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生那天穿着格子衬衫,军绿色的棉衣,牛仔裤,大头鞋,双肩包。
坐下后从包里掏出来一个黑色的笔记本和一支笔,对着诧异的我迷人的一笑:你要是再这么回头看着我的话,你老师该生气了。
我给他发信息:你怎么来了?
余先生:想你了。
脸红。
余先生:怎么?不想见我?
脸红。
余先生:没想我?
脸红。
余先生:那我走了?
脸红。
我:来都来了,坐一会呗。
余先生:哈哈……好吧。
然后才是真正见证奇迹的时刻。
记得很清楚,当时在上场景运用与赏析。
忘记老师问的啥了,然后就指到了余先生。
余先生站起来,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下,摇头晃脑了一阵,
最后傻逼兮兮的说:对不起,老师,这个我好像不太清楚。
余先生在大家哄笑声中坐下,嘟囔着:操,真他妈的背。
好吧,我是哄笑的人中笑得最欢实的那一个。
心心念得都是:哎呀妈呀,这男人怎么这么可爱可爱可爱可爱!!!
除了他听见我笑后用笔戳我的那一下,真真小气,疼的不得了。
插一句,下课后,余先生合起笔记本的时候,我看见他在上面画了一个我的背影。
真的是我的背影,蓬乱的头发,一个傻逼兮兮的蝴蝶结。
他没主动给我看,我也只顾着害羞没好意思主动去要。
但是这个要加分是无疑的。多么仙的余先生啊。
接下来就是带他在我们学校里遛了一圈。
经过篮球场的时候,他混进去打了会球,投了两个都没投进,然后灰溜溜的跑回来。
挠着头笑着说:看来真是老了,本来还想表现一下给你看的。
再插一句,他胡子光掉了。特别光滑的下巴。
接着插一句,余先生的皮肤不是很好,脸上有年轻时起痘痘留下来的小坑。
然后就是在操场的看台上坐着。
他抽烟,看着我啃鸭爪。
过了很久,他悠悠的吐出来一句:为什么你啃鸭爪的样子会让人忍不住的嫌弃?
脑海里瞬间闪出来地铁偶遇那一次,一股电流从脚趾冲到发梢。
于是只能沉默着更加卖力的啃鸭爪。
鸭爪还没啃完,他电话就响了。
他看了看,挂掉了。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笑着说:当学生真好。走吧,我送你回宿舍,我该回去了。
我:还没请你吃饭呢。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说下次吧。以后时间多的是。
然后我便在这句话里飘了起来,飘着被他送到宿舍楼下,然后飘着把他送到大门口。
飘着送他上了出租车。然后又飘回宿舍,飘到床上,在梦里飘上了天。
过两天,和室友逛街的时候,便买了一个恋爱日记本。
把聊天记录翻出来, 每次见面的日期标记下来。
把在聊天中他所有的喜恶都记下来。
把他今天说过的每一句让我飘飘欲仙的话都记下来。
真的是恨不得把聊天记录大段大段的抄下来,觉得他一个标点符号都是这么的重要。
最后恨不得把余先生拍扁了夹在书里然后放到枕头下。
没什么好说的,一个从开始就只是玩玩的男人
LZ不够爱自己而已。
自制力太差。也不够拎得清
荡妇
其实我也有过相同的经历,导致到现在都不能再爱上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