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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缺氧:和康巴男人的一夫多妻实验,一段癫狂岁月(完结)

我松了一口气,这才感觉到肩膀被他捏的生疼,我揉着肩膀埋怨小白:“你怎么那么二呢,一点没有眼色,要不是你说那句话,他也不会那么下不来台”

“我哪知道怎么回事嘛,这些人好吓人”

“所以我叫你不要那么轻狂,这下知道了吧”

“嗯,我还是少说话吧”

这件事的附带好处就是让小白学会了低调,不然像他这样目中无人的男孩子,在这群康巴男孩之间,迟早是要出事。

为了避免再出乱子,我拉着小白要离席,康珠和拥青也跟我们一起出来。康珠说五楼有个大的露台,问我们要不要去透透气,我当然是求之不得。

就是在这个露台上,我目睹了毛娅大草原的美丽。她纵深不宽,但狭长蜿蜒,两边都望不到尽头。远处群山壮阔,有的凛然险峻,有的宏大威武,雪山在更远处,白皑皑的顶子在低矮的云层和湛蓝的天空里若隐若现。

这画面简直像是一个用五彩花朵和数千条溪流盛装的通体绿色的长发仙女,温柔恬静地匍匐在强壮威严的男人脚下。

草原上牧民的帐篷三两个,这时候起了炊烟,遥遥看去如诗如画。

有人骑着摩托扬着鞭子,把上千头的牦牛和羊往圈里赶,时不时吼两句藏歌。

因为是高海拔地带,太阳似乎也比其他地方更大更夺目,夕阳红的像血一样,千万条金色光芒透过云层贯通天地,夺人心魄。

“天啊,我是在地球上吗,我不是到了外太空吧。”小白感慨着“真没想到,他家的后花园简直就是天堂啊”

康珠和拥青也深深呼吸草原的气息。“啊,酒醒了”康珠说。

“你们天天看也觉得美吗?”我问。

“当然,每个时候都有不同的美啊”

我坐在围墙上面,对着如斯美景,很想就这样融化在夕阳里。小白和康珠拥青也爬上围墙,和我并排坐在一起。四个人都不说话,被这景色彻底弄晕了。

小白看我已经忘记了拍照,抢过相机自己拍了起来。

“真不想出国了,不如就在理塘买个别墅住下算了”他说。

“你要出国了?”我问。

“是呀,暑假过后我就要去澳大利亚上大学了,我爹说啦,要以我为跳板,全家移民到澳洲去”

“你们这些有钱人啊,澳洲有什么好,全是袋鼠”我点了一支烟惬意的抽了起来。

“你还抽烟?”拥青不可思议的看着我。

我把烟放到她嘴里说:“敢来一口不”

她接过来立刻就抽,却被呛得咳嗽起来,康珠也好奇地接过去抽了一口,立刻皱着眉头吐了出来。小白看我们有趣,不停地给我们拍照。露台上扎了鲜艳的风马旗,起风的时候猎猎作响。那是一个美妙的时刻。

“你看,那边就是长青春科尔寺,那边是毛娅温泉,明天我们可以去这两个地方”康珠指着远方。

“好!”我眺望着寺的方向。

这时候有人把大音箱搬了上来,拥青用藏语和他们说了什么,然后告诉我们:“晚上还要唱歌,每个人都要唱,你们会吗?”

“我五音不全啊”小白说。

“你呢?”康珠问我。

“我,我五音倒是全,就是记不住半句歌词!”

“那糟糕了,你们肯定要被罚了。”

“不怕,我会跳舞,小白你会跳国标吗?”我问

“会啊,国标有什么不会的,我找老师学过,华尔兹”

“真的假的,那晚上,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就只能露这一手了?”

“没问题!”

他话音刚落,一个清亮高亢的女声划破苍穹,我们回头一看,是一个刚才还在做馒头的藏族妇女,她拿着麦克风自我陶醉地唱起了藏族民歌。院子里的人听到这声音都在叫好,问我们楼上是谁在唱,拥青跟他们说了名字,他们说让北京客人唱!我和小白吓的缩了脑袋,跳回露台,大家哄笑起来。

“哎,拿相机的姑娘,你照片拍了吗?”摄影师在下面叫着。

“啊?哦,拍了拍了”

“那你去倒出来,我这有U盘,你倒给我”

“好嘞!”

拥青说电脑在新房里,并要带我过去,我犹豫了一下说,新房我们能进吗,不太好吧。

“没事的啦,我们都进去过了,反正现在也没人。”她拽着我。

新房就是次江单身时候的屋子,就在五楼。“这里都是他们的新房,这是大客厅,那边是卧室,这里是换衣服的地方,电脑在书房里。”拥青像导游一样介绍着。客厅有80多平,其它房间却很小,每一间最多也就十个平方。

她把我安顿在书房,刚打开电脑就被叫了出去,新郎新娘给院子里的客人敬酒的时间到了。

他的书房有很多粉色气球,为了结婚特意装饰的吧,有一些还飘到天花板上,随风飘动着,让这个地方看起来倒有种少女情怀。没有多少书,只有一个藏式的床榻,一把藤椅,一张电脑桌,桌子上凌乱地摆了几本书。我把照片倒进电脑里,一张张筛选着。

之前从来没有仔细端详过他,这时候才有机会好好看看。原来他的眼睛是向里凹陷的,单眼皮,细长细长,眼神沉静如水,鼻子高挺,但有些瘦削。他的脸并不大,显得鼻子突兀了些。鼻子异峰突起,孤独相呀。

我有些乏了,索性关上门,脱了靴子,蜷坐在大藤椅里面,趴在电脑桌上等待照片复制完。随手翻了翻他的书,大部分是藏文的佛经,还有一些商业管理类书籍,里面还有他的笔记。有两本小说,一本是百年孤独,一本是挪威的森林。

真没想到,在这样的地方还能看到这样的书。

翻开挪威的森林,这本书好像已经被他看了很多遍了,书的边角都已经发黄发卷。里面还夹了一张女孩的照片,我正要仔细看,门忽然被推开。

是他,他一头撞进来,看见我在这里,吓了一跳。

我站起来解释道:“我,他们让我倒照片所以。”

“哦”。他打量着我。我这才发现自己光脚站在藤椅上,又立刻蹲下来。“你要拿什么吗?” “拿帽子”他不敢看我似的,目光落在别处。

我这时才注意到床榻上有一顶咖啡色礼帽,就是他之前带过的,于是跳下藤椅,赤着脚去帮他拿。

“不用了,我自己来”他赶紧走过来。

这时候我已经把帽子拿了转身递给他,我们忽然就站的非常近了,几乎贴在了一起。他喝了酒的灼热气息喷到我脸上,我额前有一缕头发随着他的呼吸颤动着。这情形弄得我心慌意乱,竟然不敢看他的脸。只好低着头看着他的鞋尖,他穿着藏式的靴子,靴面也是黄色锦缎的。

我拿帽子的手微微抖着,越想控制住,越是抖的厉害。他迟迟没有接帽子,我抬头看了他一眼,发现他看我的眼神里满是欲望,呼吸也急促了。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不敢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

“帽子,给你”我小声说着。

他往前挪了一步,把一片巨大的阴影投在我的身上。他抓住我的手,又缓缓挪到手腕。他暗暗用力把我往他怀里拉,我不敢太抗拒也不敢不抗拒,太抗拒怕他兴奋起来,不抗拒又害怕真的发生什么。他的头慢慢低下来,嘴唇颤抖着滑过我的额头,鼻尖,他的手越来越用力。

这样不行,肯定要出事啊,他那么强壮我怎么办,想想就害怕。我用最后一丝清醒退后一大步,忽然,啪的一声,我吓的叫起来—–踩到了一个气球。他像是打了个激灵,慌忙拿了帽子离开了。

刚才一直屏着的呼吸现在才自由畅快起来,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发烫。

穿上靴子,拿了相机和U盘,匆匆逃离了书房,刚走了几步,就发现自己脚步飘忽,像是还没有从醉酒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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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个评论 火速盖楼»

  1. 很多年前看过的帖子又翻出来看了一遍,好几年没在公司里翻文了,还是没忍不住,偷偷流了几次眼泪。真也好,假也罢,真正爱过的人才能写成这样的爱情。真正爱过的人才深有体会其中的很多细节描写。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还没有拍成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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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离职这段时间,追看了缺氧。读完心里有点说不出的感觉,意味深长。和博主当年年龄相仿,从小生活在汉文化浓厚的传统家庭里,所以和笔者有很多情感共鸣,十岁之后不再撒娇,渴望温暖与占有。林达对康巴文化的矛盾态度,致使她爱而纠结,最终爱而不得。文化是一道鸿沟,两端的人无法逾越。汉族自我文化,无法理解康巴文化的开放与包容,以及他们对佛教的虔诚信仰。就像在博文中,林达无法忍受自己与别的女人共侍一夫,无法接受未出嫁的少女出家做尼姑。生活在东部发达地区,其实更应该说是东部高度社会化的区域,这里的人们早在无形当中习惯了物质追求,什么是更好的生活?说白了就是更富足的物质生活。汉人喜欢一个比一个,不能落后于人。如果说每个行动背后都有动机,汉人的动机是利益(理性),而康巴的动机是信仰(感性)。要论哪种为对——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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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小说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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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居然有类似的经历,只可惜我没有爱上那个藏族男孩,他黝黑高大且淳朴热情,独处的时候什么也不敢做,篝火晚会狂欢之后他拉着我的手,要我留下来,我还是转身就走了。我们是萍水相逢,林达和次江是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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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不断回看了几次这篇小说,不知道是在祭奠时光,还是在品人世间的激烈爱恨。对爱而不得的人,充满心疼,就像对自己的人生一样。最后,生活给了答案,最终陪伴我们走过的,无论是否走到最后的,都是爱我们多一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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