人,因为他要出国,我们选择了分手。
只能说爱得还不够,因为一个出国就成了分手的理由。
好想能遇到那么一个人来爱,哪怕痛的撕心裂肺我也愿意,至少证明我爱过!
我以前都是这样想的,觉得能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才不枉此生,但经历了才明白平平凡凡才是最真的,不是每个人都经得起这种撕心裂肺的。
只有真正的爱过,伤过才发现平平淡淡的爱情才能相守到老
什么是你认为的视如生命,这真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