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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缺氧:和康巴男人的一夫多妻实验,一段癫狂岁月(完结)

几日后,小阁楼房子按我设想,布置停当,一个人颇为欣喜地四处转了一下。次江在我床上睡午觉,他总是有睡午觉的习惯。

我突发奇想,想要知道妈妈给的金子有多重,于是拿出来放双肩包里,背到楼下药店,往玻璃台上一放,说:“老板娘,借你家称用用”

“好啊,在墙边上”她正在算账,头也没抬,指了指近旁一个磅秤。我卸下背包,往称上一过,十三斤多一点,去掉背包重量,算十二斤。我拿起另一个计算器“十二斤,一斤是500克,一克是300块。。。。。。180万!”我叫起来,不敢相信,又称,又算,还是180万。

“什么180万?”老板娘抬头笑着问我。

“180万个脑细胞,都死了,也想不到这么贵”我喃喃说着,心里已经对次江家出手阔绰彻底折服。

接着,拖着双腿上楼,把宝石金子都装在背包里,左思右想,这还得还给人家,本来就没拿我当儿媳妇,不该要啊。

还谁呢,人家是当礼物送出来的,有了,就还给次江妹妹吧。我想起对她承诺过送一份大礼,这岂不是正好。

于是,那天中午背着背包去找她。

她在房里打坐呢,这个小小年纪的丫头,听着梵音,像模像样的打坐,房间里点藏香,味道很冲,也让人起一种迷思。我看傻了,足足在旁边等半个钟头。

在理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能遇到让人惊艳到起鸡皮疙瘩的事情,比如这一件。

她打坐完毕,睁开眼问我来干嘛,我说来送东西,说好了送大礼的 ,她笑笑说那是开个玩笑。我把沉沉的背包放在地上,像农民掏自己地里的花生一样,一样一样掏出礼物,她纳闷起来。

“送你的,给你以后出嫁用”我拍了拍手,把背包翻过来再检查一遍,确认没有遗漏,擦了擦汗说“就这么多了,都拿去吧”

“你送的?”她扑哧笑出声。

“是啊,我送你的,你妈妈送我的,我再送你,反正都是礼物,你不会嫌是二手的吧”

“不是”她捻着象牙佛珠说“我用不着,我要出家做尼姑的,而且这几天就要上路了,在昌都那边”

“出家?做尼姑?”我不敢相信,以为她在说笑。

“嗯”她笃定平和地望着我。

“开什么玩笑,这怎么行呢,你家大哥不是已经做了喇嘛,你还要做尼姑干什么?”

“他做他的喇嘛,我做我的尼姑啊,我家姑姑也是做尼姑的,你不知道吧”

“为什么啊”

“不为什么啊,就是这样”

楼主提退婚这件事,我觉得不妥啊。虽然你说的都对,在理,完全正确。但是,不要忘记了,人家是纯正的康巴汉子……以色得势,能有几时好。感觉男女主角身体多迷恋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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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比这更精神恋的吗。。。这已经精神到灵性里去了。非得一起读书学习看电影写评论才是精神吗。。。精神灵性方面只有益西能和他一拼,但益西太特别了,后面会讲到,他是一个比次江还活在精神世界里的人

我试图在她脸上找到言不由衷,被逼无奈或者哪怕一丝丝的伤感,这样我就可以表现我那世俗之人的小小悲悯,叹一口气,或者试着劝说她放弃这个可怕的打算。

可是她始终没有让我找到这样的把柄,没有强颜欢笑之态,没有自怜自哀,更没有装作神圣不可侵犯,她只是在吃苹果,是的,那时候,她洗了两个苹果,扔给我一个,接着,就掐着腰站在门口,一边把皮吐在垃圾桶里,一边和我说话。

“妈给你的你就拿着嘛,别找借口推辞啦,不然她会伤心的”她说。

“太贵重了啊”

“你还能拿去卖了?”她说。

“当然不会”

“就是咯,那对你来说还有什么贵重不贵重的,只是装饰品而已”她说话的速度很快,吃东西的速度也很快。

“那你家要卖多少头牦牛才能赚到这么多钱哪”

“赚钱不就是为了交朋友吗”她一只手拿着苹果,另一只手撑在门框上,眼睛里带着笑。

我还是留下了宝石,因为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高的境界,可以完完全全只把它们当做情谊。从她房间里出来,一脚踏进了正午的阳光里,这阳光把周围的一切都晃的透明而耀眼,我仿佛做了一个梦,一个极真实而又极不真实的梦。

在午睡中的次江好像也在做梦,他的手指微微抽动了一下,接着眉毛皱了皱,想要说什么似的,最终又没说。

那会儿我忽然觉得,不论是次江,还是次江的家人,对我来说都是一个迷,在他们的身上有太多我无法理解也无从判断的事情,可是通常的经验告诉我,次江妹妹那样喜欢带漂亮耳环和爱吃水果,说话速度很快的女孩,是不能和做尼姑,青灯古佛之类联系在一起的,我必定要有一个我自己的明确的想法,没有想法和态度,让我感到惶恐。于是,我决定持反对意见,理由是她有权利享受自己世俗的人生。当然这一切判断思考都只发生在我心里,对于少数民族的风俗,自认为有基本教养的我,还是保持了礼貌的缄默。

这种缄默没有能持续多久,到央金的妈妈带着她令人匪夷所思的请求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才终于因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不得不拿起现代文明的武器来对次江一家进行反击。

在这一切发生之前,我和我的康巴伙伴们只是像去年那样终日游走,仿佛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与我们无关,这一大片广袤土地里就埋藏了足够的秘密,多的像地上无数个旱獭窝或者兔子洞。

那一天,我,次江,康珠,巴登,益西和央金,像往常一样去对面山上闲逛。不同的是,我终于可以独自骑马,勉勉强强跟在他们的后面了。那是药店老板娘慷慨借给我的,那匹马脾气很好,只是毛色不够油亮。

“我送你一匹马吧”次江骑着他的黑骏马,陪着我在大部队的后面缓慢行进。

“好啊,不过我这匹马很乖,不像你们的马动不动就莫名其妙狂奔一气。”

“又不是你的马,药店家的”

“没事,我让她们用我的洗衣机,他们让我用他们的马,都一样的”我夹了一下马肚子,希望它能表现好一点,可它的速度像是挤牙膏,踢一下就走快一点,不踢它的时候,它就顽固保持着自己的节奏。

次江坏笑了两声,接着挥起马鞭子,朝我的马屁股上狠狠抽了一下,我的马儿像是正在睡梦中被无故惊醒了,发起了脾气,开始横冲直撞起来,带着我的尖叫,从其他人身边呼啸而过。

他们的马儿也像是受到激励,飞速奔跑起来。次江很快追了上来,在我刚要停下的时候,又抽了一鞭子在我马儿身上。然后我们几乎马头并着马头飞驰着。

“看,你跑在最前面了”他大声冲我嚷嚷。

“太快了,我要掉下来了!”

“不会的,有我在呢,抓紧缰绳,找到节奏”

原来他是在教我骑马。

益西赶了上来,豪情万丈的叫喊着,迅速超过了我。接着巴登又超过益西,马蹄所到之处,带着草根的泥土四散飞溅。

速度带动了肾上腺素,包括央金在内,我们所有人尽情呐喊,追逐疯跑。闹了一会儿,终于累了,下马,躺在草地上晒太阳。

次江躺到我身边说:“怎么样,还有烦恼吗”

“什么是烦恼”我大声回应他“就是有点喘不过气来”

益西从草地上坐起来,走了两步,然后朗声背诵道“此时正是植物交配的季节,它们的根系在地下或者地上缠绕交错,他们用身体传递水分,从小溪边上的植物开始,一个一个成熟茂盛起来,他们开放花朵,秘密结出果实,等着风,来将他们中的一些带走,然后开始下一个轮回。植物不惧怕分离,也不抗拒枯萎,它们掌握了大自然的智慧!”

“你在说什么啊?”央金问他。

“他又犯病了”巴登说。

“诗歌,我刚作的诗,达娃,你说怎么样?”益西走过来踢我的脚。

“太棒了,简直可以发表了,这真是你刚想的?即兴的?”我抬起头来惊讶的望着他。

“他在初二的时候就开始写诗了”康珠说。

“你是一个诗人啊,我居然认识一个诗人。”我忍不住激动站起来捶了他的肩膀“我帮你投稿吧,真的,完全可以发表了”

“用不着,我不想别人看到。”

“为什么啊”康珠问。

“不为什么,只要达娃喜欢就行”益西伸开双臂,身体朝后仰,然后直挺挺地倒在地上,然后睁开眼睛对我说“达娃就是你,但是你不是达娃”

这回连我也不理解益西的话了,看了看次江,他正带着欣赏眼光笑看益西。

“他果然是个疯子”我说“不过我喜欢他”

“像喜欢我一样?”次江问我。

“当然不一样”我翻了个身搂住他“我一点也不喜欢你”看到他要抗议,我赶紧接着说“我爱你啊”

他笑了笑伸出胳膊给我枕着。

“快看!”康珠坐起来指着不远处。

“鹰在捉兔子!”央金跳起来,捡起一个土块儿朝兔子扔过去“快跑啊呆子!”

兔子被鹰的凌厉气势吓傻了,呆在原地忘记了逃跑,眨眼功夫,鹰就俯冲下来,毫不费力的将傻头傻脑的兔子捉了去。

次江他们异口同声说着什么,望着天空,满脸悲悯。

“你们在干嘛?”我问。

“念经啊,给兔子念经,它这一生结束了”次江搂着我的肩膀说。

我手搭凉棚朝天上看,蓝色天空中只有悠悠白云。

“走吧,回家吧”巴登扛上猎枪,骑上马。

“巴登,我们去看看嘎嘎吧”次江说“其他人先回去”

“嘎嘎,就是那个母狼?”我拽着次江的胳膊“带我去,我也要去看”

“我也想去”益西说。

“那我们都去吧”巴登提议道“康珠,你也去”

“好啊,早听说你们有一只狼朋友,还从来没见过呢”康珠跳上马。

“都去?”次江沉吟了一下,看了看央金说“你就别去了。回家跟阿妈说,晚上我们在外面吃饭了”

“我也想去”央金摸着她那匹马的马鬃,仰脸望着次江。

“去,一块儿去”我捅了捅次江“带她去吧,你打个电话给家里”

次江还是有些为难,他说人太多嘎嘎又不出来了,最后在大家的坚持下,他只好妥协,于是我们几个人,几匹马,踏着晚霞朝狼洞进发。

我了解的是康区 不是西藏哈 西藏离我太遥远啦 我也不知道这两个地方的藏族区别大不大 但是都很有信仰是真的 在前面有网友说过 康区在甘孜州 属于四川省 这个是绝对的 的确是四川文化圈的 那边空气很好 基本你过了四川雅安翻过了二郎山 就可以感受到 如果你真想去康区 你要问问题可以具体点哈 不是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可能是太了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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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妻多夫是否存在呢?那边的人真的比汉人更没心机么?别人说啥就信啥?并且对刚认识的陌生旅客都很好,还可以带回家去?要真这么纯,我可以考虑独行西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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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妻多夫他们是认可的,至今也存在着。我就是被陌生的康珠带回家的,夜里好晚家里人还给烧酥油茶喝。我们后来要给她钱,她说我们不拿她当朋友,最后我们是请她和她家人吃了一顿饭。这种事情我吹牛干嘛,人和人就是不一样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在318的海子山一带有强盗,理塘到稻城一带看到过狼。所以不要独行了。。还是小心点。那地方不是一两句话能讲清楚的。就像他们的宗教,法器都很吓人,但又那么虔诚。那么虔诚的信仰宗教还能活的很洒脱。这就是一个谜。处处矛盾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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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很多年前看过的帖子又翻出来看了一遍,好几年没在公司里翻文了,还是没忍不住,偷偷流了几次眼泪。真也好,假也罢,真正爱过的人才能写成这样的爱情。真正爱过的人才深有体会其中的很多细节描写。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还没有拍成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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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离职这段时间,追看了缺氧。读完心里有点说不出的感觉,意味深长。和博主当年年龄相仿,从小生活在汉文化浓厚的传统家庭里,所以和笔者有很多情感共鸣,十岁之后不再撒娇,渴望温暖与占有。林达对康巴文化的矛盾态度,致使她爱而纠结,最终爱而不得。文化是一道鸿沟,两端的人无法逾越。汉族自我文化,无法理解康巴文化的开放与包容,以及他们对佛教的虔诚信仰。就像在博文中,林达无法忍受自己与别的女人共侍一夫,无法接受未出嫁的少女出家做尼姑。生活在东部发达地区,其实更应该说是东部高度社会化的区域,这里的人们早在无形当中习惯了物质追求,什么是更好的生活?说白了就是更富足的物质生活。汉人喜欢一个比一个,不能落后于人。如果说每个行动背后都有动机,汉人的动机是利益(理性),而康巴的动机是信仰(感性)。要论哪种为对——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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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小说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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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居然有类似的经历,只可惜我没有爱上那个藏族男孩,他黝黑高大且淳朴热情,独处的时候什么也不敢做,篝火晚会狂欢之后他拉着我的手,要我留下来,我还是转身就走了。我们是萍水相逢,林达和次江是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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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不断回看了几次这篇小说,不知道是在祭奠时光,还是在品人世间的激烈爱恨。对爱而不得的人,充满心疼,就像对自己的人生一样。最后,生活给了答案,最终陪伴我们走过的,无论是否走到最后的,都是爱我们多一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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