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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古风权谋小说:凰权(大结局+番外)

卷四 朝天子 第十六章 百密一疏

北疆的秋末冬初,早早的就有了寒意,前不久下了一场雪,远处连绵的山头上薄薄的那一层白便再也不曾退去,但地气稍微温暖的城里,柏树却还青黄着叶子,从那些黄绿枝栖看过去远方的草原雪山,便有种色彩清凉的美。

这是十月的禹州,最靠近胡伦草原的边疆重城,因长年驻扎重兵,发展商贸,加上对越战事胜利后推行魏大学士当初的“平越二策”,禹州的经济相当发达,有“北疆帝京”之称。

禹州东城,向来是驻北疆各大将领府邸集中地,往年大战前来的朝廷监军也在那里配有院子,比如东城三二巷那一户没门匾的,就是前两年对越战争中,做了近两年监军的辛大学士的临时府邸。

随着辛监军回京,这院子也就空置了下来,官府却也没有收回,因为辛大学士为人疏狂好义,在北疆当监军期间,收留了不少战乱难民,都安置在府里做点杂事,辛监军临走的时候,特意和当地官府请托不要收回宅子,给这些可怜人一个安身之地,辛子砚国家大臣亲口要求,官府也不在意这一栋院子,自然乐得讨好,平日里有些事还会将这些人喊过去,帮忙杂务给点小钱什么的,这些人也便住了下来。

一大早,那间院子的门便开了,一个青布衣裙的妇人挎着篮子,步履有点蹒跚的走出来,身后隐约还听见有人粗声大气的嘱咐:“……梅婶,昨天青菜不新鲜,别买那家的了!”

那妇人低低应了一声,声音粗哑,有人大步过来,骂骂咧咧的道:“蠢得要死的女人,到现在连饭都烧不好!”

身后的门,砰一声关上了,震得墙壁都嗡嗡作响。

那妇人立在台阶上,在寒风中拢了拢有点单薄的衣襟,她头发纷乱,似乎故意没有好好打理,透过那些有点油腻的乱发,可以看见她的脸色十分斑驳。

乍一看像是阳光打碎在脸上造成的不同色彩的光影,再一看才会倒抽口气发现,那妇人脸上生满了发白发褐的斑,不现则的分布在脸颊鼻翼,使她的脸看起来像是掉尽了墙皮的黄土旧墙。

那眉眼仔细看还是秀丽的,然而被那样恐怖的疯痕一盖,什么样的秀丽也荡然无存。

她在台阶上痴痴怔了半晌,抬脸望着草原的方向。

那片广袤而博大的土地,目光可及近在咫尺,这一生却永远也回不去了。

就像她的青春、美丽、二十多年尊享富贵的前半生,刹那星火,消失不见。

“梅婶去买菜啊?”一个街坊路过,匆匆招呼一声,似是不想抬头看她脸,贴着墙边走过,都没打算等她回应。

她一声“嗯”,寂寞的飘荡在初冬禹州的风里。

梅婶。

三二巷和监军院所有人都这么称呼她,没人关心过她到底多大,全名叫什么。

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

今年她还三十不到。

也只有她自己记得,她曾有和她本人一般秀丽的名字。

梅朵。

昔日草原上,连草原王都要尊称一声姨的公主般的女子,如今是禹州监军院里的烧饭大婶。

那年和克烈合谋私通大越,害了八彪中的大鹏,险些破坏了白头崖夜袭,之后克烈重伤,她仗着没有去现场,又对草原熟悉,仓皇逃奔,最初还想留在草原,但是八彪剩下的那七个,整日挎刀背箭在草原驰骋游荡,一副不掘地三尺把她找出来不罢休的架势,她惊弓之乌般东躲西藏,最终不敢再留在草原,又腆着脸想回当初她嫁的那家德州马场场主家,谁知道那家因为在粮草中放毒,早就被愤怒的姚扬宇报上朝廷满门抄斩,她无处可去,流落禹州,衣食无着生活环境恶劣,身上当初被克烈搞出来的伤渐渐恶化,最后蔓延到了全身,行走之处恶臭袭人,人人躲避,最后当某一日她在街角盖着破麻袋瑟缩等死之时,她遇见了辛子砚。

疏狂随性同情穷苦的辛院首,从来不会介意对人伸出援手,从此监军院里多了个梅婶。

梅婶却不甘于做梅婶,某夜她跪于辛子砚膝下,哭诉了自己的来历,请求辛大人帮忙助她回到草原,当然,她隐去了自己出卖草原的事情。

辛子砚却并不是一个盲目多事的人,只对她说到的赫连铮亲自为魏知运送粮草的事很感兴趣,问了她许多魏知和赫连铮的事情,最后却要她安心在监军院待下来,他找人给她治病,负责她下半生,至于草原,还是不要回了。

她从此绝望的在草原边缘呆了下来,注定永远卑贱的走完全程。

十月寒风从草原奔过来,割在脸上刀般锋利,梅朵并没有避让,深深呼吸了一口带着草尖气息的风,思念起奶糕糍粑和酥油茶。

然而这一生永远也吃不着了,那些人,那个她爱过的草原最尊贵的少年,那个被她救过命的人,到头来却抛弃她,冷落她,由人践踏她,留她一人在世间辗转挣扎,还要永生挣扎下去。

当年的爱有多炽烈,如今的恨便有多阴刻。

她默然怔立半晌,挎着菜篮子去买菜,不管心中有多少难平的意气,菜还是必须得做的。

买了菜回来,路过禹州府衙门,一个衙役探出头来,看见她目光一亮,连连招手道:“梅婶梅婶,你来得正好,来来,帮我们打扫下老爷书房,上峰紧急要来视察,偏偏乡下出了案子,大人带不少人下乡了,府里没人干活,你来搭个手。”

禹州府知府老爷小气,平日里府衙不用下人,所有杂活都由衙役承担,忙不过来时便抽调她们这些平日受到官府照拂,还领着朝廷救济银的人,梅朵也习惯了,放下菜篮便往后宅走。

她熟门熟路进了书房洒扫揩抹整理收拾,将散落在书案上的各类书简归类,突然手一停。

随即她的手缓缓抽出来,掌心里一封普通的公文笺,白色封面,已经被剪开看过,看起来没什么出奇。

但是她的眼色却很奇怪,紧紧盯着那白色封面里透出的一点淡褐颜色,这种颜色和式样,她很熟悉。

生长于草原王庭,她当然认得这是王庭密卫专用的密信纸,麻质,坚韧,不易毁坏,便于骑乘男儿携带。

草原王庭的密信,怎么会出现在禹州官府的案头?

想了想她也明白了,朝廷对草原,向来也是既尊重又防备,作为离草原最近的边疆之城,禹州必然有专门的斥侯线用来勘察草原情况,这大概是哪个密探无意中截获的王庭密信,但是王庭传递密信,从来都是用呼卓部所独有的古老字体,禹州府的官吏怎么可能认得?大概当成了什么不重要的东西,随随便便扔在这里。

掂着那信,她的心突然砰砰的跳了几下。

仿佛突然间轰然声响,面前永恒的黑暗里开了一线透出微光的门。

门后面有什么,她不知道,然而此刻叫她不推开这扇门,她绝不甘心。

梅朵几乎是毫不犹豫的抽出了那封信。

果然是呼卓古语,那种字体看上去更像小儿涂鸦,很能迷惑不认得这种字的人,所以就算被截获,也不必紧张。

谁也不知道,世间事机缘巧合,该死的人没有死,辗转周折,靠近命运森凉的安排。

梅朵匆匆看完,皱起了眉头。

信里说,前一批马匹已经运到,交易愉快,马上天将冷了,草原要储粮备荒,可再运一批来,前次马屿关守门官这次已经换掉了,将军现在又不在,没人从中掩饰,建议换条道,哪怕周折点,安会为上云云。

末了还有一句,说国父因为近期收到的消息太风平浪静,深不以为然,觉得某人定然有欺瞒,问大王在国内可听到什么动静,及时转给他知道。

两段话梅朵都没看懂,只隐约觉得事关重大,尤其国父那个称呼,更让她觉得一阵激动的颤栗——很明显这信是给赫连铮的,除了他没人有这个级别的交往,其中提到国内,说明那国父是他国国父,那是谁?

她霍然转身,看向墙上挂着的天盛舆图,顺着草原向下一阵仔细搜索,在陇北闽南边境,发现了那个地名“马屿关”。

那里相隔草原已经跨省,什么样的马匹交易,远到那里?

梅朵想了一阵,她终究不够聪明,又是久病之躯头脑不太清醒,没能得到正确结果,如果换成凤知微,立刻便可以触摸到惊天真相,但是她只是怔怔看着那地名,想了半天认为这大概是大王每年备冬荒的茶马交易。

于是也便丢开,只想到后面一段话,此时突然听见远处有喧哗声,大概视察的人来了,赶紧将东西放回,从侧门出去。

她回到监军院,正要和同伴们小心解释迟回的原因,监军院留下的一个主事却对她扬扬手中的一封信,道:“梅婶,大学士从京中捎了信来,说是向太医院求了一个治你病的方子,叫给你看看。”说着又指了指门外等着的一辆马车,道,“大学士调到山南任职了,说那里也有名医,你要是怕自己抓药吃不好,也可以跟车过去。”

在众人啧啧羡慕赞叹声中,梅朵接了信,回到自己房中,信中确实有个方子,但在信的末尾,却还有几句话。

“前年你曾和我说过,魏知曾替赫连铮以秘法训练呼卓铁骑,这秘法为何,你可还记得?若有闲暇,接你到山南,将此法备细详述于我,呼卓铁骑经此秘法训练,战力彪悍独步天下,若能将此法用于朝廷军队,则国家无忧矣。”

话说得简单,辛子砚当然不可能和梅朵这种人说太多,这个理由也合情合理,梅朵也没有想到,既然她早就和辛子砚提过这事,为什么当初辛子砚没有立即提出要这个秘法?

那年辛子砚听说这件事时,便已经心中一动,魏知身为天子近臣,帮助草原训练铁骑,却没有向朝廷献出练兵妙法,这事若传到天盛帝耳中,轻则一个“不忠朝廷”,重则便可指控谋逆之心,但当时魏知态度未明,在辛子砚眼底,那是个必须防备,却可以尽量拉拢到楚王阵营的有力助手,所以只将这事记在了心里。

所以他下狱时,暴怒对凤知微宣言:别以为我没法治你。

所以当胖阿花死在他眼前,几年前压在心底的事,立即浮出水面。

梅朵偏头想了想,露出点茫然神情,她一介女子,对武事本就不太熟悉,何况虽然之前凤知微就已经对呼卓骑兵进行点拨,但是梅朵的心思都在赫连铮身上,哪里注意过这个,当凤知微开始大批量训练草原骑兵时,梅朵又已经被她打发出草原嫁往德州,后来她被克烈偷偷接回来,还是从克烈口中,才知道有个叫魏知的汉人少年训练骑兵很有一套,但要论起具体办法,哪里说得出所以然?

她怔在那里,绞尽脑汁想了半天,门外的马车已经在催促,她心中突然一亮,冷笑一声站起来,收拾了自己简单的包袱,匆匆跨出门去。

==========

冬日的草原天光暗得很早,未时许太阳便收了山,牧民们早早的喂了马钻进自己的帐篷,不多时有羊奶和肉类混合的气息袅袅的笼罩了整个草原。

布达拉第二宫静静矗立在暮色里,在夕阳的余晖里黑白分明的沉默着。

“今年冬天粮草备得可足。”王庭后殿,聒噪的布达拉第二宫主人牡丹花儿跷着二郎腿,得意洋洋的望着外头的炊烟,“看来可以过个饱年。”

赫连铮坐在灯下,默不作声的翻看着一堆信笺,抬头对七彪们嘱咐道:“明天把最后那批马赶出栏,之后便收手,咱们自己的马也要备着。”

“我说你还要和西凉交易什么?”牡丹花儿一骨碌翻身坐起来,“粮食咱们自己吃足够了,这条路太远,变数太多,一旦出事了不是玩的。”

“得多备些粮草。”赫连铮专心看天盛西南的军报,头也不抬随口答。

话一出口他就觉得失言,屋子里沉静下来,赫连铮将军报一拢抬起头,便看见他老娘用一种母豹子一般警惕的目光盯着他。

“你这样看我干嘛?因为我越来越英俊了吗?”赫连铮笑嘻嘻看着他老娘,突然眼睛一瞪,大惊小怪的去摸她的脸,“哎呀妈呀,不得了了,你抬头纹都出来了!”

换成以往,爱美如命的牡丹花儿肯定被转移注意力先去抚平那所谓的抬头纹,此刻她却根本不为所动,乌黑的目光灼灼盯着赫连铮,沉声道,“我说,吉狗儿,你到底是个什么打算?”

“什么打算?”赫连铮不自然的转开目光,左顾右盼,“没什么啊。”

“混账小子!”牡丹花勃然跳起来,抬脚就踢飞了军报,“你关心西南军情,一直借道长宁和西凉千里迢迢的进行马市交易,明明粮食已经够了你还在储备储备,你拖了最精锐的顺义铁骑没日没夜操练不住扩编队伍,你还偷偷派人去采那处乌金矿——你当我不知道?为族人储粮备荒早已够数了,你还这么疯狂聚敛干什么?粮草粮草,辎重辎重,大军未动,先备后勤,你不要以为在你爹身边几十年,老娘蠢到连这个都不知道!”

赫连铮站在屋子当中,手一挥,七彪大气不敢出的悄悄溜了,屋子里全然安静下来,他才转身,宝石般的眼眸盯住了他娘,半晌道:“知道又怎样?”

“你这混账吉狗儿!”被儿子顶得险些胸部下垂的牡丹太后勃然大怒,“怎样?怎样?草原才安定了多长时间?内斗完了外斗,族人不停的被消耗,好容易这几年有个起色,你还想折腾谁去擦刀上马?你爹死之前,和我说草原需要安宁,老娘拼了全力,护了完整的草原给你,要的也是我呼卓十二部休养生息,不起战端,族民相信你跟随你,也不是为了给你一股脑拖了去送上战场当死鬼——你你你——你你你——”牡丹太后汹涌起伏,话到半截愣是气得打结了。

赫连铮手操在袖子里,无动于衷的听着,他知道老娘必然是这个反应,当初连发兵助天盛攻打大越她都阻拦,何况现在他这个想法?他家牡丹花儿,从来都是个和平爱好者。

“你想多了。”顺义大王今天十分言简意赅,但每句话都像炮弹一样堵住了他娘的嘴。

“我想多了吗?”牡丹花儿撒开手,有点茫然的看着儿子,半晌摇头,“吉狗儿,你是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你翘一翘尾巴我都知道你撒的什么尿,你在备战,而且,你在为凤知微备战。”

赫连铮翻翻白眼,坐下来,干脆不理她,自己倒了杯酥油茶有滋有味的喝。

“乖儿子。”牡丹花怒骂不成便换攻心,挤挤挨挨的靠过来,“我知道你中意知微,我知道知微对咱草原有恩,可是有恩也不能赔上整个草原来还啊,你还想做那个……”她翻着白眼想了半天,“爱德华几世的?为了美人不要江山的?问题是,人家需要吗?”

赫连铮偏着头大口喝茶,不去理他老娘的怪话,他长长眼睫垂下,遮住流光变幻的七彩眼眸,这样的阻扰在意料之中,牡丹花深爱草原,不容任何人践踏染指,也不容任何人给草原带来危机,知微对草原的恩,不会让她舍得将草原投入战火。

事实上,知微也没这个打算,从她一直以来只报喜不报忧便可以看出来,但是知微不要,他却得给。

华琼不过因为一个救夫之恩,便可以为凤知微甘冒大险,他赫连铮喊了那么多年凤知微大妃,得她恩泽草原,难不成最后连个女人都不如?

她要做什么,他便准备什么,赫连铮一生没有宏图大志,也不稀罕宏图大志,赫连铮唯一想做的,就是他小姨的英雄!

当然,这宏图大志就不必和牡丹花儿说了,她会半夜拿她的沾满奶汁酥油茶的那个怪里怪气的肚兜兜堵住自己的嘴,然后一顿暴打的。

“乖。”顺义大王喝完茶将碗一放,一把搂住了他娘,“我说你想多就是想多,对,我是在备战,但谁告诉你我是为知微备战的?你看啊,现在天盛局势不稳,虽说打仗是在西南,但是国家动荡,边境首先就会遭难,咱们作为天下几大有限的割据势力之一,难道不应该早做点准备?我们是不打别人,这万一别人欺到我们头上来呢?这万一大越看见天盛陷入战火想来趁火打劫呢?这事他们又不是没干过?大越一来,必经胡伦草原,你总不能让咱们的儿郎,拖着生锈的刀骑着肚子掉在地上的马迎战吧?”

牡丹花半信半疑的瞅着他,指着他鼻子,“你真的没撒谎?”

“骗你我就是刘牡丹!”赫连铮指天誓日,“还是奶子下垂的!”

“呸!”牡丹花一巴掌扇开赫连铮,站起身来转了几圈,叹口气道,“狗儿,别怪你娘薄情,娘是怕你做傻事,知微的情分娘明白,一直记得,只要她愿意,无论她落魄到什么地步,咱草原都敢收留她保护她一辈子,但是咱们没权力拿整个草原儿郎的生死来还……那些孩子娘眼看着长大,娘舍不得。”

“知道啦,都和你说了和知微无关。”赫连铮笑嘻嘻摸摸他娘的脸,“我的老美人儿,你又不是不知道,知微不是那种挟恩求报的人,你舍不得草原儿郎,她舍得?她要舍得当初就不会那么帮咱们,她来信什么的你都看过,可提过这事一个字?没有的事,你放心。”

“美人儿就美人儿,干嘛加个老字?”牡丹太后眉毛一竖,虚虚踢了儿子一脚,“察木图五岁了,明天我带他去呼音庙灌顶,你老实点。”

“恭送太后!”赫连铮一弯腰,笑嘻嘻送走他娘,太后的身影一消失在屋外,他脸上的笑容便如星光隐在了云层后。

他拍了拍手,七彪小心翼翼走了进来。

“上次你们说信使丢掉了一封信。”赫连铮负手出神半晌,沉声道,“我心中总有几分不安。”

“大王放心,王庭的信件文字都是用古语写的,认识的人有限,除了因吉尔王庭的人,谁会?”四豹满不在乎的答,“我可想不出那些汉人里谁能认得那种文字,咱们从来就没将这种文字对天盛那边使用过。”

“所有会这种文字的人,都在控制中吧?”

“是。”

“你们大妃曾经说过。”赫连铮唇角扬起淡淡笑容,七彩宝石眼眸光芒璀璨,“百密终有一疏,要想不输,先得不疏。”

七彪面面相觑,觉得大妃的话果然非一般人能懂,齐齐用仰慕的眼神看着他们大王。

“我想过了,”赫连铮转身道,“咱们趁着西南战事和长宁放水,冒险走的这一条道,应该见好就收,最起码在明春之前,不能再用,上次丢掉的那封信不知道写的什么,西凉那边消息还没过来,本来依我意思,既然出了这事,就应该先断了这条路,免得给知微带来后患,但是你们也看见了,牡丹大妃已经发现了异常,咱们后面再想准备就有难度,所以这次我亲自带队,走最后一趟。”

“大王。”三隼立即阻止,“您是草原最尊贵的雄鹰,怎么可以为了这样的小事……”

“这不是小事。”赫连铮截断他的话,“你们大妃说过,要想不输,先得不疏,你们大妃也说过,世事危机起伏,任何事如果心存不安,一定要去亲自查探,拜托别人不如相信自己。”

七彪们翻着白眼不说话,脚尖在地上擦啊擦,心想这未必是大妃说的,八成是你想念大妃了找借口去内地,你到时要是西凉跑完了不偷偷去帝京看一眼,咱们不叫七彪,叫七狗子!

“就这么决定了。”赫连铮容光焕发,豪气干云一挥手,“最后一趟马市,咱亲自去,换一批好武器来!”

“是!”

次日,当晨曦的第一线光芒照亮苍黄的冬日草原,布达拉第二宫前,骑了马的牡丹花儿带着幼子去呼音庙灌顶。

她走后不过一刻钟,披了大斗篷的鬼鬼祟祟的草原大王,蒙面遮脸窜出宫门,带着他的七彪,赶出了栏里最后一批健马,踏上了遥远的路途。

卷四 朝天子 第十七章 我的大妃

“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一路似乎太安静了些?”马上的赫连铮以手搭檐,望了望远处,不过他也望不出什么来,身前是山,身后也是山。

这是靠近陇北和长宁边境的濠山,淡青的山体掩在四面蒙蒙的雾气里,沉郁连绵。

出来已经有大半个月,从草原到西凉,要经过山北陇北长宁和闽南,按说就算后两道有路之彦华琼掩护,是没什么问题,但是山北陇北虽然天高皇帝远,也不是那么容易走的,偏偏在宗宸的手里,一直都有整个天下疆域最精密的地图,据说是当年大成皇家密档里的绝品,这也是当初凤知微为什么随随便便,就能给晋思羽指出了长青山脉里的秘密小道的原因,而在山北和陇北,几百年前还是扶风国的疆域,早年原大瀚国七将军跨国和扶风巫女作战时,就曾经大军通山,在山间开出小道偷袭,事后也留下地图,草原运输队在经过第一次的开拓之后,便是充分利用了这些山间小道行走,遇上实在不得不过城的情形,便将马匹分批,充作马商,一路走了过来。

“安静有什么不对的?”五雕早已走过两趟这路,从来都风平浪静,不以为然的摇摇头,“大王,这路从来都很安静。”

赫连铮沉默不语,马鞭有一下没一下的敲击在鞍鞘上,他也说不出有什么不对,更多的是直觉,但就因为是直觉,而越发警惕,他自幼生长生死翻覆的草原王庭,对危险,几乎有一种本能的反应。

赫连铮抬起眼,望着茫茫远山,突然道:“我想起来哪里不对了!”

“什么?”

“猎户!”赫连铮道,“咱们进山已经有很多天,却一直没有看见过一个猎户,虽说咱们走的是山间小道,外人不清楚,但是满山游走的猎户应该知道,为什么从来没有遇见过任何一户山民?”

“也许是凑巧吧……”六狐摸了摸光头,有点犹疑的吸了吸鼻子。

“你就不配叫狐!”赫连铮骂一声,催马四处看了看,想了想,又觉得实在不能为这么个理由便打道回府,犹疑了一下,叹息一声,道:“夜了,先睡吧。”

一行人连带卫士熟练的扎营休息,赫连铮双手枕头躺在帐篷里,眼睛睁得大大的毫无睡意,一忽儿想到这次走完就立即收手,一忽儿想不知道知微什么时候动手,一旦动起手顺义骑兵应该先挑哪座城,从哪条路线南下,一忽儿又想大妃混到大学士了,快二十二岁的人了,往日那个小桃子有没有长成那什么木瓜?想着想着便觉得浑身燥热,翻来覆去睡不着,天快亮时才迷糊合眼。

仿佛只是眼睛刚刚一闭,天便亮了,外面人喊马嘶的热闹,赫连铮骂一声爬起身来,看看撑得饱满的裤子,爱怜委屈的叹息一声,叉着腿出了帐篷。

一掀帐篷便看见三隼站得远远的和一个人说话,听见他动静回头笑道:“主子,你昨儿还说没遇见该遇见的,这不就遇上了?”

赫连铮眼眸一眯,看见对方是个妇人,山间妇人打扮,戴着斗笠,背着采药的篓子,打着绑腿穿着草鞋,浑身上下透着利落气息,一张被山风吹得发黑发红的脸圆润健康,见他看过来,落落大方的笑道:“老爷们是从山外过来的吧?可要买点草药?山里毒物多,不备药是不成的,咱这里有上好的蛇药。”一口流利的陇北土话。

赫连铮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阵,连手指间的老茧都看过了,随即挥挥手,示意三隼去和她谈,三隼过了阵子,捧着一堆草药回来,欢喜的道:“这妇人不懂价,十文钱给这么多!”

“眼皮子浅!一点便宜乐得这样?还是男人不?”赫连铮心不在焉骂一声,看着那妇人背着筐子下山,经过他身边,突然被地上木桩一绊,一个趔趄,赫连铮袖子操在手里,看着她,没有扶的打算,三隼愕然看了自己大王一眼,下意识伸手,赫连铮却突然闪电般伸出手,扶住了那妇人。

那妇人手按在他手背,立即站稳,随即红了脸,笨口拙舌的连连道谢,赫连铮挥挥手,看着她离开,三隼挠挠头,愕然道:“大王你刚才没扶,怎么后来又……”

“蠢!”赫连铮怒瞪他一眼,一甩手进了帐篷,仔细看了看自己手背,倒也没什么异常,不由自嘲一笑,觉得自己那莫名其妙的不安,实在搞得有点杯弓蛇影。

这不过算是个平淡无奇的小插曲,一行人驱马继续赶路,过了几天出了山,直入长宁境内,这回速度就快了许多,长宁各城各关卡早已得了小王爷关照,一路放行,也不需要再在山里躲藏,不几日顺利出了长宁境,直奔闽南。

这一日一抬头,前方关卡城门金字灼灼在目“马屿关”。

“这守门官老游是咱华将军亲信啊。”四狼笑道,“上次俺送马过来,还和他拼过酒,好酒量!”

“还是老灿巨,晚上进关。”赫连铮一挥手,“不要大白天浩浩荡荡的让人难做。”

因为要等到夜间,一行人先将马藏在附近一个山坳里,七彪们看着城门口川流不息的人群,也有不少马贩子,笑道:“闽南不是说穷山恶水,现在看起来,会做生意的人也不少啊。”

“蠢货,闽南人不懂做生意,外地客商懂啊,”赫连铮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这边湿热,矿多,染料铁器什么的都不错,自然有人前来互市。”

他原本是随口教训三隼,却突然心中一动,仿佛刚才哪句话触动了心底一直隐隐的不安,然而那念头像星火转瞬即逝,再要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喝酒喝酒!”身后七彪们不甘寂寞的开始拼酒。

“留点肚子,不然给老游灌倒,你也别回草原了!”

“呸!可能不?”

身后一阵闹哄哄,赫连铮突然也觉得内心烦躁,心火一拱一拱的,却也不想破坏七彪们的兴致,眼看天色将黑,爬上岗头对关卡城门望着。

那里看起来和任何一个关卡没什么两样,星星点点的灯火浮游在门楼上空,等会他只要拿了通关腰牌过去,自然会被人放过关卡,和以前的很多次一样。

他转了个方向,看向帝京,知微一直都有信来,很规律,不间断,说些帝京杂事,偶尔也告诉他谁谁又玩阴谋诡计了,并没有一味报喜不报忧,自然一如往常,他却始终觉得,越是这样正常,就越不正常——凤知微天生招祸体质,她身边惊涛骇浪不断,根本没可能平静这么久。

她又有什么事瞒着他了?

眼前山峦重重,不见王都不见她,她把名分放在了他这里,自己飞在了草原那头。

赫连铮扬起脸,七彩宝石般的眼眸在星光下碎光闪烁。

这一刻不知为何,心事像是奔涌的海遇上了圆月,拿出全部的力量去掀起潮汐,那翻翻涌涌层层迭波的浪头,都写着那样几个字——想念她,想见她。

两年时光,长生天说,那是两万一千九百须臾,四十三万八千罗预,八百七十六万弹指,一千七百五十二万瞬。

这么久,这么久。

草原王久立于山林沉黑的岗头,发出了长达几百瞬的叹息,远处臧蓝天幕上,无名的星光柔和一闪。

“主子,我去叫门了。”四狼无声走过来,酒气微微,笑意微微。

七彪里他这条路最熟,自然该他去。

赫连铮转脸看看自己的兄弟和属下一眼,点点头。

四狼转身走了几步,赫连铮心中忽然一动,叫住他。

四狼转过身来,月色星光下笑容挚朗。

“……没事……”赫连铮有点茫然,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叫住他,怔了怔才道,“……小心点。”

那汉子咧开嘴,以为赫连铮怕他忘记了腰牌,拍拍腰间放腰牌的草囊,“您放心。”

四狼大步的过去,直入城门之前,按照约定在城门上敲击几声,上方很快有了动静,一个人探出头来,很了然的望了望,随即点了灯火下去。

趁夜过关却没有引起骚动,点灯下城楼的只有一个人,说明还是和以前一样,早有默契,赫连铮微徵松口气,草原汉子们则想都没想过有什么不对,高高兴兴聚拢来,将马匹聚在一起。

城门开了一条缝,四狼将腰牌递过去,一边笑道:“老游睡了?出来喝酒嘛。”一边不待人招呼,随随便便把开了一条缝的大门推开。

他推开城门的那一刻。

城门后的黑暗里,忽然有铁青色光芒一闪!

夜色里一声极细的沉闷的钝响,被游荡呼啸的风声湮没。

四狼的背影极其轻微的僵了僵,随即城门里的人一声轻笑,道:“那你就先进来嘛。”伸手便去拉他进门。

赫连铮等人已经跟了过来。

已经半个身子进入城门内的四狼霍然回首,一瞬间星光下整张脸五官似被人大力扯扁,歪斜狰狞!

他似乎想狂吼,但张开嘴只有鲜血淋漓飞溅,而身后还有什么在将他大力向后拽,他死命向外一纵,一声令人牙酸的撕裂声响后,他蹦了出来。

月光下他左肩只剩下半个,左手已经连根扯去!

“蓬”一声鲜血喷溅,夜空里划过一道深红的弧,喷在最近的赫连铮半身。

“退——”四狼终于拼尽会力喊了出来,他宁可扯断肩膀死在城门外,而不肯被隐藏在门后的敌人拖入城门,为的就是这一声示警。

赫连铮早已开始退。

当四狼拼命扯裂自己蹦出,血花溅在一丈外的他身上时,他就开始退。

“退!”草原之王一个转身,四狼喊出那一声时他的身形已经掠起,一手一个扯住身后最近的三隼五雕,不顾他们要扑近四狼的挣扎,悍然将他们拾起,各自抛在一匹马上,随即自己腾身上马,一声呼哨,大部分马闻声立即撒蹄向四野跑去,赫连铮大喝,“各带几匹!”单手已经牵住了身侧两匹马的缰绳,一阵风的向后便驰。

他这番动作快得无法形容,除了跟随他多年的七彪能够下意识的跟上反应外,大部分卫士还怔在那里看着四狼,一些人跑上去要去扶他。

“嚓!”

一簇乌云箭雨,自城门后爆射而出,嗡一声便到了众人头顶,黑暗中青光一闪,像天阴山那边来了雨,雨落处,大片鲜血瞬间如烟花爆射,奔上前的卫士们如割稻子般倒下一半。

轰然一声城门大开,飘出一队手持弩箭的黑衣劲装人,身姿利落动作敏捷,人还没落地,半空里便是又一轮箭雨。

大多数人连惨呼都来不及便跌落尘埃,血色如利剑冲上云霄,一霎间马屿关城门前血肉成泥尸体如山。

赫连铮却已经头也不回带着七彪等人狂驰离去,二豹三隼五雕六狐七鹰八獾在被扯上马的那一瞬都有个奋然回身伸手的动作,然而当他们看见赫连铮绝然一骑当先离去的时候,所有人又硬生生将伸出的手收了回来。

伸出的手奋力回收,打在夜色血色冰凉的空风中,痛至无声。

草原汉子生死与共,从不让兄弟死于外乡白骨零落,曾有人乞讨千里背回亲人遗骨,曾有人断却双腿拖着木板拉回兄弟尸首。

然而今日,马屿关前,他们选择背转身,弃四狼和众兄弟而去。

六彪瞪大眼睛,不看前方不看后面不看身边人,不看跑在最前面的大王背影,他们害怕自己眼神里流露出失望和不解,再在别人的失望和不解中痛彻心扉。

赫连铮跑在最前面。

一生里他从没有跑得这么快。

他也从来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在战场上,敌人前,自己的兄弟面前,抛下所有人,转身就跑。

猛烈的夜风打在脸上,一掠便是一抹血丝,他驱驰得如此凶猛,一路向前。

然而只有他知道,他的灵魂还留在马屿关前。

他的灵魂从激烈挣扎的内心里跃出,奔向后方,遥遥看见死不瞑目被践踏成泥的四狼,看见弩箭之下成排倒下的兄弟,看见那些沉默而轻捷的追兵。

如果可以,他希望灵魂化为实体,留在兄弟身边同死,一同化为马蹄下带血的泥土,将每一寸血肉伴大地长眠,就像愿意将心献给魔鬼的长生天弃徒,接受背叛信仰的一切惩罚。

可是不能。

顺义王如果被俘或死在马屿关前,最后遭受祸患的会是凤知微。

这很明显是一个阴谋,最后的指向是知微,所以他要死,也得死在草原,只有草原王死在草原,朝廷才没有办法牵连到知微身上。

赫连铮仰起头,唇角紧抿,七彩宝石的眼眸黯淡如此刻天际星光。

眼角的液体被夜风凝结,坠在坚硬的泥地,鲜红一闪,铮然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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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好看,耐人寻味。帝王之术,诠释的真好!爱情故事唯美。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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