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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缺氧:和康巴男人的一夫多妻实验,一段癫狂岁月(完结)

次江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这一次的大段独白也恐怕是一生中说话最多的一次了。我们两个人关系的转折点,也就是因为他这一次的自我表白。

出院的那天是个清晨,昨晚又是夜雨,早上草原上出现了奇观——有一个硕大鲜艳的彩虹横跨天际,其实在很远的地方,但看起来就像近在眼前。更为奇妙的是,这一层彩虹出现不久之后,在外围又显现一层淡淡的彩虹,虽然颜色淡,却比里面那一层还大得多。

我们三个人相拥相携着仰望天际,我心里暗暗猜度,这彩虹是不是美好未来的预示呢,究竟哪一道彩虹是我,哪一道是次江?或者那淡淡的彩虹是央金?

不管怎样,我们的心情顿时明朗起来。次江的主治医生出来送我们,他说:“这个小伙子身体素质太棒了,我当医生这么多年来,还没见过比他的骨髓造血能力更强的。”

次江的脸色明显比我有血色的多,医生走后,他不无骄傲的说:“我去参加赛马会”

我和央金当然是极力阻止,他却执意要去。毕竟还是个年轻的男孩子啊,我心里感慨着。他让我们先去草原会场,自己要骑马过去。

我的身体还很虚弱,本来应该在家里休息,但是我非常想看次江骑马的样子,央求央金带我去草原。于是央金骑了高头大马,带上我从理塘街头,闲庭信步的来到草原。一路上可以看到很多在我看来是奇装异服的人,其实那是各个不同地区的民族服饰,他们都骑着马,带着刀,表情或者桀骜不驯,或者自由洒脱,或者满面春风。“真像武侠小说里的场景啊”我对央金说。她虽然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但是能猜到我在赞叹,于是也笑着点点头,还忽然间在马背上伸了个懒腰,抬起头来沐浴着阳光。看着她这么快乐,我也彻底没有了心理负担。我伸手挠她,她憨憨的笑了,头还是那么仰着,接着就往后靠在我身上。

“哎,小心,别脱缰了”我手指着缰绳提醒她,她侧过身,让我看了缰绳,还紧紧抓在她手里呢。她在马上做动作丝毫没有紧张生疏,我打心眼里羡慕了。于是比划着动作,跟她说:“央金,以后,你教我骑马,我教你学汉话好不好?”

她看懂我的动作,非常愉快的点了头。

小白,康珠和拥青在我们住院的第一天来看望过,之后我们脱离了生命危险,他们就都迫不及待跑去赛马会,因为巴登参加了项目,他们要给他加油助威。

我给康珠打电话,让她过来找我们,不一会儿她也骑着马来了。穿一身松绿的藏装,头发编了好多小辫子,从头到脚带着首饰。她问:“你怎么来了,身体好些没,怎么不在家休息呢?”

“赛马会都快结束了,我哪能在家呆得住呢,你这身打扮太好看了。”我说“小白他们呢”

“都在那边呢”康珠用马鞭指了指不远处,果然看到拥青骑马带着小白,两人往会场里伸头伸脑的张望呢。康珠喊了小白,小白和拥青向我们这边望过来,拥青把手放在嘴里打了个呼哨,声音还很大,比男孩子打的不差。央金和康珠骑的马,一听到那呼哨声,立刻自己小跑了起来,吓的我只能抱着央金。

“快,快来看,巴登在里面呢,马上要比赛马背上捡哈达,到时候我们就一起喊,巴登加油,用藏语喊,我教你?”拥青兴致勃勃的教我一句藏语,小白也上口念了念“哎,算了,我还是说我的浙江普通话吧,用母语喊加油和吵架都过瘾”

“过瘾什么啊,你说的别人听不懂,说了也白说”拥青打趣他。

“就是白说啊,我叫囧小白嘛”

他们两人在马背上就打闹起来,你拍我脑袋一下,我揪你小辫子一下,我说:“小白啊,你好像变了啊,不像以前那么讨人厌了”

“谁说的,我还是很讨厌的,不讨厌怎么有存在感啊”他从腰上解下一个扁的酒壶,很豪爽的喝了一口。我以为他喝的是酒,又夸他厉害,他说:是凉茶,正宗的王老吉,我批发了一箱,都在那边帐篷里堆着呢“

“好啊,你们连帐篷都搭好了,也不说来医院守着我们”我说。

“你们三个郎情妾意的,哪用着外人守着啊是不是啊央金”小白故意逗央金,央金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只是咯咯的笑着。

小白说完这话,又朝会场里望了一下,忽然叫起来:“看,那不是益西那脑残孩子吗,咱们叫他过来”

我们顺着小白指的方向果然看到益西,他骑着一匹白色的马,马鬃用五彩丝线编成辫子,马脖子上套了两个铃铛。他是横着坐在马上的,一只腿搭在马脖子上,一只腿耷拉下来随意晃悠着。像是我们坐在板凳上那样轻松。 他和一群穿了民族服装的康巴小伙子在一处,不过看起来心情有点不佳,皱着眉头,抱着胳膊,眼睛朝下望着,似乎在想心事。

小白朝会场里喊益西,益西起先没听见,听见以后百无聊懒的看了他一眼又假装没听见。我说你别喊了,喊了他也过不来,隔着这么多马啊人啊车的。

“没事,他过的来。”拥青也朝益西的马打呼哨,那马不由自主往前走了两步,又被益西给拽住了,他这才仔细往我们这边看了看,忽然就挺直了身子,还是保持了横着坐的姿势,在会场里闪转腾挪,要朝我们这边走。

“好厉害啊,这样也可以”我看了看康珠和拥青。

“这有什么,我们也行啊,我们是马术之乡啊”拥青说着就要康珠表演一下,康珠立刻横坐在马背上,学着刚才益西的样子,摆了个非常帅的POSE,加上她那一身的盛装,引得周围的摄影发烧友,一通狂拍,甚至有男游客问她要了联系方式,她也大大方方的给了。

看到拍摄效果非常好看,拥青也忍不住,她拽着马头,让马儿呈45°仰角腾空而起,小白差点被掀到地上,嗷嗷叫着,赶紧搂住拥青,吓得表情都扭曲了,周围的人一片叫好,大笑。

益西好不容易穿越过来,见到我就问:“你还活着啊”

我刚要答话,就听到人群里一阵骚动,一匹纯黑色通体油亮的骏马在人群里时隐时现,正飞速朝我们这里奔跑过来。我正在纳闷马上怎么没有人呢,这才发现,那人正贴着马肚子,伸手在地上摘野花呢,马尾和长长的马鬃飞扬着,飘逸极了。

“那不是次江吗”小白兴奋地调着摄影机焦距。

是次江,我竟没认出他来。宝蓝色锦缎藏袍松松垮垮系在腰上,里面一件烟灰的高领薄毛衣,头上戴了白色西部牛仔帽,胸前的好几层银色项链,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戴黑墨镜的他一扫先前儒雅内敛,显得咄咄逼人,配古铜色脸庞,雄性气质呼之欲出。

楼主,你出去旅游还随身带着献血证啊?太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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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非要让我说,去了医院,化验,等着,然后悲催的坐在一边压根没看到人在哪。中间一大段与主题无关的过程,我说了也没意思。这不是为了营造气氛吗。。又不是写工作报告。。再说户外旅行带上献血证这合情合理,我们圈子里很多人都会带着,遇到紧急情况优先啊,你问问资深驴友这是不是一常识。

抢别人的新郎还四处炫耀 做了小三还得意洋洋 确实够贱 只是替你老公担心 不知道以后头顶要戴多少顶绿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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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头到尾没有做过小三。

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经济独立,两个人相爱,难道就为一纸婚书变成小三。扯淡!央金再好,次江不爱,在现代文化里这就不应该存在的婚姻。早就该解除了,但是他们藏族不会解除娃娃亲,这就是现实。哪怕被千夫所指,我也会爱我所爱

说句题外话,为什么有小三这个词,和现在的中产阶级社会大有关系。婚姻就是经济稳定的形式,所以才渐渐形成中产阶级的道德观。

小三这个群体将而且必将长期存在着,因为如果一个社会,女人总把男人当成经济来源,或者普遍认同这个观点,那总会有年轻好逸恶劳的女性去抢夺别人的现有资源,因为她们有资本,你用道德是约束不了的。你和她们竞争也竞争不过,结局只能是怨妇。与你自己有何好处呢。

所以说,普遍应该提倡的还是女人要自力更生,不把男人当成经济来源,这样的话,小三也少了,大奶怨妇也少了。社会才会和谐。现在社会不和谐的最重要因素就是女性现代意识太差,小三多了不是小三的错,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一个普遍的共罪。

小三就像是资本家,她们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利润就会铤而走险的。把婚姻和经济脱离开来,是不是更好的一种生存方式呢。

不论大奶还是小三,都没脱离靠男人养活的思维局限,人格还总是躲在男性背后,没有独立出来。

而康巴的女人早就做到很超前很现代了。女人经济一独立,可以想爱谁就爱谁,也不会有那种大奶小三的思维方式,整个社会都默认爱情是自由的,而且要靠女性资本去抢人家老公当饭碗的女人也不存在,因为抢来也没用,男人不会养你的。

这样男人也解脱了,不用每天活的压抑辛苦无聊,还要被骂陈世美什么的,女人也解脱了,可以充分享受爱情的美好,而不只算计那点生活前途。

如果是不牵涉经济的,那么爱情这范畴里,没有谁对谁错,人都是有七情六欲,遇到了,躲不过,自然就爱了,世界上这么多的人,每天都在认识不同的异性,从概率上来讲,不出轨的可能性太低了。谁先转身谁后转身的问题。而康巴人民的智慧也很好的解决这一点,都不转身,同时共存。

我知道我的观点惊世骇俗了点儿,但总可以提供一些思考,对于现代社会的很多死结,总可以有一点贡献。但是这种社会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人不是总为感情活着,社会存在的基础还是经济,所以就使得大部分人会被这种社会模式压抑限制,这是在所难免。只要不是大多数死人去鄙视活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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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很多年前看过的帖子又翻出来看了一遍,好几年没在公司里翻文了,还是没忍不住,偷偷流了几次眼泪。真也好,假也罢,真正爱过的人才能写成这样的爱情。真正爱过的人才深有体会其中的很多细节描写。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还没有拍成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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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离职这段时间,追看了缺氧。读完心里有点说不出的感觉,意味深长。和博主当年年龄相仿,从小生活在汉文化浓厚的传统家庭里,所以和笔者有很多情感共鸣,十岁之后不再撒娇,渴望温暖与占有。林达对康巴文化的矛盾态度,致使她爱而纠结,最终爱而不得。文化是一道鸿沟,两端的人无法逾越。汉族自我文化,无法理解康巴文化的开放与包容,以及他们对佛教的虔诚信仰。就像在博文中,林达无法忍受自己与别的女人共侍一夫,无法接受未出嫁的少女出家做尼姑。生活在东部发达地区,其实更应该说是东部高度社会化的区域,这里的人们早在无形当中习惯了物质追求,什么是更好的生活?说白了就是更富足的物质生活。汉人喜欢一个比一个,不能落后于人。如果说每个行动背后都有动机,汉人的动机是利益(理性),而康巴的动机是信仰(感性)。要论哪种为对——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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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小说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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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居然有类似的经历,只可惜我没有爱上那个藏族男孩,他黝黑高大且淳朴热情,独处的时候什么也不敢做,篝火晚会狂欢之后他拉着我的手,要我留下来,我还是转身就走了。我们是萍水相逢,林达和次江是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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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不断回看了几次这篇小说,不知道是在祭奠时光,还是在品人世间的激烈爱恨。对爱而不得的人,充满心疼,就像对自己的人生一样。最后,生活给了答案,最终陪伴我们走过的,无论是否走到最后的,都是爱我们多一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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