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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弥:天鹅绒(姜文《太阳照常升起》原著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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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照常升起》剧照,陈冲饰演姚妹妹

《太阳照常升起》剧照,陈冲饰演姚妹妹

天鹅绒(姜文《太阳照常升起》原著小说)

作者:叶弥

从前有一个乡下女人,很穷。从小到大,她对于幸福的回忆,不是出嫁的那一天,也不是儿子生下的那一刻,而是她吃过的有数的几顿红烧肉。

这个乡下女人真的非常穷,她家里的炕上一年四季只有一床薄而破的被子,被子下面一年四季垫着一条芦席。她有一双干净像样的布鞋,用作逢年过节和走亲访友时穿——光着脚穿,因为她没有袜子。当然她更不可能有牙刷、牙膏、指甲钳之类的东西。

这是一九六七年的中国,距今不远,想忘也忘不了。问题不在于她的穷,在于有另外一个女人背后嘀咕她:“连袜子都不买一双,敢情真想做赤脚大仙?”

这一句话传到了她的耳朵里。她是个自尊要强的女人,曾经在脱盲班里学到过一些学问,譬如:地球是椭圆形的,在宇宙里像一只鸡蛋那样无休无止地滚动。毛主席是人民的大救星。共产党一心救中国等等。但是很多很多的学问在脱盲班里是学不到的,譬如人和人之间怎样协调相处。她既不能一笑了之,也无法去找那个背后说三道四的女人吵上一架。问题是她没有钱买袜子。

她思来想去,想到一个主意。那是冬天,已经过完春节了,她的儿子在学校里读高一,十八岁,功课很好,好到同班的一个女同学送了他一支钢笔。还有几天他就要从高一升到高二了。这个女人把儿子叫到面前,告诉他:读到高中毕业,又能怎样呢?十八岁,是帮家里挣工分的年龄了,某某的功课不是比你更好,去年就不读了,帮着家里挣工分,还订了一门亲。

她把儿子的几个学费揣在怀里,不顾一切地朝集市上走去。集市上有一家商店,方圆十几里惟一的一家商店。大号叫“XX供销合作社”。简称“供销社”。供销社里每一个营业员都像干部一样有权。

女人要了一双深灰色的腈纶袜子,仔细打量之间,心里又有了盘算:买了一双袜子,不过是跟别人一样有了一双袜子,不过是逢年过节穿一下。

她放下袜子,就在供销社里转悠开了。转完供销社又到集市上转悠。不觉天就黑了。她看见集市上一下子冷清下来,就昏了头,心里敲响了锣鼓,越敲越响,越敲越乱……她想到该回去给儿子丈夫弄一点糊口的,想到有点对不起儿子,想到她这么个又穷又傻的女人,却生了个聪明听话的儿子。突然间,这个女人做出了一个行动:买了两斤猪肉。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进了村,她上了一趟茅厕,把肉拴在茅厕外面的木棍上,她出来的时候,肉不见了。但是她这个人还在。这个人从此就负载着一个沉重的任务,她要为失去的两斤肉喊冤。她不上工,不下灶,几乎不吃不喝,每天站在她家里的屋门口,脏话连篇骂,骂谁偷了她的猪肉。

村里的女人一股劲地劝,告诉她,谁都相信她是买过肉的,也许那块肉被饿狗拖跑了。她转而骂狗,听上去就像在骂人,比直接骂人还难听。这回没有女人去劝了,因为种种迹象已表明,她病了。

儿子运气比她好。他回乡务农后,当了队里的会计,那个送钢笔给他的同学是大队书记的三女儿,有点心脏病,有点哮喘,眼睛有点斜视,但他还是娶了她。这样他二十多岁就当了他那个队的小队长,管着四十多户人家,二百多号人。

我在《司马的绳子》里这样提过:后来,大批大批“下放”的人开始返城。我们一家回去了,唐叔叔吃了官司,他的老婆拖儿带小地也回去了……

唐叔叔杀了那个乡下穷女人的儿子。这件事人家是这样说的:

小队长和姓唐的老婆有了男女关系,女人的丈夫用一杆猎枪毙了小队长。

唐叔叔大名叫唐雨林。祖父是印尼华侨,那杆猎枪据说就是他留下来的。唐雨林的老婆叫姚妹妹。姚妹妹上头有五个哥哥,到了她终于是个女孩子了。父母亲又喜又怨地,索性把她叫做了姚妹妹。

姚妹妹到了四十岁还是姚妹妹,会赌气,会俏皮,会耍赖。圆而白的脸上,总是带着一副观察的神情,观察的目的是为了在该笑的时候奋力大笑。结婚晚。她三十九岁的时候,女儿才九岁。

女儿喜欢在小辫子上系两只蓝蝴蝶结,偏偏她也喜欢在两根大辫子上系两个蝴蝶结,也喜欢蓝。于是她这样跟女儿商量:“囡!蝴蝶结是大人戴的。妈给你头上扎一条宽宽的红带子。”

女儿不干。女儿搬来了父亲唐雨林。唐雨林这样跟老婆商量:“乖妹妹。你们两个人换一换,她戴蓝蝴蝶结,你扎宽宽的红带子。”姚妹妹不干。唐雨林哄劝了半天,口干舌燥,伸出巴掌,恶狠狠地扇了她两大巴掌。

姚妹妹的眼泪还未曾干,她的爹妈就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地跑来了,坐在客厅里,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诉苦:“带大一个女儿不容易啊!生下她也不容易啊!从来不舍得打她一下。现在倒好,送上门给人家打耳光了。”然后,她的五个哥哥也来了。

有客人上门,唐雨林总是这样介绍老婆和女儿:“这是我的大女儿,这是我的小女儿。”

唐雨林、司马、我父亲,三个人是棒打不散的赌友。

这三个人在赌场上是好汉,好汉们各有特点:司马是智者,我父亲是仁者,唐雨林是侠者。唐雨林脾气火暴,除了对老婆没办法,什么样的人他都不怕。有时候他会带着那杆猎枪去赌,所以赌场上的小人见了他退避三舍,不敢赊账,更不敢做手脚。

大约从六九年“下放”那年开始,三个人约定:每年的大年初一下午聚合到一起,豪赌一夜,第二天上午八点分手。为了一夜豪赌;也为了老友相聚,唐雨林要顶着寒风,骑一个半小时的车子。

一个半小时是指正常的行驶时间,不包括他在路上打猎的时间。我们记得他当时的样子:背着猎枪,满脸通红,双目发光,鬓边汗湿着,自行车后面捆着年货,年货里有他即兴打来的野物。我们老远就冲着他咧开嘴巴笑,他的口袋里还装着白果,他教我们如何把白果埋在灶膛热灰里爆着吃。有一次,他一本正经地对我们说,白果爆裂的声音特别像他放屁的声音。于是我们扔下白果,爬到他的身上,把他揍到求饶。

总而言之,他一点也不像个杀人犯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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