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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狗肉,吃鲸肉,吃袋鼠肉,太残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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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狗肉,吃鲸肉,吃袋鼠肉,太残忍了……吗?

文/张佳玮

韩国人替我们在世界面前顶缸呢。2002年韩日世界杯前,保罗-麦卡特尼宣布他要抵制这届杯赛,理由?“韩国人吃狗肉,太可耻啦!”

这时候,其实可以安抚一下麦老,哪怕是传统中国人,其实也不以狗肉为珍,所谓“狗肉上不了酒席”。传统中国人观感里,肉分等级,狗肉就不上大雅之堂;鲁智深在五台山下酒肆里,问店家要牛肉吃,店家没有,鲁智深自己积极探索,发现店家正煮着狗肉,店家解释说“怕你是和尚,不吃狗肉”,可见当时狗肉比牛肉更市井气;鲁智深吃狗肉也豪迈:蘸蒜泥撕着吃,很乡野。
其实吃狗肉真是古已有之,下里巴人的食品,战国名刺客聂政、荆轲的哥们高渐离、刘邦麾下大将樊哙,都是杀狗吃肉的好手。因为古代肉食匮乏,动不动就饥荒人相食,有什么就吃,顾不上文明了,狗是上等的肉食来源。爱吃的人自然提倡“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台湾干脆现在还管狗肉做“香肉”。
当然啦,别看西方现在反吃狗肉觉得太残忍了,其实19世纪之前,法国人也吃狗肉;德国人把狗肉当做羊肉的替代品;瑞士人吃切片狗肉,甚至墨西哥人和罗马人传统里,还有熏狗肉这个神物也吃。
说到底,在世界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前,大家来不及喂养宠物,先得满足自己;而狗肉在三不五时有饥荒的时代,实在是太完美的蛋白质来源了。

在中国,和狗肉一样不登大雅之堂的,是猪肉。传统格局里,鱼肉、牛肉、羊肉、鹿肉,都比猪肉高档。但在宋朝,非水域居民吃不到鱼肉,政府又严禁私宰耕牛——所以《水浒传》里,好汉得在野店才吃得上牛肉,鹿肉则是山珍,所以富人家主吃羊肉。苏轼在黄州所以吃猪肉,理由也是他穷,而且“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他是把猪肉当成平民食品的。所以猪肉在宋明市井间大发展,终于成为今日中国人民主食,也是无奈:比起其他肉来,猪肉的供应是最容易的了。

中国人如今吃猪肉,两个做法最有古意,体现猪肉的本源。须知宋时贵族不肯吃猪肉,是嫌有腥臭味,苏轼的想法是“火候足时它自美”,其实就是靠火久炖,去猪的腥味;四川传奇的回锅肉,最初是“一猪四吃”里,煮过之后的猪肉再回锅下料大炒,为了物尽其用,而已。当然,说到物尽其用,川味里极多,比如卖完牛肉,牛头皮、牛下水,无人要;于是把头皮、下水等调麻辣香浓的重味再卖,就是夫妻废片——现在以讹传讹,成了夫妻肺片。说到底,还是物尽其用,一粥一饭,实在不易。

我有个日本同学,对中国人吃狗肉不理解,某日在歌剧院街走着,看见一法国老人牵一条膘肥体健的大狗,就问:“这种狗你们也吃吗?你们下得去嘴吗?”那时候神色惊恐,好像我们真要当场杀狗,剥皮来吃似的。我只好跟她解释,我们也不是见狗就吃;我妈以前就吃狗肉,养了狗就不吃了,但这其实是种移情,因为我们并不吃自己养的狗——说到底还是心理作用。

其实在饮食这事上,日本人遭遇的问题更大:他们吃鲸这事儿,非常折腾。2014年3月底,海牙国际法庭做了判决:就澳大利亚诉日本违反《国际捕鲸管制公约》,判定日本在南极的捕鲸活动违反公约,今后不得再继续。事情一出,免不了又是舆论哗然。世界各环卫组织抨击日本野蛮,日本朝野各方抱怨传统被糟蹋……当然,事情闹到海牙国际法庭,就不单是区区口腹之欲了,背后各方利益,非升斗小民所能想象。

日本人吃鲸,并不像许多人想象中那般野蛮;一如日本料理的其他菜式一样,鲸鱼被烹调的细节,被抠得极精准。老式店铺里,会备花鲸的肉片,留皮,川烫到恰到好处吃;也有生鱼片吃法,先以柑橘汁配酱油、萝卜泥制酱,取鲸肉布满网状脂肪的部分,卷葱,蘸酱吃;有种吃法叫百寻,是用鲸小肠蒸过再烫熟,令其紧缩而后吃,取其脆。吃起来也有讲究:鲸味极浓,所以若非全鲸料理,否则鲸肉常在最后一道上来。
这些讲究,当然不是一拍脑袋想出来,而是经年累月,锤炼而成。
因为一如日本人自己所承认的:鲸料理于他们而言,是个悠久传统了;美国人的捕鲸历史也不短。麦尔维尔的史诗小说《白鲸》里,特意列举了美国浩瀚壮阔的捕鲸史,以及他们处理鲸的许多讲究:他们如何吃鲸肉排,他们如何从鲸身上提取龙涎香,他们如何用鲸脑点灯。如今看来,这些都极为政治不正确,但你没法指责:在过去,在人类还没有保护环境概念时,鲸就是他们的天生美味。

所以,你也无法责怪日本人。现代文明到临前,他们必须捕鲸,一如他们必须捕其他鱼类才能过活似的。一切饮食环境,都是时势所造。比如,为什么日本料理里几无羊肉踪影?因为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本土没有绵羊养殖业。八世纪之后,日本天皇曾数度发下“肉食禁令”,日本民间当然免不了偶尔偷吃,但主食还是鱼肉、野菜和粟米;江户时期,日本人吃一种玩意,叫做山鲸——不是日本山里也产鲸,只是用来指代山猪,又曰牡丹锅。其他马肉锅又叫樱锅,鹿肉锅又叫红叶锅,如此不一而足。甚至德川幕府第五代将军纲吉,布下“生物怜爱令”,非只是牛马不许动,连吃狗肉都违法。如此这般,硬生生把日本逼成了一个鱼+野菜民族。反过来,传统日本人以为耕牛珍贵,不能杀害,所以1853年幕府开国,美国人初到日本,要牛肉吃,日本人都不予理会。当日日本人看美国人吃牛肉,一如今日世界看日本人吃鲸肉似的:当事人觉得是传统,理所当然;外人看来,简直匪夷所思。

欧洲人以前过节时,吃各类鸟。比如大英帝国贵族在中世纪时,每逢节日,吃得煞是奢靡:烤个孔雀(古罗马人也吃这个),来头野猪。问题是这二物稀罕,非王族贵胄吃不起。英国人初到美洲殖民,就很痛苦:苍茫大地路都不认识,哪来的孔雀给你吃?看那厢火鸡肥大壮实,端的是好,于是:大鸡别跑,一起过节吧!——抓来烤吃了,印第安人和移民皆大欢喜。
那时节,人们还没营养学的概念,不知道火鸡营养多丰富、胆固醇含量低,只觉得此物味肉多,吃起来过瘾。在美国漫山遍野都是,又笨,好捉。这习俗飘洋过海,回了英国。16世纪,英国人也觉得吃孔雀吃野猪,一来过费,二来腻了,尝一回火鸡,觉得挺好吃,而且还能跟来宾吹牛:“这是海外殖民地风味!”来宾都叹主人风雅。17世纪,全英国人民都吃上烤火鸡了。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人过节流行吃烤鹅,其实也是受了火鸡的灵感。到现在吃火鸡反而席卷世界,成了感恩节大餐,真也是机缘巧合。

欧洲文学大经典《荷马史诗》里头,《伊利亚特》里出现以下情景若干次,曰:
“当众人作过祷告,撒过祭麦后,他们扳起祭畜的头颅,割断它们的喉管,剥去皮张,然后剔下腿肉,用油脂包裹腿骨,双层,把小块的生肉置于其上。老人把肉包放在劈开的木块上焚烤,洒上闪亮的醇酒,年轻人手握五指尖叉,站在他的身边。焚烧了祭畜的腿件,品尝过内脏,他们把所剩部分切成小块,用叉子挑起来仔细炙烤后,脱叉备用。”
看着很热闹,其实就是希腊式烤肉;现在流行欧洲的土耳其烤肉Kebab,德国人和法国人都当日常馆子吃,其实都从古希腊来。古希腊在烧烤方面很有讲究:公元前千年,已经知道要切小块肉来“仔细炙烤”了,已经知道烤完后要脱叉备用了——就着叉子直接吃,对健康不好。
希腊人对烤东西的爱好,也是从地理上来:多山临海,山珍海味多而少粟米,所以烤鱼简直是古希腊国技。至于杀死可爱的鹿与羊来烤肉,现在看是残忍,古希腊史诗里是英雄好汉。

“可爱到通人性的动物不能吃”这个论题,在各国历史传统面前,是挺无力的。鸵鸟长得也可爱,不妨碍象牙海岸人拿来做鸵鸟肉三明治;孔雀美丽,河马憨厚,但古埃及王公就爱吃这俩货,尤其是孔雀的舌头,罗马名将兼美食家鲁库鲁斯尤其爱吃,当然其中不乏“老子吃得起,你们吃不起”的劲头。然后,随你信不信:澳大利亚人也有吃袋鼠肉的。澳大利亚南部,选袋鼠腰肉香煎后,用澳洲红酒来炖,是上世纪80年代就流行的款待游客菜式。联想到袋鼠活蹦乱跳的劲头,吃时是不是会格外不舒服?但没法子,人类本来就是靠汲取其他生物的养料生活在这个世上的。世上一定还有人觉得大白鲟和闪光鲟很可爱呢,但因为俄罗斯人不巧发现它们在里海流域不少,其鱼子还是制作鱼子酱的上好佳品,那就下手吧。

这里有一个潜在的逻辑是这样的。
饮食的标准,是随时代浮动了;关于饮食的禁忌,越是上古越少。中国古代平民必须吃狗肉和私宰牛肉来补充热量和蛋白质;日本古代平民如果不吃鲸鱼多半也未必活得到这时候;其他鸵鸟、袋鼠、河马、火鸡,古代没有动物保护法,大家物尽其用,为了生存而搏命,见什么就吃什么,无可奈何。你可以说现代他们吃这个不文明不高雅,上天有好生之德,但我们能活到现在,真是靠我们的祖先见什么吃什么——也包括狗肉——一路存活下来的。

现代的对峙,其实出于两种派系。派系一,姑且可称为“历史派”,比如中国人吃狗肉,日本人吃鲸肉,此乃古代的饮食传统源远流长,千古而下,“以前能吃,现在怎么不能吃了”;派系二,姑且可称为“文明派”,比如反对吃狗肉,“因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宠物的热爱和动物保护是个大话题姑且不谈,但其实“文明派”能这么做,也是文明发展的结果,其物质基础,还是现在肉食供应(或其他热量供应)已经成了工业生产一部分,大家都不愁没肉吃,所以觉得可以放走可怜的狗了。
反过来,因为牛之于耕地没那么性命攸关了,所以中国人现在也不反对吃牛肉了——牛都要哭了:耕了那么多年的地,就因为不如狗萌,要挨吃了!

话说以上诸派,当然没必要强求一致,只有一点值得参考:
日本人对待捕鲸的态度,是虚心接受,绝不悔改。你谈动物保护,我谈法律,跟国际各组织认真打官司,软磨硬泡,讨价还价,由法律制定控制鲸的捕捞量,在法律允许下吃。
其实吃东西这事,尊重历史也罢,爱护宠物也罢,到最后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法律。抗议、强抢、抵制、声讨,都是软策略。人生于世,吃什么东西其实都是在造业。众生平等,吃狗吃猪,吃鱼吃羊,猪狗牛羊都肯定会不高兴,但你也没法周全众生。所以只要不违法,别的真顾不了那么多。讨论狗肉问题,到后来无非就是规范法纪:狗肉让不让吃,怎么吃,明文见法,然后各取所需——日本人就在不违反法律情况下,在西方人恶狠狠瞪视下高高兴兴吃鲸呢,一个道理。(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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