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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柔情小说:一辈子暖暖的好(下)

第三十八章 古城

考古队来到昌河这事不大不小,是茶余饭后的话题,于是在几天之内传遍了整个镇子。随着考古队名声远播的,显然还有程璟,他以让人惊奇的速度,在昌河中学获得了相当的知名度。孟缇班上的学生都知道“考古队来了位长得很漂亮的哥哥”,还知道“他经常来找我们孟老师哦”。

程璟如此热情,以无辜可爱的笑容俘虏了上上下下的人。她也不能给他脸色看,再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也跟着他认识了考古队上上下下的人,一起出去吃了一顿烤肉。

程璟在众人前,介绍她是“朋友”,孟缇长得漂亮,笑容甜美,态度好,在男多女少的考古队伍中受到了极大的欢迎。考古队一行有七人,带队老师两位,剩下的都是研究生,包括两位硕士和三位博士。一顿饭吃下来,跟他的那群同学已经相熟,和两位老师都能貌似熟络地说上几句关于考古的话,于是知道不少关于摇光古城的事情。

摇光,是北斗七星的最后一星,其意义已不可靠,是几个月前两位考古学专家在北疆破损文书里翻到的一句——“筑城日,见摇光之星,贯月如虹,故名摇光”。文书后是对这座古城地理位置的详细描述。

一行考古学家顺藤摸瓜,之前也来短暂考察过两次,最后确定昌河旁的公主城就是摇光古城;专家们回去打了报告,拉上队伍,浩浩荡荡的就来了。

孟缇对考古很有兴趣,有空的时候就会去问问程璟进展如何。考古队大清早开着两辆吉普车和器材过去古城,夕阳西下方归昌河城,这个时候孟缇一般也下课了。

而程璟一旦归城,就会前来邀请她吃饭或者出去玩,他总爱去学校守着。孟缇感慨无奈兼而有之。杨明菲就笑话她,“我能不能问问,你到底欠他多少钱?”

孟缇也不多说什么,微微露出一个笑脸,不动声色把事情揭过。

很快一个星期过去,考古队的进展颇大,等他们在古城搭了几顶帐篷后,一行人晚上不回来的时候就居多了。身边没有程璟,一时间显得有些冷清。

再次见到程璟的时候,已经是周五的晚上。

孟缇在宿舍靠着暖气裹着毯子批改作业,他就很激动前来拜访。

这是程璟第一次进她的房间,收拾得很干净,被子叠得好像豆腐干,蓝色条纹床上一点皱褶都看不到。唯一不那么规矩的大概就是书桌,三五本书不规矩的叠在一起,桌子上还摊开着一本教学参考。

“很整洁,果然是女生的房间。”程璟好奇地四下打量。

“见笑了。”

孟缇深懂待客之道,笑着给他倒了杯水,问他饿了没有。知道他吃过饭后,两个人聊起这几天的进展。

“最近几天发现了什么?”

“我们找到摇光城八扇城门的遗址,丈量出大小和规模了。”程璟说起考古就一脸兴奋,在尽可能详细的范围说着数据,他知道孟缇对考古也十分有兴趣,果然她听得很仔细。

“进展很大,”孟缇听得仔细,“城市的建筑年代确定没有?”

“具体的年份还没有。不过今天上午,我们在东城门发现了一只埋在地下的罐子,你猜罐子里是什么?”程璟面露神秘之色,摇了摇手指,“是一小罐稻米!完全没有腐烂掉,跟普通的陈年稻米几乎差不多。”

“不奇怪,”孟缇若有所思,“当年楼兰还是龟兹发掘的时候,也发掘出很多黍米,千年之后居然还可以再次生长,当时还发现了女尸,一千五百年后容颜如生。”

程璟好奇:“你怎么知道?”

孟缇瞧着他笑,“我那么多地方志不是白看的。”

程璟很少看到过那么温暖的笑意,一时间心里诸多感慨。忍了很久的话就在下一个瞬间决堤而出,“是啊,你看书是很多。我记得去年过年时,你和……”

孟缇笑意一敛,挑起眉梢看着他。程璟声音就这么顿在了半空。

“……我们把稻米送回去做碳十四化验,应该能更肯定的确定年代。”

孟缇拖着腮,站在屋子当中凝神想了想,终于把一直以来的期盼说出来:“明天周末,我能不能跟你们一起过去古城看看?”

程璟眉眼一弯,愉快地微笑,“当然没问题,随时都欢迎。”

深秋与寒冬挨得实在太近。十一月底的天气干冷,吉普车车窗大开,风像剔骨的刀子一样在脸上刮过来刮过去,透骨地疼。孟缇吁了口气,最后瞥了一眼窗外的景象,拉上了车窗,又费力地在车窗上拍上几张矿泉水包装箱用纸。

这是周六的早上,她起了个大早,去楼下敲的程璟的门,吃过早饭后,跟考古队一行人上了那台军用吉普车,这台车是考古队领队老师蒋也夫从自己的好友,某驻北疆的部队那里申请来的,因此优点多多——马力足,行动威武,在隔壁沙滩上跑上几千公里都不喘气,可以装下考古队一行七人外加作为“队员的好友”的孟缇,还不用花钱。

然而绝对完美的车是不存在的,这辆车的最大问题就是漏风,车窗玻璃下溜进来,夏季无妨,在冬天,这一缺点简直是要命,因此不得不用旧报纸,废纸箱来再保暖一次。

开车的人是程璟,领队老师蒋也夫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他也是程璟的导师,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微微有点谢顶,总是笑眯眯的像个弥勒佛,那偏暗的肤色还是说明了他是考古人。孟缇和施媛和另一名老师李开南挤在第二排;剩下的三个男生坐在后排。

孟缇能想象程璟会开车,但没想到他开吉普车的技术竟然如此娴熟,惊讶得不得了,问他是哪里学来的开车技术。

“我开的第一辆车就是吉普。”程璟没有回头,分出一部分精神跟她搭话。在这样的戈壁沙漠,道路一望无际,基本上不会看到别的车,只要注意着别开出公路就行。

他旁边的蒋也夫笑眯眯地开口,“我当时招他当研究生,第一是看重他国际友人的身份。难得有人从小在国外长大还那么喜欢考古的,其次看中的就是他五项全能了,会开车,化学知识很不错,修复文物很在行,又肩挑背扛,还能修仪器。”

孟缇失笑,“蒋老师啊,您还真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蒋也夫满意的摸了摸自己刚刚长出胡渣的下巴,“我看学生,还是一看一个准的。什么人可以招,什么人不能收都有数。”

施媛在旁边补充,“我跟程璟是一届的,起初看到他难一点的古文都看不懂,还真是犯愁,连续辅导了他一年。”

孟缇没忍住,哈哈大笑。

一行人一路说笑一路走,摇光古城和昌河约三十公里,前二十多公里都是平整的柏油马路,后十多公里那就是从无路中走出一条路来,吉普车颠簸的行走在没有经过休整的戈壁上,蹦蹦跳跳好像过山车,时不时压过一丛丛枯萎的骆驼刺或者红柳。

如果说之前车厢里还有点冷,这么一颠簸,完全不冷了。孟缇还没有习惯,给颠地晕晕乎乎,脸色青白,刚吃过的早饭恨不得呕出来。下车还不知道东南西北,扶着车厢好一阵子昏天黑日的干呕。

程璟的脸色也比不她好看多少,紧张地拿过矿泉水给她,一叠声的问,“怎么样?”

她脸上血色尽失,程璟忧心扶着她的肩膀,手碰到她的肩膀后却一怔,她似乎瘦的多了。他跟施媛比了个手势,麻烦她去汽车后备箱拿了件衣服过来。

施媛瞥了两人一眼,没多说什么,默默照做。

孟缇的肺腑过了两分钟终于缓过劲来,抬起头才发现一行人都围着她,尴尬不已,愧疚地跟程璟道歉。

程璟松了口气,“你没事就好。阿缇,是我开车太着急了,回去的时候会小心的。”

“没事,我自己没用。”

她脸色不好看,一旁的蒋也夫从吉普车里往外搬东西,一边存心跟她打趣,“能忍到现在还是不错的,不过遇到挑战了就知道你还是出身优渥的大小姐吧。虽然谈不上人间烟火,也是养尊处优长大的吧。”

孟缇揉了揉苍白的脸,挤出了一点血色,“蒋老师,我也只让您笑话这一次了。”

北疆比内地在时间上晚了约两小时,孟缇看了看时间,上午十点了,他们一天的任务也要开始了。她很快定了定神,从石头上上跳下来,这才有了精神去打量四周。这一大片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胡杨林和红柳感觉到了寒意,犹如雕塑,大都沉睡过去。胡杨林千百年无人问津,独享这这篇静寂。

而视线的不远处,那座巍峨的古城遗址,静静矗立于苍茫大地之上,明明已成废墟,却有那么一种不动声色的力量。

所以有人说,看古城是有条件的,一是要选择早晨或黄昏前去参观,因为此时阳光错落有致,有一种震撼的视觉效果;二是要挑人少的时候,最好是空寂无人——因为孤寂意味着历史。

田野考古的主要工作是丈量和发掘,考古队这个工作干了一段时间,已经上了正轨,古城的城门,已经标记出来。孟缇坐在城边的帐篷边上,花了一个小时看他们整理出来的资料,然后又跟着蒋也夫的小队,看他们的发掘工作。

摇光古城城周近四千米,拎着昌河,几乎是方形,跟《西域水经》中说的一样。这样的规模和大小,在当时的西域,已经是规模罕见的大城市了。对于这么些年为什么没有被发掘,蒋也夫的解释是,中国的考古团队就这么多人,人手不够,之前对这座城市的了解也不多,基本上没有文献可寻,所以被排除在人们的视野之外。如果不是全段时间的另一批专家解读文书的时候发现的踪迹,古城想必还是默默无闻。

孟缇还是觉得匪夷所思:“这么大一座城市,还在丝绸之路北线附近,怎么记载会这么少呢。”

蒋也夫说:“建立到废弃的时间太快,还不足百年。”

孟缇静了静,伸手抚上城墙。遗址布满流砂,断壁残垣的褐色土墙上全是风蚀的痕迹,但街巷纵横交错,依然可见轮廓。

站在城市中央回首望去,古城的黄土建筑拥抱着她,城市最中间的尖尖的塔顶被清晨的阳光迷惑,陷入了梦境,千年时光倒流,薄薄的炊烟在城市上空无声的盘旋。黄土地上,每走一步,脚下的细沙都在“沙沙”作响。

孟缇说:“我怎么觉得是有点仿长安?”

另一位李开南老师赞许地同意:“不是觉得,就是仿长安的建筑。”

孟缇和程璟走过某五六米高,顶部是椭圆的建筑,颇具有当地少数民族的风情。闭上眼,似乎就能看到千余年前的人们于前,虔诚跪拜的姿态。巨石在阳光的照射下纹路清晰,变成了苍茫的红色,千年风化的痕迹就像泪痕一样永远的停留在墙壁表面。而头顶的天空湛蓝得发紫,棉花状的云朵永远漂浮上空,不尽白云滚滚来。

历史就这样体现于那苍茫的和每个细节之中。

一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考古队每次回昌河都会补充一大堆食物,因此中午的食物非常丰盛,馕,面条,还有加热后的八宝粥,在忙碌的上午之后很是可口,已经远远超过了充饥的要求。不过孟缇还是没怎么吃下什么东西。

程璟和她坐得离众人比较远,坐在她身边,在这样的氛围里,他觉得自己说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就真的开口:“阿缇,你这半年你过的怎么样?”

孟缇笑着反问,“你看到了,风景很优美,学生很听话,日子很舒服。昌河真是个好地方啊,来这里支教就是享福的。”

“如果是享福,你为什么瘦成这样?”

孟缇无所谓,“还好啊,我没觉得自己瘦了。”

程璟摇头,“你别倔强了,去年寒假的时候看到你,你根本不是这样。施媛已经很瘦了,你现在比她还瘦。”

孟缇指着两人脚下一堆瓶瓶罐罐的残片,一本正经开口:“你操心这些就足够了。”

完全说不通。程璟沉默了一会,抬起眼皮,白云的阴影投落在一望无际的戈上,抬出了一张张明暗交错的地图。

炉火上的水壶烧开了,他拿自己的杯子给她倒了杯热水。他看着她小口小口吹着杯子里滚烫的热水,美丽而削瘦的面孔在烟雾后隐隐约约,她下巴的轮廓线非常明显,绷得紧紧的,带着自虐的痕迹。

他叹了口气,低语,“阿缇,如果让初年哥知道你瘦成这样,不知道心疼成什么样子。”

声音虽然不高,但也没有刻意压制语调。孟缇脸色下一秒凝结成冰,手一抖,杯子里的水就撒了出来,溅到手上。那是刚刚烧开的水,温度可想而知。

平时大大咧咧,总那么开心的程璟不知道怎么却看到了这个细节,一怔,从她手里拿过杯子,递过纸巾。他心情很复杂,过了好一会才组织好词语,怔怔说:“阿缇,我是存心说漏嘴的。我真没想到,你真的就像初年哥说的那样,连他的名字都听不得。”

用力过大,孟缇的手指都要埋到瓷杯里去,她慢慢抬起眼皮,一张脸显得面无表情,“你什么意思?”

程璟闷声闷气地开口:“你始终是我叔叔的儿子,也是我的表妹。赵初年再怎么不对,也是你的哥哥。他对你那么好,恨不得把心掏给你看,你却……”

瓷杯以一种危险的角度掉在地上,顿时四分五裂,白亮的碎片散了一地,滚烫的热水浸湿了戈壁上的土黄色石块,变成一种更深的褐色。

孟缇说:“手滑了。”

“阿缇,你——”程璟目瞪口呆,几秒钟后才回神,“你的手有没有被烫伤?”

“没事。”孟缇唇角一动,言简意赅,眉宇间全是轻描淡写。

说完,垂头去看地上的瓷杯碎片,好像那些碎片中有些什么值得研究的高深理论。

“可惜了,我很喜欢这个杯子的。”

她来北疆后就剪掉了一头齐腰的长发,现在头发刚刚垂到肩头,扎了个小的马尾,低下头时,马尾的尖端有一下没一下的扫着她雪白的脖颈。

程璟暗暗深呼吸一口气。他不知道这个话题是否开始对了,甚至都有了些悔意。

然而孟缇的举止,包括摔杯子都很镇定,他茫然无措的是很,她倒是笑了笑,带着些老师风采的循循善诱问他,“在应山寺之前,你就知道我了?”

这句话终于让程璟从一种惶恐的状态里恢复过来,宝石般的眸子里有光闪过,“不算完全知道。”

“嗯?”

程璟凝结了表情,说起往事,“我一直跟我父母生活在澳洲。我妈和外公关系不太好,十多年不曾回国。我对赵家没有太多的概念,很小的时候回去过两,知道我原来还有两个舅舅。我第一次见到初年哥,是在十五岁的时候。二舅来澳洲演出,也带着他来旅游,我才见到他……阿缇,你知道二舅吗?”

孟缇想起那间大而舒适的书房,抿了抿唇,“不知道。”

程璟嗓子里冒出一点近似叹息的声调,才说下去:“二舅是小提琴家,是市乐团的首席。他终身未婚,自然也没有自己的孩子,初年哥是他接回来,在他照顾下长大的。几年前去世了。我妈一直说,他们四兄妹,只有二哥是最温柔的。阿缇,可惜你没有见过他,不然你对赵家的印象不会这么坏。听说他直到去世前,都还在挂念你。如果他知道……”

孟缇打断他的话,“你扯远了。”她完全冷静,没有任何情绪上的外泄。

程璟顿了顿:“初年哥非常聪明。虽然他只比我大三四岁,但不论是哪个方面,学问,知识,电脑,等等都比我强得多。后来我决定回国上大学,大概也受了他的影响。我们在大学里交往比较多,所以我知道他一直在找你。十几年过去了,依然坚持不懈。我有次劝他放弃,他跟我发了脾气。我被他吓到了。

“去年的三月,他忽然说要去你的大学教书,我那时才知道他找到你了。问及关于你的具体详情,样子啊,名字啊,他一个字都不肯细说。直到今年年初的寒假,他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带你过来。”

这都是预料中的情节发展。孟缇依然波澜不惊,只问一句:“他给你打电话,是放假前还是放假后?”

“放假之前。”

其实是毫无意义的问题,不过是再一次证实了她一直被他算计而已。

“我当时看到你,真的很高兴。我问了问初年哥,才知道你一点也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

有风吹过戈壁沙滩,阳光慢慢的热辣起来;对面的施媛招手叫两人过去,说是又煮好了一锅面条,让两人去分而食之。而吃过饭就是另外一个普通而忙碌的下午,那些话题也没有人再提起。

干枯的小灌木是最好的燃料,被风干得一点水分都没有,像火柴棒一样,一点就着。淡青色的烟雾从篝火上方弥漫,树木特有清爽气味随着烟雾四处飘散。

左边是胡杨,右边是古城,还有宁静的昌河从附近流过。这一切都这简直太奢侈了。

孟缇坐在篝火旁,抱着膝盖,脸颊被火红的篝火烤得通红,听着考古队的年轻人们说着今日在摇光城发现的大量文书,看着一枝枝的枯枝“噼里啪啦”地爆开,些微出了神。

考古队的年轻人们从附近的牧民手里买了大量的土豆红薯,就埋在篝火下的灰烬里。时不时有人拿铁钩子勾出几个,分给大家。烤好的红薯外皮焦黑,先要吹吹打打,吹掉外皮上的胡杨灰烬,再打一打;再吹,再打。等到温度冷却一点,再一块块揭开表皮,顿时香气和热气一起四溢。

程璟从同学们手里抢了几个红薯,因为太烫拿不住,在孟缇前放了一地,选了最大的那个,递给孟缇。

施媛坐在她身边,看着这明显是关怀的动作,倒是笑了笑:“程璟,烤红薯不是越大越好吃的,要小的。”

“是这样?我还不知道呢。”

程璟从善如流,立刻捡了个小的红薯给她。

孟缇微微一笑,香气虽然诱人,但她罕见的没有胃口,轻轻道出“谢谢”两个字后就摇了摇头,“我不想吃。”

没想到遭到了拒绝,程璟两条英挺的眉毛顿时皱了起来;施媛一拍他的肩膀,等着他转过脸来,“那给我吧。”说着自顾自地从他手里拿走红薯,边扒皮边说,“孟缇,你既然不领情,那我就夺人之美了。”

两个人是好几年的同学,抢东西吃也早就抢习惯了,自然也不介意这种小事;程璟打量孟缇一会,她脸被烤得通红,但依然抱着膝盖,蜷缩着身体。他心思一动,起身回到帐篷里,拿了跳褥子出来披在她身上,把她裹得跟个稻草人一样。裹好之后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拍了拍手,跟其他男生一起闲聊去了。

瞧着他高高的背影,施媛笑着:“程璟对你很好啊,”

虽然没有主语,鉴于这里只有他们两人,毫无疑问施媛这话是对她说的。孟缇揉着眉心,苦笑,想起另一个对她更好的人,“我其实不需要。这样做有什么意思呢,只会让人误会。”

“误会?我也不是瞎子,”施媛凝视着篝火那头正在玩牌的几个男生,其中自然包括了程璟,“他很喜欢你啊。”

孟缇惊讶地侧头,看着她咬着唇的侧脸和被戈壁夜风吹乱的头发,迟疑问道:“施媛姐,你喜欢程璟吗?”她真的很吃惊。她知道施媛和程璟的关系不错,比起其他人都要好得多,但之前都没有想到这一层。

“你终于看出来了,你不知道我多嫉妒你。”施媛苦笑,把脸埋在膝盖里。安静的戈壁上,四下俱黑,远处有流星落下,贴着她的发际画出一条明亮的直线。

这下子误会就太大了。孟缇在震惊中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解释,“施媛姐,你误会了……真的。我跟他——其实……”她微微顿了顿,在对方敏锐的视线中,终于把后半句说完,“程璟是我表哥,所以,你误会了。”

施媛“呃”了一声,神情又惊又喜,是那种发现太阳出来世界一片温暖阳光,正在为此兴奋不已时,另外发现太阳从西边出来的神情。

“表哥?他不是这么说的。我问他跟你什么关系时,他一直说你们是朋友。你也从来没叫过他表哥。”

“他不敢惹我生气……”孟缇看着一只小蚂蚁从她面前的沙石中爬过,“大概是这样。”

“为什么不敢惹你生气?”

施媛双眼闪闪发亮,考古考据的精神发扬出来,一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模样,孟缇侧头看了会篝火,听着夜风穿过古城,才说:“在今年之前,我们没有见过面,也不知道对方的存在。对于忽然多出的表妹,他很好奇而已。他为人很善良,对脾气很不好的我很宽容很照顾,仅此而已了。

施媛眨了眨眼,笑眯眯道:“你的脾气还不好?骗谁呢。不过听上去,你的身世好像很传奇啊。能详细说说嘛?”

孟缇慢慢转头,面色铁青地盯了她一眼,眼风如刀子一样在施媛身上割过;然后一言不发扯,挪了挪坐垫,跟她扯开一点距离。

施媛再傻也知道自己大概犯了个错,刚刚还在跟自己闲聊的女孩子好像变了一个人,之前还柔美如春风,现在虽然就坐在火堆旁,整个人却像冰山。

她紧张地道歉:“孟缇,怎么了?你生气了?”

孟缇冷着眉头,“我不负责解答你的疑问,你要问的我都告诉你了。”

“啊,抱歉,”施媛抓住她的手,一个劲道歉,“我说错话了。”

“别碰我,真那么想知道,去问程璟好了。”孟缇一扬声音,冷淡地抽回手,不再看她。

施媛瞠目结舌,她想不到自己说了什么惹她那么不高兴,不,根本不能用不高兴形容,她的情绪是愤怒以及之后的冷漠。

两个人在这边的动静并不算大,但对面的几个男生还是发现了。就算隔着火光也能看到孟缇压抑的眉眼和施媛的手足无措,他扔下牌过来,在两人面前半蹲下,疑惑地问:“怎么了?你们吵架了?”

自然得不到回音,连表情都看不到,孟缇曲起膝盖,不言不语地把脸埋在膝盖中;施媛“哎”了一声,站起来,拉上他走远了几步,将几分钟前发生的事情大致说了一次,当然,话题起初的缘由被她隐去了。

她跺着脚,眼角余光瞄着孟缇的背影,压低了声音,“我真是不知道哪句话得罪她了,忽然就翻脸发脾气……”

程璟心里的火气比得上那一大堆的篝火,烦躁地瞪了她一眼,“施媛,你为什么要问阿缇的私事?我跟她有什么关系跟你有什么相关的?”

“不知者不罪,我怎么知道这个话题说不得!”

“你不会看脸色吗?你连保护隐私权,‘right of privacy’都不知道吗?”

这话完全不留情面,连他的母语英文都用上了。施媛愣了一下,程璟从来没有用这么尖锐的态度跟她说过话。羞辱让她眼眶发酸,疼得要命,肺腑中的无名火升起。

“我说句话也要看她的脸色?一两个玩笑还开不得?”施媛赌气说,“你这个表妹脾气也太坏了!亏你受得了她!我看就是你太宠她了才恃宠而骄!”

程璟铁青着脸扔下一句:“施媛,请你自重,不要自作聪明。”

施媛呆立原地,一瞬间脸色苍白。

程璟在孟缇身边坐下,她抱着双腿,大半个脸埋在膝盖和胳膊之间,只露出额头和漆黑的眼睛,雕塑般坐着纹丝不动。或许是因为她始终盯着地面不肯抬头,眸子里一点光都没有。

刚刚他和施媛的争吵虽然是被刻意压制着,但四下寂静,也不知道孟缇听到了多少。程璟担心,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孟缇”。

她微微点了点头,短短地阖上眼皮又睁开,表示可以能听到他的话。

程璟松了口气,声音因为愧疚而放低,“阿缇,我代施媛跟你道歉。”

“我知道,跟施媛姐没关系,”孟缇总算开了口,气息平和,“是我失态在前,太丢脸了……因为这么点小事就发脾气,给人脸色看。实际上,我应该跟她道歉……只是,我现在没办法跟她说道歉的话。”

一席话说得断断续续,程璟心下恻然。

“阿缇,你真是很宽容,你都可以和颜悦色跟我说话,那——”他停了停,“为什么不对初年哥宽容一点?”

孟缇恍若未闻,以慢镜头的速度侧过头,程璟看到她梦游般的眼神,听到她黄莺般悦耳的声音:“程璟表哥。”

最初的震惊之后,程璟睁圆了眼睛,下意识应了一声“我在我在我在”。她第一次叫他表哥,第一次这样严肃承认了他的存在。程璟想这真是个好的开始,那种单纯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那张本来就漂亮的脸灿烂得堪比两米外的篝火,声音也蓄满了精神,肢体语言也丰富起来,他倾身过去,一把抱住她——虽然姿势囫囵吞枣,但胳膊的力度依然存在的。

“阿缇,你肯叫我表哥,我太高兴了!”

孟缇等了片刻他才放开手臂,她抿嘴瞧着他,扬起了嘴角,勾出微微的笑意,说:“我最近经常做梦,随后想起的事越来越多。十六,大概是十七年前的事情,为什么一旦想起来,印象那么深刻?”

夜色中的戈壁沙滩又风刮过,配合着她的音调。

程璟震惊地看着她,“你——你想起什么了?”

“我现在啊,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孟缇垂下眼睫,“程璟表哥,你愿意听我说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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