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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认真做自己

天下归元天定风华系列古风小说:凤倾天阑(三)

“军队,纪律首要。我下令收兵,所有人就该立即回军。还跑出去的,是不遵命令,散漫无规。这种,在正式军队,该打军棍才对。”太史阑一指那些组长,“这也是你们做组长的,纪律意识还没给他们熏陶形成,所以这第一次,你们裸奔。再有下次……你懂的。”

所有人立即懂了。

“大人……”忽然一个声音怯怯地问,“我……我不跑吗?”

太史阑回头,看见一个瘦弱的少女,不过十六七岁,布裙子在风中颤抖,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吓的。

这是刚才那个临阵尖叫,险些令学生们溃败的女学生。太史阑记得她出身很贫苦,比沈梅花她们还苦,性子十分自卑,从来不敢大声说话。

“人总有畏惧怯弱的时候。”她望定那少女,半晌道,“我的惩罚事先已经定下来,只针对作战不力以及不守军规的,你不在处罚之列。不过,我希望下次不要听见你的尖叫。”

少女咬着下唇,重重点头,眼眶又慢慢红了。

围观的百姓们此刻不懂了。

这女人谁?年纪也不太大,病得脸色黄黄的看起来风吹就倒,愣是能让这些一个指头就能将她碰倒的汉子们,听话如小鸡。

“敢问大人尊姓大名。”村长询问十分客气。

太史阑已经当先向村内走去,“太史阑。”

“啊……”现在哪怕是偏僻小村,也听过太史阑的名字,几乎瞬间,村民们的表情就热切起来。

“是那个一人救一城,悍然挑王侯的太史阑吗?”

“嗯。”

“太史大人,您怎么不早说!早知道是您带领的队伍,我们怎么会拒之门外,快请,快请,二顺,去把那房间再打扫一遍!加个火盆!再杀一只羊……”

村长急匆匆的吩咐一路传出去,太史阑唇角微微一勾,感受到身后二五营学生羡慕又热切的目光。

今日这一战,今日这一番对比。

该让他们明白——荣耀,必须靠自己去挣。

天下之大,容得下山川河海。

天下之小,容不得怯弱懦夫。

在村里,太史阑受到了村民们最热情的招待,前倨后恭的态度对比,让苏亚无比感叹。

休息了大半夜,第二天太史阑还是按原定时间启程。

她带领的这批二五营学生,虽然在行路,也一直严格按照军营方式管理,起床吃饭出行安排,都有严格的时间规定,一切行动听指挥。

也有一些富家子弟,受不了这么严苛的规矩,悄悄离队的,太史阑就当不知道。

她不要逃兵,这种偷懒怕事的,走了最好,不然留在最后,还坏事。

她夜里吹了风,本来已经稍稍好转的病势,又重几分,村人再三劝她多休养几日,这身体已经不适合长途奔波。

但太史阑要做什么,哪里会听别人劝,她要管理这些人,自己就必定先遵守规则。

从这一天开始,她改变了路线,更加贴近边境线行走。

这一条路相对危险,经过的都是五越经常出没的地带,遭遇越人的几率会很大。

她要让二五营的人,在路上,就得到最大的锻炼。

她要让二五营的人,在路上,就洗去无用声名,用最高调的方式,到达云合城!

果然,其后短短三天,二五营的队伍,就遭遇五越人四次。人数多少不等,最少的几十人,多的也有几百人。

二五营的各组,在这样不断的遭遇战中,不断打磨勇气、反应、警惕心和作战方式。以前最差的学生,现在也满脸彪悍精明,站立笔直,坐下绷紧,眼神精光四射。

看见他们,就像看见玉石终于被从石中采出,正在接受细致的磨砺。

连续五场战斗,每个人手上都沾了血,一开始对着耳朵还想吐,现在对着耳朵就在恨为什么一个人只长两只耳朵?

五场战斗也让二五营果然迅速声名鹊起,一开始还有人不信,特意跟着瞧瞧,瞧完他们一场战斗后,肃然起敬,回去后消息一传播,很多人都知道了有这么一支高调的队伍,一路荡平五越,挺进云合城。

这个时期全国都有挺进云合城的参赛队伍,结果现在最火热,风头最劲的,居然还是个参赛资格还没论定的二五营。

剿杀五越,得益最多的是当地官府,官方得到消息,自然想要犒劳接送,太史阑一律谢绝,不入城居住,不接收宴请,不让学生有机会被人间繁华软化,一路疾行,只打架,以及赶路。

她只收当地官府送来的食物,并且要求是牛肉等荤腥。学生们作战辛苦,营养必须跟得上。

另外,为了不让花寻欢为难,也为了行路方便,她让花寻欢,史小翠和杨成负责押送大车,带着一些武器和衣服,以及二五营大比中需要的旗帜,从官道前往云合城,她自己这一路,就轻装简从,一路向前。

这样赶路,不停作战,她虽然不参战,但也要指挥以及督阵,所以她那病,缠绵反复,竟然是一直没好。

第四天的时候,到了凌河城,这是临近极东行省的一座小城,以城外一条长年结着冰凌的河为名。

因为一路向北,极东行省算是南齐相对寒冷的一个省,西凌那里还是深秋,这里已经有了冬意,太史阑出发得匆忙,没来得及准备厚衣服,所以本来该继续赶路,当天就停了下来,派了护卫等进城买棉衣,给学生们添冬装。

太史阑也没有进城,她在西凌已经算官位不小,到这种小城,当地知县必然要隆重接待,到时候迎来送往,她折腾不起。

她命苏亚在城外寻了一家脚店,不需要豪华,舒适就好,眼看黄昏天际阴霾,似要飘雪,她又担心二五营学生这种天气城外露宿冻病,便命于定带大部队进城,联系当地官府安排住处,还派了一队护卫护送,自己依旧住在城外。

这个县城离五越驻地有点远,不必担心今夜再会遭遇。

天快黑的时候,果然下起了雪,灰黑色的天空里撒下细盐,随即大如飞絮,一团团扯落,将地面铺出一层浅白。

太史阑带着景泰蓝,和一群亲信护卫,在店堂里吃羊肉火锅,黄铜火锅里翻滚着鲜嫩的羊肉片,片片薄如纸,下锅就熟,四面还有小碟装的细盐、韭菜花,生蒜,咸菜丝,芥末墩儿,和热热的老黄酒。

“这是本地著名的热锅子,大人您尝尝。”苏亚先给太史阑装了一碗,又给景泰蓝盛一碗。

景泰蓝小脸被热气熏得红扑扑的,羊肉火锅御膳房也有,但温火膳就那么回事,肥腻有余,鲜美不足,每次宴席上肥鸡羊肉火锅都只是一款大菜,应个景,哪里见过这样现刨现烫的吃法——宫中贵人会认为肮脏的。

太史阑本没什么胃口,羊肉虽新鲜,她闻着却发腻,只喝了点汤,看景泰蓝吃得香甜,又怕他肉塞多了晚上不消化,又觉得羊肉味道似乎还是单薄了些,遂命店家再弄了点醋、蒜泥、香油、芝麻泥、香葱碎、花生碎,连同桌上的韭菜花,咸菜丝,芥末墩儿,都伴在一个小碗里,推给景泰蓝,道:“蘸着尝尝。”

景泰蓝把羊肉片在调料碗里蘸一蘸,一尝,眼睛顿时亮起来,“好吃多了!”

众人纷纷效仿,果然也大呼惊奇,不过是多几样调料,羊肉便多了画龙点睛的效果,硬是吃出了滋味千层。太史阑看他们兴奋样,倒觉得不以为然,心想不过是这里人不会吃罢了,听说现代的火锅,调料多达几十种,可惜她对吃不感兴趣,吃饱就行,如果换文臻来,她光是调料都可以翻出几十种花样,那才叫真正饱口福。

这么一想,又觉得如果文臻在这里应该也好混,目前这片大陆的饮食总体比较单调,宴席上几样肉,几样果子,倒和宋朝初期的饮食习惯相仿,文臻那个吃货,来了之后必然是一代厨神。

又想着这种火锅调料不知道容楚尝过没有?下次调给他尝尝。

“这汤里也单调。”她又吩咐,“去配点菜来。吃火锅怎么能不配菜?”

店家傻傻地问,“我们这里都是这样吃的,放了菜会坏汤。”

“我出钱还是你出钱?”太史阑才不会和人解释,“白菜,粉丝或者粉条,冻过的孔眼很多的老豆腐,土豆切成片,下两条你本地河里新捞的鱼,我看那种肥美的大白鱼就不错,记得鱼肚子里塞点香菇,快去。”

众人听着,都觉得有意思,停筷等杂烩火锅,不多时菜送上,太史阑命先将鱼放下去,本地河流水流湍急,有种大白鱼肥美无比,下锅不多久,汤面上就漂起一层晶莹的油花,锅里的香味越发浓郁,人人眼睛发亮。

“鱼羊为鲜。”太史阑道。

景泰蓝欢呼一声,迫不及待要开动,太史阑筷子一拦,“等鱼熬化了。”

众人都含笑扶筷等着,热气里人人笑脸盈盈,神情都分外捧场。

一直以来,大家都觉得,太史阑这女主子,极好,极完美,可是太完美或者太追求完美,过于紧绷,失了很多人生的乐趣,她不重打扮,不重饮食,不喜玩乐,从不放松,她真的很少,能享受到人生的乐趣所在。

她是天生的将帅,是命定的首脑,是注定的责任承担者,但唯因如此,她于“女人”以及“享受”上,反而亏待了自己。

难道看她这么“生活”,对吃喝这种小事这么有兴趣,众人自然要分外积极,不多时,汤味越发鲜美,香气传得满店都是,店家一家都在探头探脑,不明白平时习惯的羊汤怎么香成这样,无数条狗围着店门转,爪子拼命抓门。

太史阑这才命涮羊肉,放蔬菜,白菜,粉条,土豆要早放迟吃,才能浸透鲜美的汤味,老豆腐满是孔眼,吸饱了肥美的汤汁,咬一口,滚烫的感觉之后便是回甘,味蕾上羊肉和鱼肉的鲜,如花朵层层盛放,从舌尖到心底,都忍不住一颤。

“好!”

“美!”

“我还要!”景泰蓝迅速把他那满满一小碗吃完,挺着小肚子索要。

店堂里欢呼笑闹,人人大赞美味。

太史阑浅浅地喝汤,隐约热气里脸色难得地微微泛红,下属的心思她自然明白,此刻感动的不是美味,不过是一份体贴的心意。

正吃得开心,忽然厚厚的门帘被掀开是一大群佩刀的彪悍汉子,也有一些女子,面色冷淡跟进来,本就满满的小小店堂,顿时挤得人都站不下。

从卷起的门帘看去,外头似乎还有不少人。

这种天气,怎么还会有人赶路,还这么多人?

店内顿时鸦雀无声,坐在各桌的护卫,都回头盯着那些人。

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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