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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严肃的学术问题:亲兄妹可以做爱吗?

一个严肃的学术问题:亲兄妹可以做爱吗?这个乍看很犯禁的话题,实则是对伦理道德的深刻探究,你想清楚这个问题了吗?

luanlun

问题:

有一对同父同母的亲兄妹,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两个人特别亲。大学毕业了以后,他们两个有一次一起去旅游,到了一个没有人的海边,当时刚好是傍晚,风景很美,他们忽然觉得,不如我们做爱吧。他们当然知道有血缘关系的近亲不能结婚,近亲生育的后代获得遗传性疾病的可能性大很多,所以他们就做了很多防护措施,带了套也吃了药,确保万无一失。那天,他们俩做了,而且做的非常开心。之后他们的关系比以前更亲密了,他们没有跟任何人说,但是每次回想起来,都觉得这次做爱经历十分浪漫,幸福。这件事情对他们后来的生活没有任何影响。

请问,他们可以这样做吗?这样做对吗?你认为,这样做是道德的吗?如果你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请说出为什么。如果你觉得没问题,那又是为什么呢?

解答(1):完全取决于你所处的社会环境

首先,题主开篇谈到的这个故事,并非是哲学家作为民众调查而讲的故事,而是社会心理学家Jonathan Haidt在2001年时,为了研究人类道德判断的机制而设计的一个故事。我讲讲这个研究的过程和发现,你就明白了。

引用一遍故事原文:

Mark和Julie是亲兄妹。有一次他们在大学的假期里结伴去法国玩,一夜,在一个海滨的小木屋中,他们觉得在此良辰美景之下尝试一次Make love会非常有趣。妹妹吃了避孕药,哥哥为了安全起见也戴了避孕套。做爱之后,他们都感觉非常好,但同时也决定以后不会再做,并且将这次做爱作为一个永远的秘密,这个秘密也使兄妹俩的关系更紧密了。(Haidt, 2001)

Haidt大神发现,大多数人读到这个故事时,都本能地认为这件事(兄妹乱伦)是不对的、不道德的,但当狡猾的心理学家提示他们,这次行为既不涉及近亲生育(做了足够的安全措施),也没有伤害家庭感情(兄妹关系更亲密了),而且是处于两个相似社会经验人的共同选择(不存在父女、母子等更不平衡的关系)时,大多数人只能懊恼地看着研究者说:“我不知道,但我认为这就是错的。”

因此,Hadit推断出,人们在做道德判断时,往往并非根据理性判断,而是自动的直觉反应,Hadit称之为Social Intuition。这种直觉反应来自于社会环境日积月累的熏陶,以致人可以直接判断行为的正确与否,而忽视了行为背后的原因(本题目内其他答案既是这个理论的完美证明)。因此,道德判断更多时候是基于感性和直觉,而非理性。

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如果真的要把这个故事当做一个哲学问题,那么题目本身就并没有完全的正确的答案了。根据每个人对自身的道德标准,认为可以或者认为不可以都有道理。Hadit认为,道德判断的结果,主要受两个动机的影响:

维护与他人的关系。你判断一件事是否道德,会受到周遭其他人观点的影响,而你所持有的观点也会影响到其他人对你的看法,进而影响你的社会地位。具体到这个问题,如果你发现,赞同“兄妹可以做爱”可能会导致别人认为你是个恶心的人,那你就可能会否定这个行为。维护与他人的关系这个动机会相当明显,因为你基本清楚在你所处的社会框架下,什么样的行为被提倡,什么样的行为被唾弃,所以这个判断会非常非常迅速,以至于瞬间压制住你的理智判断。

维护自身连贯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你判断一件事是否道德,还跟你认为你是怎样一个人有关系。如果你认为,我绝对不会做出这件事,这不符合我的价值观,那么这件事对你来说就是错的。再进一步,如果你认为,你的价值观是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必要法则,违反这个法则就是违反你对世界的认知,那么你也会认为这件事是错的。相反,如果你本身很习惯于这个行为,并且经常做,那么这个行为并不与自身价值观和世界观冲突,就不会产生自然而然的反对感。因此,这个动机,也是出于感性上的连贯性,而并非理性推断。

所以结论,这件事到底对不对,可以不可以,完全取决于你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你是怎样一个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其他人也无权干涉你的道德判断。那如果自身判断和环境共识冲突了咋办?当然,自身价值观也常常来源与环境,不过如果真的冲突了,这时候就用到理智了,你就要开始和自己讲道理、和别人讲道理了。这就不细讲了。

解答2:兄妹之间做爱也是他们的自由,只是这种行为实在不值得被提倡

我的看法是哪怕他们之间没有做好安全措施,兄妹之间做爱也是他们的自由,只是这种行为实在不值得被提倡。换句话说,我们也有歧视这样行为的自由,但不能以强力逼迫他们改变意志。

罗尔斯对人类正当行为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冲突有一个经典的表述:权利优先于善,但善高于权利。前者所强调的是倘若个人的行为没有损及他人的正当利益,那么哪怕他与社会的日常道德相冲突,这也是他的自由。后者强调的是但社会的日常道德应该对人的正当行为起到范导的作用,促使人去过一种完善和谐的好的生活。因为传统道德是人类无数年的经验教训的总结,不能轻忽怠慢。

比如在饭店里浪费粮食这种行为,就与社会主张节俭的道德相悖,但这种行为是正当的我应该有浪费粮食的自由,只是精打细算对个人来说有长久的好处,所以社会应该提倡节俭鄙视浪费。(《读者》上曾经有一个故事说中国人在德国饭店浪费粮食被当地政府罚款,当年读的时候觉得有这样的同胞很让人羞愧。现在一琢磨感觉完全不对,倘若饭店事先声明在本店浪费粮食会被罚款,那么客人被罚款其实无话可说,因为在知道这个声明后还光顾饭店说明客人默认了这项声明,与饭店达成了契约。然而政府罚款,却是公权力对人权赤裸裸的践踏。)

如果我们认同权利优先于善的话,那么不仅兄妹乱伦,还有同性恋、人兽交、群交、换偶、师生恋等行为,都是可以接受的,只要没有侵害他人的正当利益,那么人都有这样做的自由,政府或他人不应以强力进行干涉。因为人的身体是自己的财产,而人对自己的财产理应有绝对支配的权利。但是社会不应当认同这样的行为,理当对此表示谴责或歧视。乱伦使得后代有遗传病的几率大幅度提高,而且组建的家庭关系是非常畸形的。只是既然个人如此选择,作为外人也不好干涉。

或许会有人这样反驳:如果所有人都乱伦,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消亡掉,因此我们必须遏制第一步。我以前就是这样想的,但我后来意识到:我们的社会不仅是不应当认同乱伦行为(在应然层面),而且确实是没有认同这样的行为(在实然层面)。肯定会有人在乱伦,但肯定有更多的人,由于受到模因(文化基因)的影响,无论如何都不会去乱伦。

普通人进行道德判断不是出于理性,往往是因为自动的直觉反应,而这是受到社会的文化环境的影响,一个小时候不在人类社会中长大的狼孩,就算回到人类环境也很难形成人类的道德观念。人是社会的动物,在接受社会的规训时,社会的观念会深入到人的骨子里,哪怕我们意识到这一点也会不自觉地遵守社会的规范。一个提倡乱伦或食人的社会,是具有自毁倾向的。历史上肯定有过这样的社会,但最终消亡了,留存下来的只有模因是反对乱伦反对食人的社会,这就是我们今天这个社会,我们的道德之所以是今天这个样子,乃是因为遵守它的人能够留下自己的后裔,然后在社会规训中继承下来。

而一个社会的模因除非遇到不可抗的强力(文革、土改、战争、瘟疫)彻底摧毁了这种社会结构,就像基因遇到射线而癌变,否则是非常稳定的。因此乱伦的人在我们社会当中永远是少数,因为他们的基因很难留存下来,自然难以构成模因。我们要担心的不是乱伦对社会的危害,而是保护我们的社会结构不被外在的强力突然摧毁,而这是经常发生的。

解答3:乱伦会让人的认知结构停滞不前,无法发展自己的人格

这个问题在人大版国外经典哲学译丛,卢坡尔的《伦理学导论》中有提及,不过原书似乎没有提到这个观点,就是禁止乱伦的道德,并不只是优生学的考虑,而是人格成长的意义。否则人类对于乱伦的道德不会发展得这么远。

和近亲属,或者身边的人发展亲密关系,会让人的认知结构停滞不前,无法发展自己的人格。对于男性心理咨询师、教师这种角色,强调不要和自己的患者、学生有亲密关系也是同样的考虑。这样的关系极度不对称,弱势一方很容易接受亲密关系邀请,而接受了之后很难实现自我人格独立。

同理,兄妹之间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这是优生学之外的考虑。

解答4:可以、可以……

我认为,一切性行为,只要符合三条原则:尊重、自愿与无伤害,那就是个人选择问题,无关乎道德判断。
楼主场景里描述的问题,完全符合以上三条原则,由此我完全没理由对他们的决定指手画脚。
但很多人可能会责难:这三条原则推出来的结论,与我们的日常道德感相悖啊!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可能:(1)这三条原则是错的;(2)我们一直依赖着的道德感、信奉着的道德律令是错的。
我更愿意相信,我们日常依赖的道德感是错的,站不住脚的。
以前读过涂尔干的《乱伦禁忌及其起源》,有一句话一直记得:“我们现在禁止乱伦的名义是其为道德所不容,但是,这种与道德的不相容性本身却是这种禁忌的一个后果。” 我们在此事所依赖的的所谓“道德底线”,很可能是一个因果颠倒,没有根基,经不住推敲的底线。

在楼主作出以下追问后:
“在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我可以和我爸妈做爱吗?
尊重、自愿与无伤害的情况下,我可以和我的小侄女做爱吗?
我爷爷想和我妹妹做爱,我该同意吗?”
若提及的小侄女和妹妹是成年人,我的答案依然是:可以;可以;同意。

至于楼主提到“恋爱的感觉”,我倒希望作这么一个逻辑延伸:如果父女之间、哥兄妹之间做爱也是出于恋爱的感觉,与一般异性恋爱感觉完全无区别的话,他们这种禁忌之爱是恶心的,还是真爱无敌?

感觉这个问题最终还是会回到“什么是道德”这个问题上:道德是绝对的准则,还是相对的、为某时代大多数人所接受的习俗?(来源

各位佳友,你对亲兄妹做爱的看法如何呢?

声明:本文仅作严肃探讨,不代表佳人观点,也不提倡大家突破现有的道德禁忌,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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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这个有点雷。。。

    (7) (2)
  2. 从遗传学来说,父传女,母传子 兄妹配对产子不一定是残疾的,近亲配对和杂交配对一样,物极必反,个人觉得近亲配反而会更聪明,但越聪明体质就会越差。
    只是从伦理道德来说,真的不提倡近亲的,会带来很多动乱和不安,毕竟一个信仰是经过洗礼和沉淀,以及认可的。

    (25) (9)
  3. 其实和表姐表妹表弟啥的做爱没事吧,这也是最容易发生的事,

    (24) (6)
  4. 答案2有错。澳洲现在仍然存在乱伦村。不要自以为是不符合主流的就必然被啥选择机制淘汰。

    (9) (4)
  5. 你情我愿还促进 亲情有何不可,既然都做了防护措施,很明显的都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解放天性多好。没有绝对的对与错,看我们怎么评论吧! 三人成虎!

    (27) (9)
  6. 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其他人也无权干涉你的道德判断。同理 不要站在自己的立场去干扰别人的选择 如果别人获得幸福 你去说教 算不算眼红 那么如果不是 何必拿出一副卫道士的脸孔呢 我觉得生而为人 最重要的是个体在不干扰他人的生命的前提下以自愿或主动的方式获得自我的幸福与快乐………鄙人粗见

    (18) (4)
  7. 人之所以为人,要懂得区分人和兽的分别

    (11) (23)
    • 最烦人这样说了,这样说的人反而是最无知和最可笑的人,你以为人比兽高级就在于道德层面吗?至于乱伦这个问题,说实话,我觉得太复杂了,但至少有几点原则必须坚守
      1.无论如何不能影响到社会(正如楼主所说,很多人认为那全世界的人都乱伦,那社会不就完了,但事实上社会不是这样的,因为“只有少数人乱伦”恰恰是我们提出新观点的基础之一,如果真成了那样子,我们绝对会严禁乱伦,因为它影响或者说毁灭了社会)
      2.除非与世隔绝,直系血亲乱伦绝对要禁止。(相信研究过乱伦的朋友都知道其中的原因,我就不多说了)
      3.正常性行为的基本要求(双方自愿等等……)

      (15) (5)
  8. 尊重,自愿,无伤害的前提下任何事情都是可行的!

    (45) (20)
  9. “但同时也决定以后不会再做”,这个很重要啊,否则上瘾了,当初的美好也就不存在了;只要足够美好就好。

    (8) (5)
  10. 做不做当然是自由的,可之后满满都是问题啊?千万别跟我说,不要用婚姻侮辱感情。拜托想想以后结婚的对象。如果发生了关系,没有感情,那就和一夜请差不多,你竟然把你妹变成你一夜情的对象。有了感情更糟糕(有句话常说,女人的阴道通往女人的心),有了感情你还不能娶她,你家里人说不定还会逼着你娶了别人。或者只是发生过一次,以后再也没有了?请告诉我这不是寻找一时的刺激好吗?俗话还说来着:兔子不吃窝边草啊!至于爷爷什么的。没错,要不要是个人问题,可是这是有多么值得提倡的吗?

    (2) (8)
  11. 爱因斯坦似乎就是近亲结婚产物。。。。。可惜萨达姆也是、、、

    (2) (5)
  12. “他们当然知道有血缘关系的近亲不能结婚”,然而联合国承认的200多个国家里在法律上有类似限制的国家目前只有7个,有一定国际影响里的主要国家里则只有中美两国,而且美国只有12个州有限制,其中只有3个州完全禁止。

    (4) (1)
  13. 我有一个妹妹,比我小一岁多一点,我们那里传统习俗女孩子上学早一点,家里有意让我们同年上学所以我们同年级。上中学时我们也思考过要不要来一次试试,然而最终还是没有那个贼胆,现在我们的职业都还不错,有时还会拿当年的胡思乱想开玩笑,但我们都知道只是开玩笑。结婚前我们还会在一起通宵聊天或者玩游戏什么的,有时困了就睡在一间屋子里甚至盖一张被子,当然是不脱衣服的。后来各自结婚就很少有机会再一起玩了。
    说这些只是为了避免人们觉得我因为没有妹妹才反对,恰恰相反,我就是因为和妹妹关系非常亲才反对。
    我觉得人们反对近亲有跨线行为其实有三个原因:
    1. 道德约束,不能遵守基本道德的人走上社会也会成为隐患。
    2. 优生优育,我不是专业的不展开。
    3. 界定困难,等一下我重点讲讲这个。
    因为1可以用“道德是人为规定且不断在改变的,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道德也不尽相同”来反驳,而2可以用“做好防护措施”来弥补,所以我重点讲一下3
    近亲性行的界定很简单却也很复杂,简单是因为从结果上非常清楚,做了还是没做,很简单;复杂是因为如果考虑到双方自愿等诸多因素,这是个说不清的问题。比如虽然有人提出“双方都是成年人并且未被胁迫完全自愿就可以”,但这其实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因为人的思想是可以被引导的。比如如果孩子从小被灌输了一些奇怪的想法,那么到了成年以后可能真的会“自愿”去做这种事,然而那其实是刻意“洗脑”的结果。这个情况更容易发生在父女身上。一旦在“自愿”这个问题上妥协,那么越来越多的少女会被父亲蛊惑,从而在成年后“自愿与父亲发生性行为”。即便学校有完备的性教育恐怕效果也很有限。这问题很复杂甚至可能会演变成“没有统一评判标准”,那么就会变得无比混乱,对女孩子的保护将大大降低,所以这种事情必须从根本上扼杀,不留一丝一毫的“妥协空间”。
    PS:很多年前我还听过一个很神奇的论调,说“要解放女性就要拿掉处女膜这个枷锁,女孩子在成年后应该被父亲开苞并由母亲同步教导如何正确做爱”,当时真震惊了。有些时候可能人们最深层的逻辑不同所以思考问题的角度完全不同,但不论如何有些事情还是要加以约束。

    (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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