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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最终找到那个“令你拼命成为她生命中某个角色”的人

愿我们斗志昂然,长生不老,最终找到那个“令你拼命成为她生命中某个角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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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铜狮张

文/姬霄

我可能是同龄人中参加婚礼最少的人。
一是因为生性孤僻,朋友寥寥无几。二则抱着侥幸心理,新人在婚礼上忙于应酬,根本无暇关心你是否到场,只要送上红包大多能蒙混过关。
但这一次不同,新郎与我相识十年,交情非比寻常。不仅如此,他更以严谨出名,发出的每一封请柬都再三确认,从航班住宿到两地的天气情况,事无巨细,言辞诚恳,令人没有任何推辞的理由。

婚礼是国庆长假的头一天,在他家乡的一个生态园举行,百米红毯、钢琴乐团,还有令人咋舌的88桌,无不彰显出主人的土豪气质。形单影只地坐在席间,面对犹如过江之鲫的宾客,我有些许的不适应。依稀记得,上一次参加这样热闹的场景还是大学毕业典礼。我穿着借来的学士服,静静看着大伙争相跟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合影,虽然在我的手里同样握着一部数码相机,但到最后,我都没有迈出那一步。

后来听说,那个女孩已经结婚了,是跟班上一个同学,全班都去参加了她的婚礼,唯独我没有收到请柬。至于为什么,我也懒得猜,毕竟在大家的心目中,我就是一个没多少存在感的人吧。

缺乏存在感的人很容易辨认,他们大多行为拘谨,目光涣散,看上去失魂落魄,在流动的人群中像一尊悲伤的铜像,其实思维早已漂浮在九霄云外。

正如此刻,在千军万马之中我第一眼看到铜狮张的样子。
他扎着发髻,留胡须,透着艺术家气息,很容易被记住。但不知为何,他独自一人坐在角落,与世无争,只是默默打量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是头一回经历大雪封山,从树洞向外窥探的松鼠。

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上海人,之所以叫铜狮张,是因为他的涂鸦设计曾经在戛纳广告节上拿过铜狮奖。
说到涂鸦,我还上过快乐大本营表演哦,铜狮张嘻嘻哈哈地补充,丝毫没有谦虚的意思。
我没应声,因为不知道如何接话。坦白讲,我明白这样的浮夸表现只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存在感,但那又怎样,再耀目的光环,对我而言也只是完全不相干的人而已。

朋友忙成了狗,这边介绍完又赶去其他桌,留下我和铜狮张坐在一起。
沉默了一会,铜狮张又忍不住跟我讲话,说的是他曾经把一辆停在街边的阿斯顿马丁涂成了HelloKitty的壮举。
这些在我耳中更像是卖弄,我更加懒得接话了,把椅子往远处挪了挪。但不知是他反射弧太长,还是看不懂我的冷漠,他又凑了过来,问,对了,这新郎叫啥来着?
我一愣,难道刚才介绍铜狮张给我的人不是新郎?
他见我一脸狐疑,以为自己没说清楚,又解释道,我跟他刚认识,一不留神给忘了。
我惊讶不已,你连名字都没搞清楚,就来参加人家的婚礼?

要知道,这可不是同城婚礼简简单单地赶个场,他得专程从上海飞到成都,再转大巴到绵阳。玩这么大阵仗,就为参加一个陌生人的婚礼?

当然不是这么简单。
铜狮张下巴一扬,目光投向隔壁桌的女孩说,他是为她而来的。

女孩叫猫姐,比铜狮张大三岁,是他的大学学姐。
猫姐刚失恋,前任是个五星级大酒店的继承人。两个人在一起多年,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却遭到男方家长反对,猫姐不胜烦恼,恰逢收到请柬,决定出门散心。
这种机会百年不遇,铜狮张立刻买机票紧随其后。

我说,没看出你不仅痴情,还是个痴汉。
铜狮张莞尔一笑,痴情是精神力,痴汉是行动力,被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的胜算大了好多。
我忍不住也笑了,几千公里的距离都追过来了,却连坐到同一桌都不敢,这胆量怎么追女孩。铜狮张哀怨地叹了口气,其实这是我第一次追女孩,以前都是女孩倒追的我。
我哈哈两声,说,你真是吹牛皮界的天纵奇才。

那场婚礼在喧呼语笑中谢幕,新郎被灌得不省人事,其他人开始商量着后面的假期去哪玩。
我是个孤僻的人,集体活动向来懒得参加,直接订了当天的机票飞回了北京。
过了一个星期,我接到一个电话,是铜狮张打来的。他问我要地址,说要寄明信片给我。原来他追着猫姐一路跑去了西藏。电话里,他的声音懒洋洋的,他解释说是因为缺氧。

我问他,你有没有给猫姐表白?
铜狮张没回答,说他刚到拉萨就开始高原反应,小命差点没了。
我重复问,你有没有给猫姐表白?
铜狮张说,猫姐在医院照顾了他两天一夜,拉萨的夜晚特别冷,她就蜷在座椅上,脱掉鞋,把脚从侧面伸进我的被子里取暖,直到一点一点地睡熟。我躺在病床上,看着她糟糕的睡相,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就好像连冰冷的日光灯都变得温暖,发出像烧烤一样吱吱的幸福声……

我打断他的畅想,继续问,所以,你最后到底有没有给猫姐表白?
铜狮张沉默了一会儿才说,第三天,猫姐接到男友的电话,飞奔回了上海。
我说,靠,什么烂剧情。
铜狮张听到我骂娘,谄媚地一笑,问,你到底要不要明信片?
我说,要。然后给了他地址。
铜狮张又说,对了,你叫啥名字来着?
我直接挂了电话。

半年后,我到上海出差,铜狮张看到我发的微博,在我临走的最后一天半夜,约我去吴江路吃烧烤。
见面他还是老样子,只是身后忽然闪出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瞪着眼睛嚷,鸡腿呢,鸡腿呢?
我惊奇万分的问他,怎么个情况?这是谁家的小孩?
铜狮张眼中藏着笑意,说,是猫姐的儿子,叫阳阳,半夜醒来哭闹着非要吃鸡腿,我就带他出来溜达一圈。
我崩溃了,怎么突然就冒出这么大个孩子?
铜狮张叫了半打啤酒,开始跟我讲这半年发生的事。

半年前他回到上海,猫姐又跟男朋友冷战。这次他终于没哆嗦,冲上去对猫姐表白。但没想到的是,猫姐只是把他当弟弟看,一连拒绝了他三次。
最后一次,他终于忍不住大声问,为什么。
猫姐说,我比你大。
他说,我不介意。
猫姐又说,我离过婚。
他说,我也不介意。
猫姐说,还生过一个孩子,已经四岁半了。
猫姐顿了顿,接着说,他家里反对我们在一起,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铜狮张错愕了几秒,但仍然梗着脖子说,他是他,我是我,我全都不介意。

猫姐笑了,笑得手舞足蹈,笑到险些岔气。
她像看傻瓜一样望着铜狮张说,你知道离婚带着孩子的女人代表什么吗?
铜狮张不说话,安静地听她说。

猫姐说,代表在剧本还没动笔就知道会有一个烂结局,代表每一天从清晨醒来就开始变得像是回忆,代表看不到任何希望,任你再满腔热血轰轰烈烈,也不过是下一秒在倒计时上划掉的红X。

她盯着铜狮张的眼睛说,如果我的失魂落魄让你以为是分手后遗症,你就大错特错了。真正令我感到悲伤的是,我知道自己已经再也没权利去选择好的爱情了。

我开始明白,自己不是公主不是女王,只是一个带着孩子的离异女人。这样的人遇不见七彩祥云也配不上白马王子,就算走运撞上了,相爱了,难舍难分了,到头来,还不是要面对现实这个冰冷的剧本?

说到这里,猫姐拎起桌上的酒杯,将剩余的威士忌一饮而尽,再一抬头,泪水已经糊住了眼。

铜狮张还是一言不发,正当猫姐以为他终于妥协了的时候,他猛然抬起头说,轮到我说了,你的这些我都知道了,还是那句话,我不介意。我为我今天所说的全部负责。

我不知道人生是不是像剧本那样,一早就被设定好的,我只知道我从大学就开始喜欢你,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那时候我只能站在你的教室外,远远地看着你。毕业后,你去哪家公司我就死命投那家的简历,你在哪个小区我就租到那里的房子,我一点点在追赶你的脚步,希望能够离你近一点。如果说人生就是上帝写好的剧本,我的剧本里从来没有过别人,只有你,都是你。

猫姐搓了搓被酒精麻木的脸颊,怔怔地望着他说,你当真不介意?
铜狮张坚定地点了点头。
猫姐不说话,过了许久,她抬头整理了一下头发说,好,我答应你——等到有一天,我真正忘记他的时候,我会第一个打电话通知你。

铜狮张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显得很落寞。
我说,这什么破承诺,说了跟没说一样,后来呢?
铜狮张说,后来她又跟男朋友分分合合很多次,怎么都忘不掉他,前段时间两个人又和好了,一起去美国了。我就让她把阳阳搁在我这儿一段时间。

我暗自吐血,连续三次表白失败,心上人和情敌潇潇洒洒度蜜月去了,自己留下来给人带孩子。备胎做到这种程度,也称得上叹为观止了。

铜狮张不理我的奚落,笑笑说,可能剧本就是这么写的,一台戏不可能只有男女主角,总要有路人甲和男二号啊。
他一边说,一边细心地帮阳阳剔着鸡腿肉,留下我不知该如何应答。

作为一个孤僻的人,我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毫无理由地对一个人好,拼了命去成为对方生命中的角色,哪怕只是一个死跑龙套的。别说什么不为结果不图回报的才是真爱,说得刻薄点儿,两个人的心中彼此拥有时才存在“真爱”,孤军奋战只有“真惨”才对。

这一场酒喝到凌晨三点半,店里只剩下我们一桌客人,四下安静得可以听见呼吸,阳阳早已经趴在铜狮张大腿上呼呼大睡。铜狮张掏出湿纸巾,轻轻擦拭着阳阳脸蛋上的油渍,仿佛真正的父与子,有一种温馨的感觉。这时候,铜狮张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空荡荡的饭店里,这股突如其来的电子音乐显得尤其刺耳。铜狮张赶忙摁下静音键,看了看怀里的阳阳,还好没被吵醒。

但没多久,电话又重拨了过来,手机已经被调成静音,只能看见屏幕不停地闪啊闪,可以看到来电的人叫清华,看名字应该是个女孩。

我说,不打算接吗?这么晚打来,说不定有重要的事。
铜狮张说,不用。说完,他拿起手机直接关了机。
什么样的人会在深夜孜孜不倦地打给一个人呢?铜狮张没继续说,我也不打算追问,即使这当中或许有另一个故事。
喝完最后一杯酒,我告别了铜狮张,匆匆赶往机场乘早班机。

上出租车时,铜狮张忽然把他的iPhone塞给我,又闪电般夺走我的手机说,
我们来交换角色!
我说,什么臭毛病?快还我!
铜狮张说,一个游戏,游戏的玩法是要接听对方所有的电话并记录下来,持续一年,看谁比较厉害。反正你那么孤僻,也不会有人主动打给你,就算我让你吧。
说完,他扛着仍在睡梦中的阳阳转身就跑。
清晨的霞光下,只留下我一个人的怒吼。

谁特么要跟你玩啊!!!

候机的时候,铜狮张用我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过来,你的手机好难用。
我回复,那就趁现在还回来,立刻!马上!
铜狮张说,其实猫姐这次去美国,是去登记结婚的。
我正愤怒地敲击键盘的手指停了下来。
铜狮张说,这一次猫姐的男朋友总算当了回爷们,瞒着家里出国登记,对猫姐来说,是好事。
铜狮张又说,但对他而言,也许永远都等不到猫姐的电话了。他把手机给我,这样在他的心中还能保留最后一丝期待,只有拥有期待,才可以一直坚持等下去。

一直坚持等下去就会有结果么,如果猫姐一直没有打来电话,我又该怎么告诉铜狮张这个残忍的现实呢?我没有回复他,只是在心里默默想着,铜狮张把问题丢给了我,想为自己的剧本找一个开放式结局,而我却是一个最拙劣的编剧。

值得庆幸的是,回到北京后,我的生活并没有因为交换手机而打乱,这充分体现出孤僻的好处,吃喝照旧,无牵无挂。
唯一出乎我意料的是,铜狮张的手机也几乎从没响起过,除了那个叫清华的女孩。
出于礼貌,我按照铜狮张的习惯,每当清华打过来,我都会摁下静音键,默默等待,直到屏幕完全暗下去。渐渐的,我已经掌握了她打电话的规律,通常都是凌晨一点到三点之间,重拨三次,只要在那个时间段提前调好静音即可。
对于此人,我并非没有猎奇心理,只是担心万一接通电话,对方是前来索债的,我岂不是要陷铜狮张于不义之地。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第二个月的一个傍晚,手机响起来的时候我正在街边小店吃饭,顺手接起电话才发现,屏幕上显示的名字竟然是清华。
我憋着气不敢说话,假装话筒这边没人。
过了很久,那边传来一个轻轻的女声,是你吗?
我还是不说话。
她说,我知道你在听,我能听见你的呼吸。
我心想狗屁,我憋着气呢。
她仿佛知道我在想什么,又说,别硬憋了。
我彻底投降,开口说,对不起,你打错了,我不是这个号码的主人。
她疑惑了一声,有些失望的说,哦。

我连忙解释,说我和铜狮张交换了电话,说要做什么鬼游戏。
女孩释然地笑了,说,没关系,我还要谢谢你,这是三年来我第一次拨通这个号码。
我说,那,你有什么话要我替你转达给他吗?
她说,不用了。顿了顿她又说,以后我还可以打这个号码吗?
我说,当然,只是我不是他。
她说,嗯,我知道了。再见。
我说,再见。

挂掉电话我有些怅然,坚持拨同一个号码三年,这操性简直跟铜狮张有得一拼。不知为何,我开始对这个叫清华的女孩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但接下来的两天,清华都没有打过来,我想,她大概知道我不是号码的主人,放弃了。

一直到第三天凌晨,电话又响了,我慌不择路地摁下接听键。
清华率先开口,不好意思,这么晚又打给你。
我说,没关系,我也习惯晚睡。
清华说,上次你说可以帮我传话给他,我想了想,你就告诉他,下个月的今天是我的生日吧。
我说没问题,我会告诉他,不过……只是这一句吗?
清华说,对,你说了他就明白了。

又是打哑谜,我最讨厌打哑谜了。我忍不住问她,你和他——铜狮张究竟是什么关系?他欠了你很多钱吗?
清华忍不住笑了,说,对啊,他欠我……也就两百万吧。
我被这个数字吓到了,结结巴巴地说,不是开玩笑吧你。
她说,没错啊,三年前他把我的车搞坏了,现在都没赔。
我说,你开什么车啊竟然要两百万。
她说,阿斯顿马丁。
我说,我现在还能说我不认识这号码的主人吗?
她在那边笑得花枝乱颤,说,你还真够贫的。

在后面的交谈中,我渐渐得知,原来清华是铜狮张小时候的邻居。

铜狮张从小就是一名桀骜不驯的涂鸦少年,他家门口的小巷里,到处都是他画的涂鸦。因为怕被大人们批评,他总是半夜偷偷溜出来,用手电筒微弱的光芒在墙上涂鸦。
尽管他这般小心翼翼,还是有一个女孩每晚都会在楼上默默地注视着他,眼睛里充满崇拜的光芒。这个女孩自然就是清华。
然而,这个场景持续的时间并不长,随着清华的父母在国外生意越做越大,不久她就搬离了小巷。临别时,铜狮张对她说,会在她生日那天送她一幅最棒的涂鸦做礼物。但从此之后,两个人再也没见过面。

直到几年后,一个偶尔的机会,清华又遇见铜狮张。
他正在街边涂鸦一辆车子,清华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背影。
但当她走上前再定睛一看,铜狮张涂鸦的对象竟然是她的阿斯顿马丁。

她装作不知情,拍拍铜狮张的肩膀,还来不及问候,铜狮张便很紧张地对她说,快跑,等车子的主人回来捉到我们就惨了。
于是,作为受害者,她被铜狮张没头没脑地拉着跑了几里地。

清华说,他牵着我的手,没命似的往前跑,感觉周围的一切都融化了,摇摇欲坠的夜色中,车灯汇聚成一道霓虹飘带,缠绕着我俩,仿佛走向一个永远没有尽头的远方。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发现原来我是那么的喜欢他。

我静静等她说完,才说出自己心中的疑惑,后来呢?他为什么会不接你的电话?
清华说,因为我并不是他喜欢的人啊,甚至没准是个令他烦得不得了的人呢。
我被她的话弄得哑口无言,原来在她心中对这层关系的理解,比任何人都清楚。

她接着说,但就算这样,又有什么关系。我总在想,“我喜欢他”这件事,可能会因为时间而改变,因为有了更喜欢的男生而改变,但绝不会因为“他不喜欢我”而改变。相反,我也希望他永远都不会忘记我。就像他始终欠着我的那份最棒的生日礼物,就像我习惯了每天凌晨打电话给他,只有在那个时间被打扰到,才会更加记忆深刻。

最后,她笑笑说,哪怕在他的人生中,我就是一个讨厌鬼,但至少也是一个有名有姓的反派角色啊。

听着她略显天真的声音,我心中有一种微妙的疼痛感。
没有天生的配角,那些跑龙套、讨厌鬼和反派角色一定也为主角的位置去努力过。到后来,或是资质平平,或是无心恋战,成绩总是拙劣不堪。尽管如此,在他们的世界里,也有人把他当英雄崇拜,也有人一提起他就痛不欲生。

那些残缺的笨拙的努力的但始终平凡的配角,都是被爱打磨后的产物。

正如此刻,努力当一个讨厌鬼的清华就像一直在等待猫姐的铜狮张,陷入爱情的人们上演着一个个完全不同,又全然类似的故事。

挂掉电话我默默地想,如果我是铜狮张,会不会放弃这个做主角的机会,去当一个只有三句半台词的配角?但一直想到头痛,也没有想出合适的答案。

直到后来,我看九把刀写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中的一段话:“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我才明白铜狮张为什么这样疯狂,清华为什么这样执着。
等待,只要有一个最简单的理由,就够了。

铜狮张的电话再也没响起过,陷入爱情中的人们依旧在期盼中希冀着未知的美好,这份孤军奋战的爱情,永远不会无果而终。

再后来,我在搬家清理邮箱时,终于在堆积如山的广告页中翻出那年铜狮张寄来的明信片。卡片的正面是瓦蓝天空下的皑皑雪山,雄伟壮阔,背面是两行清秀得不像话的字体。

写着:愿我们斗志昂然,长生不老,最终找到那个“令你拼命成为她生命中某个角色”的人。——路人铜狮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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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其实,和故事里一样,许多人拼了命也追不到。这是很令人伤心的事。

    最后“铜狮张”竟然还没悟,还留这么一句害人害己的话。

    ====bug====

    铜狮张既然经常涂鸦,性格应该是个性张扬的。

    结尾说,铜狮张写出“清秀得不像话的字体”,不太可能吧?~

    (1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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